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皇帝康熙為何是洋人推舉而繼位的?
8歲登基,4歲掌權康熙,康熙(1654—1722年),清朝第二代皇帝。姓愛新覺羅,名玄燁,滿族人,是清王朝第一代皇帝清世祖的第三個兒子。他8歲繼承皇位,稱清聖祖。因他在位時年號為康熙,故人們稱為康熙皇帝。在順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四,順治帝被宣布染上了天花,在他駕崩之前,就一直在考慮自己的接班人。而按照滿族特殊的制度,王位繼承應實行合議制,由諸王貝勒們共同推舉,有德有力者居之。可實際在以往滿洲統治集團的領導者產生的過程,總是伴隨著刀光劍影的殺戮。
皇太極在崇德八年(1643年),突然病逝。按照以往滿洲的習俗,皇太極在生前並沒有立嗣,於是關於皇位的繼承在睿親王多爾袞和肅親王豪格之間展開了激烈的競爭,最終由順治帝福臨坐上了皇位而結束,可是那次爭奪皇位的過程,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都給滿清統治者們造成了激烈的動蕩,甚至產生無法挽回的局面。
順治帝也知道這一點,滿清入關以後在他的帶領下也逐漸開始「漢化」,但當時的滿洲八旗子弟還沒有和漢族一樣的傳位於嫡長子的政權制度。他在考慮皇位繼承人的時候,首先考慮到八旗君主民主合議的制度,滿族後金在入關以後,雖然得到了天下,但是當時的局勢並不穩定,國賴長君,國家需要一個有經驗的人來治理,幾個皇子都還小,如果選一個小皇子來繼承皇位,難免會出現自己當年一樣被攝政王攬政的局面,他不願意這種情況再次出現。
可是,如果從成年的親王中選擇一位繼承人,那難免會再現那十多年前的一幕,八旗之間甚至會面臨重新的洗牌。朝廷中的大臣們也深知道這一點,江山得來不容易,他們更傾向於按照漢族流傳下來的皇子繼承製度。
該如何選擇呢?
皇子中,也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條件當皇帝的。比如是不是正宮皇后所生,年齡、氣質、身體、儀錶、學習如何等等,都是衡量的指標。
而玄燁在順治帝面前也並不吃香。在順治八個兒子當中,長子牛紐在兩歲的時候就死了。而順治最喜愛的就是董鄂妃所生的皇子,此子一出生,就被順治帝稱為「朕第一子」。在順治帝眼中,他就是未來皇位的接班人,可惜的是,此皇子出生一年以後就病逝了。這時候只有寧妃所生的皇二子福全和皇三子玄燁年齡偏大,其餘的四個弟弟都很年幼,這兩個人也都是庶出,如何在兩人中間選擇呢。據《湯若望傳》記載,順治帝在選擇繼承人的時候曾經問過他這個最親密的西洋人,而湯若望與孝庄皇后的意見一致,因為順治帝年紀輕輕就得了天花,以至於為此喪命,而三皇子玄燁已經得過了天花,具有了抵抗能力,在當時,天花屬於不治之症,染上後,隨時會喪命。而皇二子福全並沒有出過天花,而且眼睛有微殘的生理缺陷,甚至有可能面臨失明。
在順治帝駕崩後的第二天,正月初八。文武大臣們在紫禁城接聽先帝的遺詔。聽罷後,所有人都感覺到與其說是遺詔,倒不如說這是一份檢討,遺詔中列舉了先帝當政時的十三條重大過失,很多人都感覺到,先帝的遺詔有可能被人篡改了。那究竟是誰改動了遺詔呢?
在王熙的《自撰年譜》中曾記載:順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六日夜半,順治帝病情惡化,他預感到自己生命將盡,便對王熙說:「朕出痘,勢將不起,爾可詳聽朕言,速撰詔書。」王熙在御前草擬遺囑,擬好第一條以後,便交給皇帝閱覽。順治皇帝強撐著身體,看完便癱於榻上,動彈不得。王熙與麻勒吉(滿洲正黃旗人,通滿、漢兩文。)立即跑到乾清宮西朝房,按照順治帝的遺願,連夜起草遺詔,寫完後,讓侍衛賈卜嘉迅速送到養心殿,交給順治帝過目。順治帝在病榻前掙扎著將遺詔反覆修改,「進呈者三,皆報可」。便讓麻勒吉帶著遺詔和侍衛賈卜嘉速去送交與皇太后過目。
這樣遺詔被三次改動,當時順治帝已經癱於榻上,決定遺詔內容的人,完全在孝庄皇太后手中,而孝庄太后決定了皇帝的繼承人不應該是宗室皇兄,而是一位皇子。
因此,孝庄太后將玄燁指定為了順治帝的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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