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離婚非常普遍,其中有主要的離婚形式為這七種
原標題:宋朝離婚非常普遍,其中有主要的離婚形式為這七種
一、宋代的離婚形式主要有七出、義絕、和離三種:七出是傳統離婚方式,主動權掌握在男方手中;義絕是宋代強制離婚方式,當夫妻間的親屬倫理關係遭到嚴重破壞時候,法律強制男女離婚;和願屬於協商離婚方式,如果夫妻雙方感覺感情破裂,男女都可以提出離婚。潘金蓮可以以武大丑陋為由提出離婚。
二北宋仁宗在位時,有因丈夫長相醜陋為由提出離婚的,京官祖無擇與妻子徐氏閃婚閃離即是如此;有妻子不堪打罵而離婚的,開封藥商駱生之妻,因家暴原因「與之決絕」;有因丈夫精神病發作而提出離婚的,民婦阿張因丈夫朱四痴傻到官府遞交離婚訴訟;種種例子證明,宋代女性衝破了「從一而終」的傳統婚姻觀。
三、林沖與魯智深邂逅之初,林沖是與妻子到岳廟還香願。有人據此隨便臆測,林沖夫婦二人是輕衣勝馬,到距離開封城不遠的中嶽嵩山嶽廟去的。其實,小說中已經交待的十分明白,林沖與妻子去的岳廟位於魯智深菜園子「間壁」。這個岳廟不是中嶽嵩山,更不是東嶽泰山,而是建在各地的東嶽行宮。
四、八十萬禁軍教頭王進擔心高俅公報私仇,計劃與母親逃離開封,投奔延安府老種經略相公手下。為了順利騙過高俅派來監視自己的兩個牌軍,謊稱自己「因前日病患,許下酸棗門外岳廟裡香願,明日早要去燒頭柱香。」據此可知,魯智深管理的菜園在酸棗門外,隔壁確有岳廟行宮。林沖的好日子在此戛然而止。
PS:讀書不認真,自以為是要不得!
五、泰山崇拜在中國有著廣泛的社會基礎和群眾基礎,歷史上的東嶽泰山信仰源於山嶽信仰。國人對東嶽泰山的崇拜延續了上千年,上自皇帝、將相、文人雅士,下至善男信女、販夫走卒,無不對泰山頂禮膜拜。兩宋年間,經過真宗封禪、岳神加封帝號、宋廷推動地方東嶽神廟修建,使得東嶽信仰發展迅猛。
六、宋人獻給東嶽神的禮物有香爐、鐵桶、鐵香鼎等神廟日常用品,除了進獻禮物,宋人還以修建廟宇,塑神像等方式向東嶽神表達虔誠敬意。重慶大足石刻中保留有三座東嶽神家族塑像,分別為東嶽大帝妻子淑明皇后、東嶽大帝、炳靈公。筆者推測,林娘子一人到東嶽廟燒香,應該是向淑明皇后求子的。
註:大足舒城岩石刻「淑明皇后龕」,開鑿於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淑明皇后面北偏東,端坐於二龍頭背靠椅上。主像左、右側各立一男侍。龕左壁為一武將,龕右壁為一老年女侍,雙手於懷中抱一襁褓,內包一嬰兒,做往前遞送狀。
另:淑明皇后為東嶽大帝妻子,據《續資治通鑒長編》卷76記載,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十一月戊戌戊戌,加封東嶽後為淑明皇后。
炳靈公,東嶽大帝第三子。
七、宋元話本小說《楊溫攔路虎傳》中,主人公因為偶然占卜得了一個凶卦,所以他的妻子提議陪他到東嶽泰山燒香還願。所以沒有就近選擇在開封城內的東嶽,千里迢迢地到東嶽泰山燒香,正是因為看重泰山東嶽廟的靈力。施耐庵寫吳用智賺盧俊義的章節,應該就是受《楊溫攔路虎傳》的情節啟發。
八、據《大宋宣和遺事》記載:晁蓋等八人為了搶奪生辰綱,謊稱要到岳廟燒香,向一酒家「借一對酒桶,就買些個酒去燒香」。助人為樂的酒家根本沒有產生任何懷疑,因為當時人們日常到東嶽廟進香已經是一種習慣性行為。案子的偵破,也正是因為這酒桶。吳用智不及此,說他是智多星,顯然是言過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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