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書法的神采和形質-書法與藝術斷想之四

書法的神采和形質-書法與藝術斷想之四

書法的神采和形質

書法首重神采,次看形質,二者兼之方為好書法,這是南朝王僧虔提出的觀點。王僧虔在《筆意贊》中說:「書之妙道,神採為上,形質次之,兼之者方可紹於古人。以斯言之,豈易多得?必使心忘於筆,手忘於書,心手達情,書不忘想,是謂求之不得,考之即彰。」

王僧虔(426年—485年),琅琊臨沂人,東晉丞相王導玄孫,南朝宋侍中王曇首之子,劉宋和南齊時的官員 、書法家。永明三年(485年)去世,時年60歲,追贈司空、謚號簡穆。王僧虔喜文史,善音律,工真、行書。書承祖法, 豐厚淳樸而有骨力。 墨跡有《王琰帖》。

王僧虔提出的書法神採為上,形質次之,兼之者方能紹於古人,是非常重要的書法理論觀點。在他看來,書法首先應具有感人的精神力量,同時,又應該符合書法的基本規律,顯示出書法家深厚的功力。也就是說,書法家在創作時,既要遵循一定的規矩法度,更要傾注自己的思想感情,這樣才能創造出完美的藝術形象。

書法重神采,其實古已有之。王羲之就說過,望之惟逸,發之惟靜,不就是講的書法之神采嗎?唐太宗李世民說:夫字以神為精魄,神若不和,則字無態度也;以心為筋骨,心若不堅,則字無勁健也;以副為皮膚,副若不圓,則字無溫潤也。張懷瓘就明確指出,智則無涯,法固不定,且以風神骨氣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到清代劉熙載論曰:學書通於學仙,煉神最上,鍊氣次之,鍊形又次之。書貴入神,而神有我神他神之別。入他神者,我化為古也;入我神者,古化為我也。

嗟乎,神采說之容易,得之實難。非通神不能得神,非盡善不能煥采。有志於書者,當以畢生之精力而求也。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養玉堂 的精彩文章:

TAG:養玉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