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第278次被判偷竊罪,在監獄有「專用」牢房,耗費百萬經費
41歲的喬安妮·瓊斯(Kentucky Canterbury)是英國「最高產」的罪犯之一,住在坎特伯雷。她每年被定罪十多次,早已是監獄常客。現在她又因第278次被定罪而被關押。
喬安妮·瓊斯
去年她的一名律師就告訴法庭,她幾乎在一所監獄裡擁有了自己的「專用」牢房。而她現在也已經被禁止進入坎特伯雷的每家商店。
瓊斯表示自己「喜歡偷東西」。最近這個案子發生在去年11月,她在一家商店裡從一個11歲的女學生那裡偷走了價值70英鎊(約合人民幣620元)的衣服。
坎特伯雷的法庭還同時審理了另外四項盜竊指控:她在去年3月到12月期間四次前往Cath Kidston的店面,共偷走了價值713英鎊的物品,包括手提包、揚聲器、錢包和背包。
瓊斯已經對這五起盜竊指控認罪,在上周五被判處34周監禁。
瓊斯近期的多數案子,都是在緩刑期間犯下的。
瓊斯的律師西蒙·泰勒(Simon Taylor)稱,她的大部分罪案都是長期吸毒導致的,吸毒影響了她做出理性決策的能力。
瓊斯第一次上庭是在青少年法庭,當時她只有16歲,在1992年至2008年期間,她花費了納稅人70多萬英鎊。
之後10年,她又犯下了103次盜竊案。
在她25年的犯罪生涯中,納稅人在她身上花費的錢超過了100萬英鎊。
瓊斯有一次甚至曾經從商店偷走一塊價值不到1英鎊的巧克力棒,然後當著店員的面吃了它。
她說,她的毒癮是瘋狂偷竊行為的主要原因,但她也承認,偷竊讓她興奮。
她說:「我一定是個瘋子,我只是為了高興而做這種事。不管什麼東西我都會下手。 如果我看上了一個東西,就會偷走它。
「我會從廉價店裡偷東西,賣掉這些東西賺錢是不可能的。我喜歡偷東西。」
※這個父親在美國居住近30年,按時交稅,還是被遣返回墨西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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