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車輛當選總統當天超速違章 文在寅個人罰款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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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當地時間1月19日,據韓國青瓦台多名高官向出入記者透露,青瓦台制度改善秘書室在去年6月收到了首爾鍾路區警察局發來的一張交通違法罰單。
該罰單顯示,去年5月9日(文在寅當選總統當天)下午8點20分,文在寅所乘車輛在首爾西大門區延禧洞附近有一起交費違法行為(超速行駛),罰款金額為4萬韓元(約合240元人民幣)。
根據這起交通違法發生時間推算,文在寅所乘車輛應該是從弘恩洞文在寅住處移動到國會議員會館的路上被監控探頭拍攝(違章)。
再根據韓國道路安全交通法規定,違章罰單會發送到違章機動車所有人的通訊地址。超速20公里/小時以內罰款4萬韓元,如果超速超過20公里要接受20萬韓元(約合1200元人民幣)的罰款。而違章當時文在寅所乘車輛就是其名下的車輛。
青瓦台的部分行政人員在接到該罰單後表示,當時是警察開道,總統車輛一直跟在警車後邊。因此無法接受這張罰單的合理性,要給鍾路警局打電話問一問到底怎麼回事。但制度改善秘書文大林及時制止了這個行為後彙報給了文在寅。文在寅也欣然接受這個罰單,自掏腰包4萬韓元交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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