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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遇「成長煩惱」:數據共享不暢 信用機制不健全

最近一年多時間,共享單車作為共享經濟的標杆行業之一進入深度洗牌階段。在這一過程中,當數家企業倒閉、數十億押金無法及時退回時,人們發現共享經濟並非是低成本的。以押金為代表的共享經濟成本,其實很大程度上是信用成本。

《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發現,共享經濟的蓬勃發展,正加速推動中國信用體系建設和相關領域的數據積累。與此同時,數據、信用的積累、應用和共享中出現的不和諧情況,也帶來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的新矛盾,並表現為數據安全、信用風險等方面問題。因為缺少互信,數據信息無法流通,產品和服務就難以實現價值,甚至監管都會成為問題。信用和數據問題成為發展共享經濟必須要邁過的兩道坎。

數據難以共享帶來多重煩惱

數據是共享經濟的核心資源,共享經濟以數據積累和共享為基礎。然而,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共享經濟平台企業、政府相關部門和個人之間的數據共享不暢,正導致政府監管難、企業發展難和個人維權難。

——平台數據不透明,監管部門管理難。去年以來,町町、酷奇、小藍等多家共享單車企業相繼遭遇經營困難,紛紛遣散各大城市的經營團隊甚至直接倒閉,導致大量用戶的押金無法退還。

2017年6月,在江蘇南京,2000多名町町單車用戶向市場監管和公安部門投訴押金無法退還。但相關部門卻難以處理——平台數據在企業,公司負責人找不到,有多少用戶、收了多少押金,管理部門一無所知。有接警的公安部門工作人員只好建議投訴用戶到街上找一輛町町單車拖回家抵押金,「我們給你開證明,證明這車算抵押的。」

——數據成核心資源,企業間競爭升級。2016年7月以來,物聯網物流信息服務企業運滿滿和貨車幫因市場競爭引發數據竊取爭端,期間經歷多輪來回爭奪。2017年,貨車幫管理層等19人因竊取運滿滿數據被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法律界人士認為,在大數據時代,數據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對數據的爭奪、佔有、處置,正成為企業競爭、生存的手段。不排除部分共享經濟企業,為獲得融資和市場地位,進行數據竊取、造假,這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

——政府部門數據公開難,給企業製造發展瓶頸。運滿滿副總裁吳強說,交通部門發布的春運信息對企業很有價值,但是像這樣的信息公開太少了。另外,貨運行業從業者違法懲處的信息也沒有公開,企業迫切需要這些信息完善平台信用數據。企業負責人武蘊華也表示,財務基礎信息、身份證查驗等,很難從政府部門獲得方便快捷的調閱介面,也給企業經營帶來了不便。

——數據安全難保障,用戶數據頻遭泄露。作為共享經濟的參與者,個人在參與分享時往往容易遭遇更多信息泄露風險,導致參與積極性受到影響。國家信息中心藉助螞蟻金服平台對17.4萬用戶的調查發現,有七成用戶遇到過因使用共享經濟產品和服務導致的個人信息泄露。然而,監管部門缺少對共享經濟平台行為懲戒機制,很難為用戶損失維權,這直接制約了用戶對共享經濟滿意度。

共享不暢暴露信用機制缺失

「怎麼保證你是可信的?」這個問題是共享經濟時代交往中面臨的首要問題。信用機制是共享經濟的生命線。圍繞共享,政府、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合作關係需要信用來支撐。數據監管存在盲區、數據共享存在障礙、數據泄露無法懲處,主要原因是信用機制不健全。

國家信息中心的調查顯示,53.4%的用戶認為,大多數的分享經濟是非常值得信任或者比較值得信任的。其中88%用戶仍擔心平台的個人信息安全問題,以及平台是否有完善的徵信評價和售後服務體系。這表明,發展共享經濟有良好的信譽基礎,但信用機制也直接影響著個人參與共享經濟的程度。

「政府與企業信息共享,這裡面存在責任風險。因此,一般部門的態度是:能不共享的盡量不去共享。」江蘇省交通部門的一位負責人表示,政府與企業之間缺乏信任機制,無法評價企業是否可信,也難以控制企業的數據使用行為,公共信息的共享就很難開放。

然而,政府與企業之間的信息共享又非常重要,滴滴出行有關負責人就表示,政府與企業之間迫切需要以具體行動促進機制形成,通過信用積累實現監管與運營的良性互動。「必須要推動這樣的共享,通過積累行為數據形成信譽,才能形成可持續的數據互通,沒有交流沒有互信就難有互通。」這位負責人說。

「為什麼共享汽車、共享單車、網路約車等共享經濟業態中都涉及押金?因為要共享首先要有信用擔保。」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等認為,目前共享經濟更多溝通了企業與個人,實現了兩者之間的信息和服務共享。

但是,以押金為代表的擔保交易方式帶來巨大的機會成本,導致個人、企業、政府的投資效率較低。這也容易為收取押金一方挪用押金帶來便利,也容易產生經濟糾紛。朱巍表示,如果能以行為信用擔保的方式來實現政府、企業、個人之間的雙向共享,將極大促進共享經濟的發展。

「讓子彈飛一會兒,然後再根據新的情況、新的危害進行適當的管制。」北京大學教授薛兆豐等認為,數據共享很難,因為數據有可複製性。不同的企業之間也難免存在數據競爭,甚至在一個公司裡面,數據不同的部門都不共享,這一難題的破解迫切需要中介渠道,也就是信用機制。鼓勵大的、負責任的公司和信息化程度高的政府部門,利用數據進行先行先試,建立起相應的標準,法律規範再跟上。

誠信體系建設亟待完善

「未來應該是一個萬物共享的時代。」弘康人壽保險公司董事長、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盧德之是較早提倡共享的企業界人士。他認為,共享應該是一種未來社會面貌。那麼通向未來之門的鑰匙何在?受訪專家和業內人士認為,核心關鍵在於誠信體系建設。

專家認為,目前各方面的徵信體系仍是割裂的,應當加快完善政府部門服務信用體系、企業經營誠信體系、個人信用使用和管理體系,並實現三個體系的融合,才是促進共享經濟發展的根本之策。

——未來更多企業將獲得信用牌照。中國信息經濟學會信息社會研究所所長王俊秀認為,共享經濟的發展為社會帶來了數據治理的機遇,而信用已經成為數據治理的一種核心手段。應該鼓勵共享經濟平台企業加強對信用的開發和利用。比如,業內十分關心個人信用牌照的問題,也有企業還沒有得到牌照。因此,未來政府部門將給市場化的平台和公司來頒發個人信用牌照。

這些信用牌照使得企業徵信數據可以作為公共服務數據使用,政府部門承認企業誠信結果。個人在共享經濟活動中留下的使用痕迹,將成為徵信的基礎信息。通過大數據給個人畫像,未來個人的誠信面貌將得到立體化的體現。

——信用大數據試點示範將逐漸普及。北京信息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於鳳霞等認為,共享經濟的發展加速帶動我國信用社會發展。未來完善用戶及企業信用檔案、打通信用信息共享渠道、完善信用監管與行業自律、建立聯合激勵懲戒制度、開展信用大數據試點示範等一系列工作都將逐步展開。

「信用是溝通陌生人、陌生部門之間的紐帶。」於鳳霞說,這些工作需要解決的正是個人和企業經濟活動參與主體的信用問題、信用記錄在不同部門共享的問題。只有達到信用共享,形成聯合的激勵與懲戒機制,數據共享和數據安全才能得到更好保證。

——信用徵集和使用將有法可依。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杜麗群認為,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對信息和數據進行保護非常重要。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的信用立法,未來共享經濟發展的深度廣度直接受到信用立法的制約,信用法或信用體系法已經呼之欲出。信用法律將明確哪些信息是屬於不能披露的,對信息的整理、收集、分析發布作出相應的法律法規界定,對失信行為進行相應的法律法規界定,從而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真正激勵守信者,懲罰失信者。

在完善信用體系的基礎上,共享經濟體系將逐步形成。相關專家普遍認為,隨著共享經濟的深化發展,誠信或將成為個人、企業、政府部門生存發展的第一需要。

( 編輯:暢帥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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