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有種武器讓日軍聞風喪膽,寧被炮彈炸死也不願遇到,現已半禁用
作者:之之
《芳華》里的劉峰曾使用一款武器,誓與敵人共存亡。這款武器曾在1943年的太平洋戰場讓日軍聞風喪膽,雖然它的攻擊距離和機槍、火箭炮相比稍微遜色一些,但是威力不相上下,甚至還要高出一截,這就是——火焰噴射器。
第一支現代噴火器是由德國人R·菲德勒於1900年發明的。現代噴火器主要由油瓶、壓縮裝置、輸油管、點火裝置和噴火槍組成。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軍和英軍在比利時的伊普爾相對峙,雙方士兵隱蔽在相距很近的戰壕里。1915年2月26日清晨,突然從德軍戰壕里吐出無數條火龍飛向英軍陣地,英軍士兵被這突如其來的火攻嚇得驚惶失措,紛紛四散逃命。雖然士兵傷亡不大,但丟掉了陣地。
此時德軍所使用的噴火器,用的是石油產品的混合油液,射程僅10餘米,並且比較笨重。然而這種噴火器有一個致命的缺點,就是在噴火後幾秒鐘火焰就熄滅了,除非是跑到敵人的跟前操作,究其原因,是因為老式噴火器使用的是混合石油。
1942年,美國哈佛大學通過不斷地實驗,終於找到一種比混合汽油威力更大的燃料——凝固汽油,使噴火器的射程成倍增長。和混合汽油相比,凝固汽油噴出的火焰溫度更高,在幾秒時間裡就可以讓人造成大面積燒傷。更為重要的是,這種凝固汽油還極易擴散,油料能順著塹壕、坑道拐彎粘附燃燒,殺傷隱蔽處的目標,如果不小心被邊上的人粘上,順帶就會燒起來,還不能用手去抹,越抹越多。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太平洋島嶼奪戰中,美軍使用新型噴火器對付隱藏在坑道、洞穴、地堡內的日本兵,由於燃燒消耗了大量的氧氣併產生有毒煙氣,能使工事內的人員窒息,取得了很大戰果。實戰證明,美軍即使用重炮和飛機對日軍工事進行轟擊,日軍往往也堅守不退,哪怕全部陣亡。但在遭遇美軍火焰噴射器時,日軍士兵一般都會扔掉武器躍出掩體逃走,或者手持手榴彈衝出來同歸於盡,這些日軍寧願戰死,也不願承受被活活燒死的恐懼。
在我軍戰史上,火焰噴射器發揮巨大作用。如1962年的對印自衛反擊戰,我軍噴火兵使用的國產58式火焰噴射器(仿製前蘇聯的ЛПО-50式輕型噴火器)燒毀了印軍大量的土木工事。1979年對越自衛還擊戰,我軍防化學兵有大量噴火分隊參戰,先後共消滅敵火力點、山洞、坑道、地堡1200多個。對越作戰中,一般在營級以上的進攻戰鬥中,都至少配備一個火箭噴射器班,6名戰士,裝備3具74式火焰噴射器,這種武器全重20公斤,射程45米,使用火藥燃氣做噴火動力,有3個燃料筒,可噴火三次。因為後坐力強大,一般採用卧姿噴射,像《芳華》里這樣的站姿噴射,是會把自己和身邊的戰友都給燒著了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火焰噴射器是一種禁用武器,或者說是半禁用武器。因為根據國際法,交戰雙方可以用火焰噴射器攻擊對方軍用設施和人員,可用於進攻碉堡,和破壞建築物,但是禁止用火焰噴射器攻擊對方平民和平民可能出現的地方。很多國家秉著人道主義原則不再裝備火焰噴射器,然而液柱式噴火器目前仍然被一些國家裝備,作為攻堅和近戰武器。隨著我軍裝備的更新換代,從90年代開始,已大量使用FHJ84式單兵火箭,以及改進型的FHJ01式62毫米防化學單兵火箭,作為縱火和發煙設備,取代老式的74式火焰噴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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