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是我說的,可是你先不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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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要想起我
渺小
田馥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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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阿莫西林 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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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里的美好傳說》里有一段這樣的話:歲月匆匆,我後來愛上過很多女人。
她們在我的臂膀中問我愛不愛她們,我都會說,愛。但是我最愛的女人,卻從未問過我這個問題。
和前任在電話裡頭第一次說分手,是在中秋節前的一個晚上。我們在一起很多年,好友也開玩笑地說,現在的戀人要是能維持這麼久,恐怕都結了婚生了孩子。
「對不起。」我說分手,但我想的是被挽留,被在乎,沒想到正好圓了他的心愿。每當好友問起我們分手的原因,「不愛了,沒有感覺了。」這是我的統一回復,真正的理由,我說不出口。難道我要說是因為他跟別的女生搞曖昧?
他承認了在那個我打了十幾個未接電話的夜晚,他和別人在學校的操場上看月亮數星星,還有接吻。
他大可以騙我的,反正我也不在他身邊,但他選擇說實話。這說明了他已經做好要跟我分開的準備,不過他希望這話由我來開口。
說完分手的第二天,我後悔了。
「你還愛我嗎?」我睜著眼看著天花板上的燈,直到太陽升起把房間的燈光蓋住。等了一個晚上,手機沒有傳來任何訊息。
中秋節的廣州街道,擠滿了人潮。不幸發高燒的我,沒忍住給他打了一個電話。過了很久才撥通:「我和朋友在燒烤,你去看下醫生吧。」
後來身無分文的我路過樓下的快餐店,讓老闆給我一勺食用鹽。回到朋友的出租屋,把鹽撒進水裡一起煮沸騰。趁著鹽水還沒涼的間隙我去洗了一個熱水澡,洗完澡後一口氣把一大杯鹽水喝完。
分不清是因為鹽還是因為淚,水特別的苦咸,我都一飲而盡。
第二天醒來,我發現自己的額頭已經沒有發燙了,那瞬間,我覺得自己還活著比什麼都重要,一杯熱水也比一個有過六年感情的他來得有用。
不在一起就不在一起吧,反正一輩子也沒多長。
人生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長,但失戀真的比想像中的還痛。
我曾那樣努力地愛過你,像失去理智一般,像丟掉尊嚴一般,不顧一切地傻傻地愛過你,至今不悔。你曾擁有我青春里最重要的一部分,你始終擁有。
又一個六年過去,我明白了當時那個年齡,誰也不會是誰的一生。
一定會有人在我們彼此以後的人生里為了我們曾經想要做到的事想要得到的位置而努力付出,哪怕於你那個人不是我,於我那個人不是你,都已經沒關係。
當初說過要一起走到未來,也許後來我們選擇再也不相見,成了一道無法揭開的傷疤,也許我們各天一方,各自生活。
其實失戀不可怕,不敢直面過去才可怕。你要勇往直前,有生之年不要回頭,有些回憶尚可妥善保存,你也會再遇見自己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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