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提醒!新型毒品「彩虹煙」出現!千萬別碰
彩虹煙?什麼鬼?
難道是哪個地方的彩虹出了什麼奇異景觀?
並不是!
彩虹煙外形和平日的香煙很像
也是由紙盒包裝的,是一種新型毒品!
人吸食彩虹煙的時候會產生特殊煙霧
就是上圖,色彩斑斕,乍一看還挺酷炫
甚至還自帶香氣
難怪能哄騙這麼多未成年人購買
警惕!
彩虹煙是新型毒品!
彩虹煙是新型毒品!
彩虹煙是新型毒品!
新型毒品除了有更強的迷惑性
毒性比一般毒品對人體傷害更大
彩虹煙的成分現在還不清楚
很可能是二三級毒品混合而成
據有關部門統計
正是因為充滿「噱頭」
在台灣當地流行的速度非常快
更恐怖的是
彩虹煙的使用者平均年齡不足18周歲
這階段正是是非不分,盲目從眾的年紀
吸彩虹煙的時候壓根不覺得和毒品有什麼關係
甚至就算知道了也只覺得「很酷」
正是因為這樣
販毒集團將「彩虹煙」的目標
直接瞄準青少年群體
利用快遞將毒品往外送
很多抵制不住誘惑的未成年人接連中招
因吸食彩虹煙死亡的大有人在
比毒品更可怕的是無知
加強未成年人毒品預防教育
刻不容緩!
販毒罪是根據毒品的品種和數量來定罪量刑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X片一千克以上、X因或者X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 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X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X因或者X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X片不滿二百克、X因或者X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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