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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談·宗教與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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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今天讀毛姆的《作家筆記》,看到一句話:「信仰上帝無關常識,不講邏輯,無需理由,它只關乎情感。想要證明上帝存在與想要證明他不存在同樣不可能。」。所以想談談我對宗教的看法。

老實說,就算有一天科學證明了上帝的存在,我也不會去信奉他。因為以上帝的神通廣大,他之於我們就如同我們之於螞蟻,我們憑什麼相信他會「愛世人」呢?我每次在家裡看見螞蟻,是必定要把它掐死的。在野外的時候看見了螞蟻,便隨它自生自滅,也不會對它有多少憐惜。照這樣來看,人希冀著死後進入天堂,而天堂是天使和上帝居住的地方,那豈不就如螞蟻進了人的家一樣,會使人生厭?

我講這樣的話,基督徒看了一定會感到被冒犯了。但我並沒有要冒犯他們的意思,事實上我對基督徒這個群體大體上是很有好感的。就我所知,許多基督徒待人和善,處事豁達,實在是我學習的榜樣。有信仰的人往往更懂得敬畏,這也是件好事。有時候我都希望自己也能有個信仰,以使我的心靈有個寄託,以及約束我的一些惡習——這兩點是我認為的宗教的好處,也是我認為宗教唯二該起到的效用。

在中國原創的文化里,儒家思想似乎起到了類似宗教的作用。他以禮法道德約束人,且學習儒家思想的人心靈確乎很強大,他們可以因為內心堅定的信念而慨然赴死。孔子的儒家思想我是很喜歡的。我在初中高中的時候曾經偏激地認為孔子是封建思想毒害世人的起源,對儒家思想嗤之以鼻。但我後來發現並不是這樣,孔子其實是個很可愛的小老頭,他反對以德報怨而主張「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認為「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不知為何「以德報怨」這詞傳播得最廣,倒成了孔老夫子背上的一口大黑鍋。《詩經》中不乏歌頌愛情的篇章,孔子卻盛讚詩三百「思無邪」,這正是清者自清淫者見淫。愛情本來就是一件很好的事,男男女女相約幽會也是人之常情,沒有什麼可詬病的。詩經中的愛情真摯而熱烈,因此孔子不以為邪,他還單獨提到《關雎》是「樂而不淫」。至於後來為何發展為「存天理滅人慾」、女的被男的碰了下手就失了貞潔,乃至今日寫文脖子以下不可描述,出現個「花蕾」「根莖」之類的詞都能讓有關部門的人高潮,就不得而知了。他告訴人們「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君子不是必須窮得掉渣一簞食一瓢飲居陋巷的,當然在清貧的環境中泰然處之有君子之風,令人敬佩,但孔子也承認富貴是人天性中的追求,憑自己的本事掙錢,行得端坐得正,也可以成為君子,照這一條來看,後來封建社會形成「士農工商」之等級實在有違孔老夫子的本意;至於他那句最為人詬病的「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曾經也是最讓我忿忿不平的一句——因為我就是個「女子」,這句話的完整版是「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網上有各種各樣的解讀,不乏各種幫孔子「洗白」的解釋,什麼「小人」是指小孩子啦,「與」其實是嫁給的意思啦,從孔子的生平和性格來看,我個人的觀點是他老人家那天可能受了某個女人的氣,比如跟他老婆吵架了,一肚子委屈,所以就跟他學生抱怨了一通「女人心真是海底針啊,跟她太親近她要嫌棄我,疏遠她一點她又要埋怨我,沒有君子之風,跟小人一個貨色」之類的,這實在是很情有可原的,但由於孔子是個大名人,這話又被他學生抄下來四處傳播,所以又讓他背了個罵名。

總之,論語通篇讀下來,我覺得孔子主張的思想的確非常有價值,而且合乎人情,並不是我想像中的「封建毒瘤」。而其思想傳承到孟子,似乎就開始有些變味了。孟子他老人家實在是個道德楷模,所以他也希望人人都做個道德楷模,但他的要求未免太高了些,普通人很難做到。孔子常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可沒說過「己所欲施於人」啊,但孟子就給我一種他總是想把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加在別人身上的感覺。他去見梁惠王,人家問他你能給我什麼好處啊,他劈頭蓋臉的就diss了梁惠王一通:「我可沒好處給你」「人人都想著好處像什麼樣子」「你要仁義就行了要好處幹啥」,我看完之後就是滿臉梁惠王委屈.jpg。且不說想要好處是人之天性,梁惠王作為一國之君,要好處更有「為國為民技能」這一重正當性,孟子此番長篇大論,不僅是要壓抑人的天性,也為儒學披上了一層高大上假惺惺的面紗。聽了他的教育大家也許開始只講「仁義」不講「利」了,但那只是嘴上而已,人性如此不可改變,我們心裡是天然的要趨向於利的。正是孟子這種主張,對人們約束這規範那的,才會使後世許多儒生被譏為「滿嘴仁義道德的假道學」,畢竟儒家思想要求他們只能講仁義,但偏偏本性上又做不到,於是就只能表面一套背後一套了。更有甚者,在這種嚴苛的思想壓迫下,那「背後一套」只能畸形的發展,以致許多讀書人惡毒起來,可比沒文化的人要厲害多了。

拉拉雜雜扯了一通儒家,把話說回來,我認為宗教應當是個人的事情。比如說,我信仰一門宗教,甘願將自己置於其約束之下,但這不代表我比不信教的人高尚,不代表我就有了資格去約束其他人的行為。只能說我為了心中的信仰,為了傳播神的旨意,可以去勸說他人,使他們也如我一樣約束自身,至於采不採納則是他們的自由,我無權置喙。因此,在我了解的有限的幾門宗教里,我最有好感的是佛教,因為他最平和,全身心投入佛教的信徒可以剃度出家,但他也接納芸芸眾生為信眾;對佛法的不同解讀衍生出不同流派,但他們之間也沒有非要爭個你死我活。佛法是包容的,我不知道「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是否有正統的佛學依據,但這句話能流傳這麼廣,足以說明一些問題。我不相信某教信徒創造一句「豬肉穿腸過真主心中留」之後還能全須全尾的過日子。5·12地震時,四川羅漢寺住持素全破除寺院清規,收留孕婦,不避血光,安置孕婦剖腹產,這是真正的大師,這是真正使人尊敬的宗教!而基督教由於有過不大光彩的歷史,因此在我的好感度排行榜裡面是要次於佛教的。至於某教,我無意冒犯或是歧視,只有三點看法:將沒有自主思想的孩童納入信徒範圍是耍流氓;不合情理的戒律和信條即使披著宗教的外皮也是不合情理的;管好自己即可,不要管別人。我男友有一位某教好友,他的思想讓我非常尊敬。提這件事是為了表明我的立場,我是對事不對人的。

前面提到我有時希望自己有個信仰,但我總是無法把靈魂寄托在一個虛無縹緲的神身上。現在我想明白了,對我這種不信神的人來說,自己就是自己的信仰。這麼說有點自戀加自負的嫌疑,但我要為自己辯解一番。古人遇事求助於神,洪水泛濫則祭河,久旱不雨則祭天,但最終解決這些問題的都是人類自己。糧食不夠了,袁隆平發明雜交水稻技術;北方缺水了,我們有南水北調工程;傳說中修成神仙之後可以騰雲駕霧,如今人類不但能上天,還能探索宇宙。往小了說,當我們遇上極大的打擊或是變故時,最終支撐我們挺過去的不還是我們自己的信念么,只不過信教的人的信念是從他們的神那兒「借」來的罷了。沒有神作為我的寄託,就從書本、從山水、從藝術中汲取力量;沒有宗教戒律約束我,那就靠道德觀和法律來自律:這就是我的「道」了。

最後借用康德的一句話,「有兩樣東西,我對它們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們在我心靈中喚起的驚奇和敬畏就會日新月異,不斷增長,這就是我頭頂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凡事不求神,不求人,求諸己,求諸心。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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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此七號非彼七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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