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答覆上海消保委「降頻門」四問:將就軟體更新進行再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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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018年1月18日,蘋果公司派員向上海市消保委當面提交了《致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答覆》(以下簡稱《答覆》);1月19日,蘋果公司又向上海市消保委提供了CEO庫克對此事件的公開表態相關內容。
在《答覆》中,蘋果公司就消保委在之前查詢函中提出的問題作了相應答覆。一是對iOS 10.2.1和iOS 11.2等軟體更新可能造成的手機運行速度變慢的原因和現象作了較為詳細的說明;二是在之前承諾的降低更換電池費用之外,將通過新的軟體更新保障消費者在電池狀況與手機性能調整方面的知情與自主選擇;三是檢視和改進在告知用戶信息方面的相關做法,包括強化在用戶購買產品之前和軟體更新之前的信息告知。
對於上述答覆,上海市消保委認為:
一、根據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因此,蘋果公司有義務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二、消保委對蘋果方面的積極回應表示肯定。同時,對蘋果公司新的軟體更新能否切實解決消費者遇到的問題,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將持續跟蹤和關注。
三、消保委希望蘋果公司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尤其是電池的質量和耐用性。同時儘快將相關的改進措施具體化並落實到位。
此外,蘋果公司表示,將於近期派相關專業團隊就新的軟體更新、改進措施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問題與我委做進一步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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