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之冤毛文龍,將才奸心袁崇煥
明末之時,袁崇煥之死可謂爭論千古之事。崇禎皇帝亦因此而留下罵名。連《劍橋中國明代史》亦稱:「他(崇禎)相信了謠言,於1630年9月22日在北京殺了他最有才能的將領袁崇煥。」
當明之將亡,前線有事,崇煥之死,天下士人多悲之,以為崇禎自毀其國之干城,以為明以崇煥之死而亡,而詳細審讀比較於相關史料,卻以為明之亡於清,實肇始於袁崇煥斬殺另一大將毛文龍之時。今以論之:
明末,明廷在和清朝的戰略形勢中,本處於互有勝負之局面。清軍雖然步步進逼關內,但其整體勢力範圍,仍然難以逾越山海關、寧遠而南下遼西。其根本原因,在於明軍另一雄才大略將領毛文龍以超絕之戰略遠見,自渤海灣浮海北上,以江東鎮為基地,建立起穩固的「反滿根據地」以成滿人南下的「肘腋」之患。毛文龍之所以能夠做出這一戰略選擇,一方面在於其對遼東地理形勢的熟悉掌握,一方面在於其長期和清朝作戰過程中培養的軍事素養。是以當遼東失陷後,獨有毛文龍能夠乘敵不備而以192人突襲後金鎮江守軍,深入敵後,先後收復長山島等二千餘里沿海島嶼,此戰後,寬奠等城堡相繼歸降,一時間「數百里之內,望風歸附」,「歸順之民,繩繩而來」,使得全遼震動,引起後金方面的極大恐慌。
時明廷御史、著名文人董其昌評價毛文龍此功曰:「毛文龍以二百人奪鎮江,擒逆賊,獻之闕下,不費國家一把鐵、一束草、一斗糧。立此奇功,真奇俠絕倫,可以寄邊事者!如此膽略,夫豈易得?使今有三文龍,奴可擄,遼可復矣!」時之遼東經略王在晉在其《三朝遼事實錄》中亦稱:文龍下鎮江之時,「四衛震動,人心響應,報聞之日,縉紳慶於朝,庶民慶於野」。
而對於後金來說,毛文龍此舉無疑對其的南下滅明戰略具有致命性之打擊。因此後金即派十數萬大軍攻打東江鎮。在這場號稱「丁卯之役」的戰爭中,毛文龍在內無糧草、外無援兵、(後)金朝(鮮)夾擊絕境下,全憑一念忠赤,一腔熱血,拚死抵抗,並最終使後金數萬鑲藍旗精銳喪盡,「丁卯之役」以毛文龍和朝鮮聯軍的勝利而告終。
在此後的軍事行動中,毛文龍主動出擊,相繼取得牛毛寨大捷、烏雞關大捷、薩爾滸大捷等戰役,成功規複復州、永寧、金州、旅順等地,使得遼南數百里之地,重歸於明朝之境,明朝二千裏海疆因而得到鞏固,後金自此失去出海之便。毛文龍在鎮江的數萬大軍,不但直接予後金軍隊以有效打擊,且強有力地支援了袁崇煥所負責的遼西戰場。故而當時有人寫詩讚其曰:「手挽東隅半壁安,漂流百戰虜烽闌」!
關於毛文龍在後金左後翼所開創的「反滿根據地」的重要性,東林名臣陳良訓在其《三朝遼事實錄》中認為:「今日所恃海外長城者,非毛文龍者乎」,「今有毛文龍在焉,所謂置之死地而後生者也。《兵法》:『計險厄遠近,上將之道』。憑鴨綠之險,居隔江之近,文龍得其所矣。奴欲長驅而肘腋之間有蠆毒焉,奴一動而毒發,發攻之而不能去其毒,其天意留之以制奴之死命者乎?奴之畏文龍甚也!」
天啟七年(1627年)六月,皇太極攻寧、錦時毛文龍襲擊昌城、遼陽,迫使後金再次回師。就連袁崇煥也在「寧錦大戰」之後還特為毛帥請功:「孰知毛文龍徑襲遼陽,旋兵相應,使非毛帥搗虛,錦寧又受敵矣,毛帥雖被創兵折,然數年牽制之功,此為最烈。」
然而,對於毛文龍的戰功,袁崇煥一方面表示「讚賞」,一方面卻在背後上下其手。其在斬殺毛文龍之前的最毒的一招是斷絕東江鎮的給養以「配合」後金蠶食明在遼南、遼東的控制區。史載袁崇煥仗著崇禎皇帝對他的信任,申請將東江鎮的軍餉、糧餉由他來發送,崇禎予以同意,於是袁大人拿到了東江鎮的給養,但他非但沒有及時撥發給東江鎮,反而下令渤海各港口,不得發一舟一船往東江,不得售一米一魚與東江。而與此同時,皇太極發兵猛攻東江鎮,到崇禎二年,東江鎮在遼南、遼東之領土幾乎全部喪失,至四月,東江原本在遼東、遼南的數十堡只保有海州、橫山、鎮江、蓋州。
在斷絕東江鎮的給養以「配合」後金蠶食明在遼南、遼東的控制區後,同年六月,袁崇煥因「皇太極之請」不奏而斬毛文龍於雙島。史載其當時袁崇煥一共羅列了毛文龍十二條罪名,其中最後一條名是:「開鎮八年,不能復寸土,觀望養敵,十二當斬」,這一說法簡直顛倒黑白。東江鎮本身就是毛文龍帶領兩百餘個家丁白手起家的,這個「鎮」都是從無到有的,怎麼能叫「不能復寸土」?正是這樣一個知兵善戰、孤忠雄膽的將領,沒有死於兩軍陣前,反倒被明朝倚為「長城」的袁崇煥無故斬於帳前。失去了毛文龍的統御,鎮江數萬明軍,一時間轟然倒塌,在其後不到三年時間,無人能夠有效統御的毛文龍麾下主將耿忠信、尚可喜等紛紛成為後金滅明的馬前卒。
重讀明末之史,不斷尋找新的史料,甚感崇煥之冤實非冤,文龍之冤可做千古嘆。袁崇煥之殺毛文龍,實其奸心作祟之故。《要略》總結其有「三殺」之疑:一曰忌殺,時文龍於明廷朝野之地位功勞,實遠超於崇煥,而一向被史家評為心胸狹隘的袁崇煥於內心深處不但心有不服,還以實際行動阻撓其立功。其羅列之毛文龍之所謂「十二大過」者,經後人之證大多為虛構。二曰利殺,袁崇煥為爭功而向崇禎帝許諾五年而平滿人之禍,後曆數年而不能成其功,遂私與皇太極議和,「殺毛文龍」者,為皇太極議和之條件之一。袁崇煥為達成其功而擅殺毛文龍。三曰妄殺,崇煥與文龍同為領兵大帥,皆有尚方寶劍,崇煥雖有經略之命,但以私心而妄殺統兵大帥,其獨斷軍務,不顧皇命之心昭然可見。而崇煥殺文龍之日,其於崇禎帝心中,實已啟該殺之念。後清朝入主中原,乾隆皇帝常以崇禎「冤殺崇煥」之理由為崇煥翻案,其實為表彰袁崇煥與其私下議和以及斬殺毛文龍之「功」。因為袁崇煥斬殺毛文龍,其實為清朝入主中原掃平了後顧之憂,可謂清朝的「大功臣」,清朝政府後來處心積慮為袁崇煥平反,都是基於這一心理,而後世學者不明就裡,不加深思,按照清朝「官方」定論寫入史冊,而謬稱袁崇煥之冤,其實落入了清朝治史者的圈套;另外,清朝寫明史,褒袁其實也為抹黑崇禎,並以此為崇禎昏庸失國做註腳張本,從而為滿人入主中原提供法理上的正當性。後世之人讀史,當見其微而求其實。而以《要略》之觀點,袁崇煥於歷史的關鍵時刻,既持心於私而斬殺大將,又無能于軍事平亂,最後遭「千刀萬剮」而死,雖過於慘烈,但亦是其自取其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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