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打還是不打說到規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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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家長朋友說――兒子在學校里拿了幾顆棋子回家,當晚母親發現後對他好好說了並叫他第二天拿回去,孩子點頭同意。可是第二天孩子忘了拿回幼兒園。母親也沒有及時跟老師溝通。大家就把這事給忘了。耽誤了幾天,老師對兒子說:再不拿回去變偷了。幼兒園阿姨也嚇了孩子幾句,諸如打110啊,被警察關進黑房子之類。於是母親特意請假去接孩子,跟老師溝通,她們覺得這件事應該教育,應該打的,還說:上次有個小朋友拿東西,她們告訴小朋友的爸爸,爸爸當場就打。
母親就感覺到不知所措了,打還是不打呢?不打怕他以後真的變為小偷;打吧,又覺得孩子已經知錯,有點於心不忍,而且恐嚇也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
我的想法是――原因需要分析,行為需要管理,情緒需要關照。把棋子帶回家,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學樣子,別的小孩有人帶回家過,就跟風;或者是覺得沒玩夠,還想帶回去玩;或者是小孩子對規則不是很明確,不知對錯,行為缺乏引導。也不能簡單等同於偷。父母的榜樣做得好,身教大於言傳,要相信孩子的品質,不要杞人憂天,以偏概全。無故的打罵並沒有必要。只要告訴孩子,學校的東西屬於學校,是公共財物,每個小朋友都不能隨便拿回家,這是規則。就像超市裡買東西付款要排隊不能插隊;就像看電影,坐前排的人不準站起來,否則防礙了後面觀眾觀影;就像紅綠燈口開車要開在自己的道上,不能隨意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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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關於生存、生活的規則很多,它們是為了保證我們的孩子在集體中生活得更好,更有安全感,更有自由。但它需要平時滲透和落實,細節入手,溫和地堅持。家長有大責任,學校也不能袖手旁觀,必須不折不扣地引導和踐行。
但我們的規則教育是難的。建設法治社會確實任重道遠。小學《道德與法治》課要重點落實的就是規則教育,可不少學校把這門教育部統編的教材都束之高閣。
關於規則教育,我們的家長和老師其實都不夠重視。因為整個社會,彷彿習慣了鑽空子,明的暗的違反規則。
開車,半夜逢紅綠燈口,如果沒有攝像頭,估計有司機就過去了,反正沒行人。
考了公務員,進了面試,都是要去四處打聽可以怎麼開開後門的,否則別人託了人,你赤手空拳上戰場,做了冤大頭。
學校一到八月份,校長教導的電話就成了熱線,估計想分個好班是家長們的一致心愿。
期末考試臨近,很多學校需要統測評比。制度並沒錯,應對考試也沒錯。老師們有怨言,其實也在於有人不守規則或者評價睜隻眼閉隻眼,放任甚至縱容違反規則的人。比如,加班加點,侵佔其他課複習;幾套試卷左右開弓,詞語再三抄寫,這樣日光加燈光拼出來的成績,差距肯定拉開了,這究竟傷害了誰?
如果都講規則,準時放學,不佔其他課程,不準買過多的教輔資料,大家的行走方式一致,學生就不會有那麼重的課業負擔了,特別初高中,也不會有那麼多學生厭學了,估計跳樓的學生也會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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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安徽一名小學女教師在高鐵開動前,不顧乘務人員的勸阻,扒門等丈夫到來,甚至不顧形象大吵大鬧,最終等上丈夫,目的達成,一家人上了高鐵。最後,鐵路部門根據相應條例,給予罰款2000的處罰,女教師通過網路向民眾道歉。
這是一則不守規則的案例。女教師身為知識分子,應該明確攔阻高鐵,是違規違法的行為,可因為考慮一己私利,怕孩子比賽遲到,而置其他乘客利益、高鐵安全於不顧,實在是讓人側目。
一兩個月前,湖北高老師被學生傷害的慘案,也是讓人唏噓不已。很多家庭的問題,會到學校顯現。該學生成績優秀,受老師器重,但他的個性肯定相對逆反,且情緒管理能力也不會強。家長對孩子採取的家教方式也可能有問題,否則學生不會特別害怕老師打電話給家長。種種因素,不可忽視。但是,老師有一點沒有做到位,那就是遵守規則。一周這三個小時的放鬆時間,規定是讓學生自由安排的,該學生本打算上街買點東西。負責的高老師讓大家看了15分鐘的勵志片,再寫500字的觀後感。其實到這個時候,看與不看,沒多大意義,學生的心已經不在課堂了。寫出來,也不過是應付老師的套話空話。該學生失望之餘,死活不肯寫,老師很生氣,覺得第一名的學生愧對老師厚望和平時的悉心教誨,於是打電話給家長,打不通父親打母親。這時,學生已經喪失理智,慘絕人寰的弒師案在辦公室里上演,讓人對如此負責的高老師和本應該有美好前程的學生都痛心不已。
再回到開頭的案例,你覺得怎麼處理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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