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武士刀」高聲叫嚷 新加坡一女子襲警被判監
海外網1月16日電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到法庭投訴前僱主遇到諸多阻撓,31歲女子心情沮喪在咖啡店鬧事,公眾看她帶「武士刀」,驚慌報警,警方到場後要逮捕她,她竟用頭撞女警,腳踢對方左手。
案件發生在去年8月31日,被告陳玉紅(31歲)1月15日承認公共滋擾和襲警等兩項控狀,法官判監三個月和罰款400新元。
案發當晚7時,被告和一名男性朋友走進義順11道第418座的咖啡店,他們和一名女顧客拼桌。
被告將手上拿著的一大疊文件丟在桌上,引起女顧客不快,雙方發生爭執。後來,女顧客就走開。
之後被告用手機打電話,她高聲叫喊,大力拍桌子。被告的朋友勸她不要騷擾人,叫她去別處講電話。
被告不聽,大聲喊道「我什麼地方都不去」,並警告朋友不要碰她。咖啡店裡的顧客要被告離開。被告拒絕。
一名顧客過後發現被告桌上放著一把玩具武士刀,也見被告兇巴巴的樣子,於是報警。
警方抵達現場,把被告帶到附近組屋樓下,之後要逮捕她。被告激動,拒絕合作,警員用手銬銬她。被告不停掙扎,多名警員將她壓在地上。
之後,警員將她抬到警車,她大聲叫喊,並且飆髒話,不肯上車。但她最後被押上警車。
不料,被告在車后座躺下,左腳伸出車外,不讓警員關門。林淑玲警曹想推她的腳進去,結果左手被踢到。但她最後將被告的腳推進車內。
當時林淑玲的上半身在車內,被告用頭撞她的額頭,令林淑玲頭暈。
根據醫療報告,林淑玲的額頭瘀傷,左手背發紅。
據律師求情說,案發時,被告從事網上商務活動。她當時到咖啡店送貨,打算將玩具武士刀和兩打打火機賣給人。
案情顯示,警方事後確定該把「武士刀」是玩具刀。
律師也在求情時指出,當天被告到國家法院投訴前僱主,包括指前僱主騷擾和不公平對待,以及觸犯個人資料保護令和工傷賠償等。被告遇到諸多阻撓,情緒很不穩定。
後來,被告約朋友到咖啡店吃晚餐,與朋友商量投訴前僱主的事,卻與朋友吵架。
被告對朋友沒有幫她向國家法院提呈投訴感到懊惱,想到她的投訴會拖上一段好長時間,心情感到沮喪,最後情緒失控犯案。
律師說,被告酗酒,患邊緣型人格障礙症。她的這些問題,導致她的判斷力受影響。(人名譯音)
責編:關皓、朱劍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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