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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街頭驚現棄嬰 警方歷時半月抓獲涉案父母

新年伊始,金華市區街頭驚現一起棄嬰案。今天上午,婺城警方通報稱,通過半個月的偵查,警方已經抓獲了涉嫌遺棄嬰兒的這對父母。目前,男嬰被妥善安置在福利院,其父母均依法被監視居住。

1月2日17時40分,婺城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接到市民劉某報警稱,當日凌晨4時許,他在市區後城裡路邊停放的一輛電動三輪車腳踏板上,發現一名被遺棄的男嬰。

接警後,城北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據報警人劉某稱,當時他發現男嬰的時候,男嬰的手腳已凍得發紫,身邊並無任何東西,劉某當即把男嬰抱進了自己的家中。棄嬰出生不到一周,外觀無缺陷。早上6時許,劉某向鄰居說起撿到男嬰的事,並將男嬰暫時交給鄰居照顧,自己則到朋友家借奶粉來喂男嬰。之後,他報了警。

民警向周圍群眾了解情況,但由於事發時間為凌晨,周邊群眾均未能提供有利線索。接過男嬰後,民警再三思量,決定先將男嬰送到福利院照顧。

民警查看街面監控視頻後發現,1月1日22時許,一名男子抱著嬰兒出現在監控內。該男子隨後將男嬰丟在了三輪車腳踏板上後,乘坐計程車離開現場。民警按男子的走向進行分析研判,發現該男子是從駱家塘步行走至後城裡將孩子丟下。民警聯繫計程車管理處,找到了載嫌疑男子離開的計程車司機,了解到該男子的體貌特徵。

之後,民警經過15天的監控查看,發現該男子經常出入某單位,並確認了該男子的身份。1月15日上午,民警將嫌疑人季某及其妻子帶回派出所調查。

季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查,該男嬰生下後,身體健康無缺陷。季某說自己不願意丟棄小兒子,是妻子黃某讓其將小兒子扔掉,並稱不丟的話就與其離婚。季某無奈之下,只得將孩子丟在路邊。季某還稱自己家經濟條件不好,已有兩個孩子,長輩也並不希望他們生育第三胎。丟掉男嬰的第二天,妻子黃某就後悔了,情緒激動得痛哭,但考慮到經濟因素,沒有去找回自己的孩子。

警方提醒,遺棄嬰兒觸犯了刑法。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轉載自:金華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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