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夫還債」到底該不該?中美兩國不一樣
有一部苦情戲,中國觀眾們從去年看到了今年,這部戲的主角就是賈躍亭和太太甘薇,從美國歸來之後,賈躍亭妻子甘薇「替夫還債」的步伐正在加快。在世人都在感嘆「富貴如彩雲易散」時,替夫還債本身也是一件抓人眼球的事。
賈躍亭太太甘薇和孩子。圖片來源:甘薇微博
而甘薇在「替夫還債」的路上並不孤單。1月8日,小馬奔騰原董事長李明的遺孀金燕,因李明生前簽署的上市對賭協議補償糾紛,被小馬奔騰股東告上法庭。按照「對賭協議」,李明、李萍和李莉三兄妹,需共同承擔共6.35億元債務。因李明突然離世,金燕替代了李明的位置,成為被負債人,一審判決金燕負債2億元。
根據中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近年來,這條中國最高法在2003年12月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曾引起多次輿論爭議。
對於這些豪門闊太來說,夫妻共同事業畢竟牽扯更多,即使離婚也逃不了債。但是作為普通家庭來說,夫妻共同債務怎麼算?
有這麼一群人,和配偶離婚後,莫名其妙背上數萬、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元債務。這筆債務是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又因賭博、非法集資、高利貸等產生,且另一方並不知情。由於舉證困難,不知情配偶一方為此背上沉重負擔。這樣的例子近些年越來越多。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月17日發布的一份司法解釋明確的兩個重要概念:
1.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解釋》中還規定:「本解釋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釋施行後,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關司法解釋與本解釋相抵觸的,以本解釋為準。」
近年來,在司法實踐中,許多在配偶借債時並不知情的夫妻離異後還要替前夫(妻)還債,社會也呼籲應明確「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這份司法解讀出台實施後,此類問題的處理將更加有法可依。
那麼在美國,是不是也有同樣的顧慮呢?
美國的婚姻法叫做「結婚、離婚法」。雖然每個州的具體法律規定不一樣,但總的來說,美國的「結婚、離婚法」有三個特點:一是最大程度保護兒童利益,二是財產分割的天平較傾斜向女性,三是有點懲罰出軌搞婚外情的男性。
而對於婚內債務這一問題,每個州的法律對離婚債務的分配可能存在不同,所以需要先確定自己所在州的法律,每個州對此規定都會比較複雜。不過美國法律聯營網指出,還是有些條款是在可以在各個州通用的。
1.不用對婚前債務承擔責任。例如你的前妻或者是前夫在你們結婚之前已經欠下20,000美元的債務,那麽這個債務將只屬於他/她。
2.對於自己簽署的債務,需要承擔責任。很多夫妻都會有共同的信用卡,如果是雙方共同申請的信用卡,則夫妻雙方都需要償還信用卡的債務,即使實際上只是一方使用這張信用卡。
3.你有可能需要為前夫/前妻的單獨債務承擔責任。在夫妻財產共同制州,夫妻一方需要為另一方發生在婚姻期間的債務承擔責任。例如,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為自己購買了一輛跑車,即使另一方沒有共同簽署合約,他/他仍需要承擔責任。不過在夫妻財產非共同制州,遇到這種狀況時,另一方通常是不需要承擔償還責任的。
4.你可能需要為家庭開銷承擔責任。在夫妻財產非共同制州,夫妻雙方都需要為一些特定的因家庭花銷而產生的債務承擔責任,通常包括食品和醫療等的費用。
當然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盡相同,也可能會有很多因素是個人所考慮不到的。中國最高法此次對婚姻法細則進行司法解釋,是一個可喜進步,未來更多的案例可以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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