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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跨省制販毒品通道,交易從不以克計,而是以「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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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日,山東省煙台市檢察院官方微信發布信息,披露了煙台市「2·24」特大販賣毒品案的相關情況,該案的多名被告人經煙台市中級法院一審後分別被判處死刑及無期徒刑。至此,這個跨省的特大毒品販賣團伙徹底覆滅。

這個團伙成員中既有公司經理,也有普通打工仔,是暴利的毒品讓這些不同職業的人走到了一起。他們分工明確,既有上線、下線、中間人,也有負責運輸的司機,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販毒鏈。他們不遠千里多次從廣州購買毒品運回煙台市,只為滿足暴富的美夢。他們自以為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卻不知一張天羅地網早已鋪展開來。(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

深夜槍響,警方拉開緝毒大戰

2014年4月11日凌晨2時左右,港城煙台依然沉浸在夜晚的寂靜之中,只有偶爾疾馳而過的一輛輛汽車提醒著人們這座城市還有一群未眠人。在瀋海高速河套店收費站,一輛風塵僕僕的黑色轎車正急速駛入繳費通道。

開車的是徐小軍,旁邊坐著的男子叫盧小強,他們從廣州販毒後正趁著夜色趕回煙台,這也是他們本年度第4次從廣州往煙台販毒。

相隔千里,一路風塵。從廣州到煙台2000多公里路程,幾乎縱貫大半個中國。相比前幾次,此次販毒非常順利,但太過順利反而讓販毒多年的盧小強心生警惕。兩人在開車的過程中不斷地走走停停,觀察是否有警察跟蹤。

此次交易的4公斤冰毒和1000餘粒冰毒片劑已經藏在了汽車的某個隱蔽之處,但盧小強還是沒敢合眼,一直警惕周圍的情況,眼看就要進入煙台市境內了,這一路的忐忑終於略微平復了下來。或許真是多慮了,夜幕之下的乏力與疲憊不禁湧上盧小強的心頭。

夜色蒼茫,暗流涌動。殊不知,煙台市警方早已在前期摸排的基礎上獲得了盧小強一行人的蹤跡線索 ,一早就調集了多個警種70餘人,在煙台周圍的所有高速出入口布下了天羅地網,設置了立體式包圍圈,通過設卡堵截的方式,確保盧小強等人在控制範圍內,一旦經過,絕不漏網。

2014年4月11日凌晨,山東省煙台市警方在瀋海高速河套店收費站抓獲販毒人員盧小強、徐小軍

徐小軍將車開到繳費窗口,就在收費員準備提示駕駛員減速時,徐小軍突然感覺到情況異常,驚慌之下,徐小軍猛然加速車輛沖開欄杆,往前逃竄而去。這時,一聲槍響,暴衝車輛的左前玻璃被子彈擊碎,一名警察從埋伏之地沖了出來,想通過擊破的玻璃進入駕駛室控制駕駛員。徐小軍看到警察突然出現,更為慌張,但他馬上明白了情況,「反正我是要死的,要死大家一起死」。他瘋狂加速猛踩油門,車輛拖著警察跑了10多米。(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

寒光急閃,天網已布。無論如何,絕不能讓毒販逃掉。見狀,該民警一槍打中徐小軍左肩,與此同時,另外一名伏擊在側的警察一槍打爆了汽車的右前輪胎,使車輛滑行一段距離後停了下來。民警們一衝而上,將兩名嫌疑人抓獲。

緊接著,警察從兩人的車中查獲白色晶體4包及紅色圓形顆粒1包。事後,經煙台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檢驗鑒定,該4包白色晶體均檢出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成分,紅色顆粒檢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人贓俱獲。

「我開了2000多公里,竟然就一直沒發現有警察跟著,真的是太佩服你們了!」在戴上手銬的那一刻,盧小強驚嘆地說。

抓捕行動勢如破竹,隨後2天時間內涉案的其他5名犯罪嫌疑人陳鑫鑫、魯小林、宋大光、李文華、李華強先後落網。至此,煙台市「2·24」特大販毒案隨之告破,一條危害巨大的跨省制販毒品通道被警方成功摧毀。

巧遇「花姐」,小毒販喜從天降

盧小強,外號「阿強」,他雖然是山東煙台市人,但經常居住在廣州,一直以販賣毒品為營生,多年下來,他在廣州當地也結交了不少「毒朋販友」。在這些人眼裡,盧小強有門路又活絡,出手的貨也是質優價廉,能從他手裡拿貨都大有可賺。

對於盧小強來說,販賣毒品是他最重要的經濟來源,也是他「發家致富」的捷徑。依靠多次販賣毒品,盧小強在廣州買了房,娶了媳婦,還找了個願意伴他左右的情人孟某。

但販毒之路也並非一帆風順。2014年以前,盧小強一直在一個叫譚聰的廣東番禺人那裡「拿貨」,不巧的是,譚聰2013年8月因涉嫌販毒被河南警方抓獲。聯絡的單線斷了,就意味著財路斷了,盧小強開始著急了。而這時,一個女人的出現,讓盧小強喜從天降。

這名女子叫陳鑫鑫,家住廣州市番禺區鍾一村,因浸淫販毒行業許久,熟悉她的人都會敬稱她一句「花姐」。「花姐」也是譚聰很早就認的「干姐姐」。2013年底,譚聰被抓後託人傳話給陳鑫鑫,稱一個叫「阿強」的人仍欠他8萬元毒品錢,請求「花姐」幫他要回來。不久,陳鑫鑫便找到了盧小強。

起初,陳鑫鑫對盧小強稱,譚聰的「貨」都是從她那裡拿的,讓盧小強直接把欠譚聰的錢給她。但此時的盧小強因毒源斷了正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哪裡有錢給陳鑫鑫?更何況譚聰現在已經被抓,活不見人,死不見屍,「誰還吃飽撐的再去還這筆錢?」於是,盧小強便對陳鑫鑫說,他欠譚聰的錢只能直接還給譚聰或者譚聰的父母。盧小強這樣說,一是不想壞了「圈內」的規矩,二是想穩住陳鑫鑫,日後慢慢把這筆錢拖黃。

陳鑫鑫早已看透盧小強的心思,不出所料,盧小強一直沒有將錢還給譚聰的父母。見此,陳鑫鑫便再次找到盧小強,並質問他為何還沒把錢給譚聰的父母,盧小強感覺這次拖不住了,便向陳鑫鑫和盤托出自己的窘況:因為譚聰被抓,自己的貨源斷了,手頭資金也格外緊張。盧小強還問陳鑫鑫是否有可以拿貨的渠道。令盧小強喜出望外的是,陳鑫鑫當即表示,自己可以給他聯繫貨源。

「我當時想借盧小強找我要貨的機會,讓他把錢打過來,貨不給他,用這筆錢頂盧小強欠譚聰的賬。但我後來沒這麼干,還是幫他介紹買了貨。」到案後,陳鑫鑫向警方回憶當時的情景。

通過幾次接觸,盧小強了解到,陳鑫鑫在圈內的地位比譚聰還要高,她的上家據說就是製造毒品的頭兒,通過她可以拿到一手貨源,甚至她還可以頂替上家工作。(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

自從攀上「花姐」這條線後,盧小強覺得真是天無絕人之路,自己的財運來了。

物業經理,以販養吸入毒圈

很快,盧小強便聯繫到之前經常對接的下線——魯小林。魯小林,外號「俊哥」,是煙台市某區一家物業公司的經理。也是這販毒團伙中,唯一有正當職業的人。在朋友眼裡,魯小林為人豪爽,出手大方,且有一定的地位,屬於「在社會上混得開」的成功人士。

但在風光的職業下,魯小林還有另一重身份——毒販子。自從前幾年沾染上毒品後,便一發不可收拾,後來索性直接和盧小強做起販賣毒品的交易。徐小軍是魯小林的跟班小弟,煙台市本地人,平時主要給魯小林開車,沒事的時候魯小林就會叫上徐小軍及幾個朋友一起「溜冰」,並在「溜冰」的過程中相繼認識了本案涉案人宋大光、李文華等人。

對販毒的事,魯小林也曾猶豫過。尤其之前因一起故意傷害案進過看守所,囹圄之苦讓他記憶猶新,想想也有些後怕,但沒錢的苦也讓他揪心,思來想去,他準備「干一票大的」就收手。但人的慾望,有時就像脫韁的野馬,易放難收。

魯小林與盧小強取得聯繫後,便開始著手準備去廣州買毒品的事。毒品暴利,眾所周知。第一次干這樣的事,魯小林覺得除了新鮮刺激外,內心還有一些按捺不住的激動,甚至為了此行,魯小林購買了一輛新款比亞迪商務車。

2014年1月,魯小林讓徐小軍開著新車,拉著自己及宋大光、李文華等人南下廣州找盧小強購買毒品。到了廣州之後,盧小強熱情接待了他們,並如約進行了交易。

就在返回煙台之際,魯小林的新車卻因掛著假牌子被廣州警方扣留了。

若想把車提出來,則需要一段時間。然而,人能等,但「貨」不能等。盧小強直接從廣州某租車公司租賃了一輛黑色雅閣轎車,讓魯小林、宋大光等人開車帶著「貨」先回煙台。

交易完畢後,魯小林心裡一直惦記著被扣在廣州的新車,為了拿車,也為了再次取「貨」,魯小林等人很快開啟了第二次南下廣州進行毒品交易的行程。

2014年的除夕夜,萬家團圓的日子,魯小林等人為了牟利,全然不顧家人的感受,開著之前租來的黑色雅閣轎車奔赴千里之外的廣州。為了拿回自己的新車,魯小林這次在廣州逗留了十多天的時間,但事與願違,雖然經過多方努力,他卻始終沒有把自己的車要出來。

因為魯小林之前涉嫌故意傷害的案子需要開庭,煙台市警方通知其馬上回煙台。魯小林只能坐飛機從廣州趕回煙台。令他沒想到的是,他剛下了飛機,就被警方直接帶走並送進了看守所。

第二次交易完畢後,盧小強不得已,只能又從一家計程車公司租了輛車讓其他人開車帶著「貨」回到了煙台。(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

而此時在看守所的魯小林,擔憂的就不僅僅是新車被扣這一件事了。

數量驚人,毒品論條不論克

山東煙台警方從盧小強等販毒成員處查獲的大量毒品

該案中,陳鑫鑫與盧小強、盧小強與魯小林等人之間的毒品交易最大的特點就是數量巨大、利潤豐厚。他們每次交易從不以克計,而是以「條」(毒品交易中的黑話,1條相當於1公斤)來計,每次交易少則三四公斤,多則五六公斤。

2014年的1月初,盧小強第一次聯繫陳鑫鑫取貨。當時魯小林等人來到廣州後,先將與宋大光湊的16.5萬元給了盧小強,盧小強自己又拿了6萬元共22.5萬元,按照之前與陳鑫鑫商議的4.5萬元「一條」的價格來進行交易。

盧小強先在廣州番禺羅家村附近的路邊給了陳鑫鑫2萬元的現金,而後當天晚上又在附近一家酒店房間內給了陳鑫鑫5萬多元的現金,並承諾剩餘的錢將通過銀行轉賬過來。

陳鑫鑫也聯繫上自己的上家羅某,並將羅某的銀行卡號發給盧小強,讓其將尾款轉到該賬戶。羅某看錢到賬後,便通知陳鑫鑫於當晚在廣州一天橋下交易。

當天晚上9點多鐘,羅某現身,並將一個布袋子給了盧小強,裡面裝有5公斤冰毒。

隨後,盧小強便與魯小林、徐小軍、宋大光等人一起連夜開車,將毒品從廣州運回煙台市某車行內。盧小強在這裡倒手以5.5萬元的價格賣給魯小林1公斤、宋大光2公斤,盧小強自己留了2公斤。(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

2014年1月底的一天傍晚,盧小強將自己的其中1公斤毒品分兩次,加價以共10萬元的價格,在煙台市區某歌房停車場內賣給了一名叫小磊的毒販。

而剩餘1公斤的毒品,在不久之後,也被盧小強加價後以1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魯小林。盧小強手上冰毒賣完後,便直接坐飛機回了廣州,開始他新的交易。

在具體交易中可以看出,上游陳鑫鑫以4.3萬元每公斤的價格從上家購買冰毒,然後以4.5萬元每公斤的價格賣給盧小強,從中賺取每公斤0.2萬元的差價;而中間人盧小強轉手就以5.5萬元每公斤的價格賣給其下家魯小林等人,從中賺取每公斤1萬元的差價;後由魯小林等人再加價以150至500元每克不等(即每公斤約15萬元至50萬元)的價格賣給各自發展的販毒者或吸毒者。

在短短的四個月之內,盧小強等人4次南下廣州,購買冰毒、麻古等各種毒品20餘公斤。他們開車將毒品從廣州運回煙台後,一部分自己吸食,剩下的大部分全部加價出售,並從中賺取豐厚的利潤。據統計,除了毒販小磊外,先後有20多人從上述人手中購買冰毒吸食或再販賣,嚴重損害了他人的身體健康,也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危害後果。

開車運毒,打工仔以身犯險

該案中,人員分工明確,陳鑫鑫主要充當供貨的上線,負責提供毒品;盧小強一方面充當中間人,替下線聯繫陳鑫鑫購買毒品,另一方面又販賣毒品,從中賺取差價;魯小林等人或充當下線,或負責運輸,或負責販賣。除了真正的賣家、買家、中間人,李華強是他們中唯一因涉嫌運輸毒品被抓的人,也就是說,這群涉事人當中,李華強是唯一一個打工的人。

李華強是煙台本地人,和盧小強既是老鄉,又是高中同學,畢業之後大家各奔東西,甚少有聯絡。在一次同學聚會上,兩人偶然相逢。2012年,李華強帶女友去廣州遊玩,盧小強熱情接待了他們。一來二往,兩位老同學的聯繫漸漸多了起來。

2013年9月,盧小強從廣州回了一趟煙台市,並約李華強見了一面。當時的李華強並沒有想到,這次見面改變了他的一生。

在兩人閑談的過程中,盧小強提出想讓李華強跟著他干,主要幫他從廣州運輸毒品回煙台,並承諾每趟給予他1萬元的好處費。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李華強覺得自己已近不惑之年,卻一直沒掙到錢,也沒什麼好工作,看到盧小強給自己開這麼高的酬勞,便一口答應了此事。(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

2013年的10月,李華強接到盧小強的臨時通知去廣州。李華強便以自己名義去煙台市某租車公司幫盧小強租了一輛轎車,連夜拉著盧小強和他的情人孟某去了廣州。達到廣州後,兩人在賓館門前完成了毒品交易,交易完畢,兩人就直接開車返回煙台。到了煙台後,李華強在一練歌房附近的賓館開了個房間,並把毒品放在房間里,然後把盧小強送回了家。

就著連夜趕路的疲憊,李華強覺得自己的上下眼皮在不停地打架。但為了以防萬一,李華強還要回到賓館看護著毒品,並負責給盧小強聯繫好的下家送貨。這次李華強跟著盧小強去廣州共運了4公斤冰毒回煙台。事後,盧小強按約給了李華強1萬元報酬。

2014年3月初的一天,李華強再次跟隨盧小強從煙台出發去廣州拿了4公斤冰毒,這次盧小強給了李華強2000塊錢的好處費,並給了他100克冰毒折抵剩餘費用。但令李華強沒想到的是,不久他就作為本案的最後一名嫌疑人,在自己家中被民警抓獲,他也將為自己這一萬多元的酬勞付出慘重的代價。?

法網恢恢,涉案者黃粱夢醒

該案的成功偵破不僅摧毀了一個盤踞煙台市的販毒網路,而且還將其位於廣東的毒源上線成功打掉,徹底切斷了一條跨省的毒品販賣通道。該案的犯罪嫌疑人也悉數被抓獲。

處理此案時,幾位團伙成員流下了悔恨的淚水,販毒吸毒不僅毀了自己的一生,也給自身家庭帶來了難以彌補的傷痛。如果不是被貪念迷住了心智,或許他們正和家人其樂融融地在一起。然而世上沒有後悔葯,自己選擇的道路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

2017年11月2日,煙台市檢察院官方微信發布信息,對該案進展情況進行了披露:該案經煙台市檢察院審查並提起公訴後,煙台市中級法院一審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盧小強死刑;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陳鑫鑫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魯小林、宋大光、李文華、徐小軍無期徒刑;以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李華強無期徒刑。此外,各被告人均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文中涉案人員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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