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FBI取證手段被質疑非法,嫌犯殺害章瑩穎毀屍竟然可能判無罪!
中國留學生章瑩穎遇害案原定2月27日開審,嫌犯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的辯護律師先是要求延期被拒後,又提出審前動議。認為FBI獲取證據的方式違憲,要求法庭直接撤銷對其綁架致死罪的指控,甚至認為檢方缺乏證據證明章瑩穎當時「被強迫」進入車輛的證據,認為應該撤銷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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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曝光
FBI早就抓人又放了
當地《新聞公報》《The News Gazette》披露這份動議提及的更多細節。小編為大家摘選一下:
1
章瑩穎遇害前有人報警
章瑩穎是6月9日下午失蹤的,然而在當天上午9點27分,伊利諾伊大學校警接到該校女生報警,稱她走在位於Busey和Lincoln大道交匯的Stoughton街時,有一個開著黑色轎車的男子靠近了她。她說,該男子自稱是便衣警察,讓她上車,但該女生拒絕了。
在章瑩穎失蹤三天後,該女生被警方找到,並被要求描述和指認開車靠近她的男子長相,該女生指認了克里斯滕森。
2
章瑩穎失蹤5天後即逮捕嫌犯
此前新聞一直稱,FBI是在6月30日逮捕嫌犯克里斯滕森的。但是最新的動議披露,FBI早在6月14日,也就是章瑩穎失蹤5天後,就逮捕了克里斯滕森。
當天晚上晚上11點45分,FBI探員敲開了克里斯滕森公寓的大門,將克里斯滕森和妻子帶到當地FBI辦公室進行調查,只是苦於證據不足,6月16日將其釋放。
3
嫌犯妻子成為FBI線人
根據動議披露,在克里斯滕森被釋放的當天,FBI探員與嫌犯的一位「女伴」見面,該「女伴」同意成為「保密線人」,然後佩戴上了一個錄音設備。
雖然FBI沒有公布這位「線人」的名字,但是根據「線人」提供的錄音,可以正式這位「女伴」是克里斯滕森的妻子。
律師
動議
FBI獲取的證據違憲
這些動議由厄巴納法院的聯邦辯護律師波洛克(Elisabeth Pollock)提交,她是法院指定的三位為克里斯滕森辯護的律師之一。
波洛克向法庭提交的審前動議一共12項,認為檢方是通過不合法或不正當的手段獲取了證據。
首先是之前女生指認嫌犯的照片,波洛克認為讓該女生指認的照片上,6名男子臉上都是有鬍鬚的,而該女生描述的男子臉上很乾凈。同時,波洛克還指出存在其他程序上的錯誤。
而在第一次逮捕克里斯滕森的時候,辯護律師也認為FBI的審訊程序是不合法的。
另外,FBI說服嫌犯妻子成為線人,這些錄音是其妻子有意套出來的,包括在為章瑩穎祈福的活動上,錄下與嫌犯的對話,嫌犯稱「理想的受害者特徵」等內容,都是違憲的。
嫌犯律師還認為,與嫌犯關在一起的犯人也是FBI的現任,因為這名犯人總是在詢問克里斯滕森關於案子的事情,明顯是想從他口中套話。
險些敗露
「線人」太緊張致暈倒
根據媒體報道,FBI找克里斯滕森的妻子當線人,並且讓她佩戴竊聽裝置,想錄下克里斯滕森的對話。
不過,克里斯滕森的妻子顯然沒有受過這方面的訓練,她形容自己在錄音時「心臟怦怦直跳」,並至少有一次在嫌犯面前暈倒。
幸好,克里斯滕森並沒有發現,據悉,在其中一段錄音中,嫌犯提到了自己綁架並殺害了章瑩穎,並描述了在遭到襲擊時,26歲的章瑩穎是如何反抗的。此外,在另一段錄音中,克里斯滕森當時正和女友參加章瑩穎的平安祈禱會,而他甚至還向自己的女友指出了人群中的哪些人是自己的「理想受害者人選」。而在祈禱會次日,克里斯滕森就被逮捕了。
根據被告律師提出的最新動議,克里斯滕森被控將章瑩穎綁架致死,但至今章的遺體還未尋獲,同時檢方缺乏證據證明章瑩穎被誘導或被強迫乘坐克里斯滕森車輛,因此應徹除此項指控。
此外,克里斯滕森的律師還認為,此案不應該升級成「聯邦案件」。此前檢方稱嫌犯開車跨州以及使用手機等因素,辯護律師認為被告並未把車輛開出伊利諾伊州邊界,也未使用手機犯罪或要求贖金,所以此案仍屬州級案件。
這份審前動議還指出,伊利諾伊州香檳地區、厄巴納地區的民眾和社區,受到媒體偏頗報導影響,有礙公平審判,因此要求將庭審地點,改到離芝加哥約一小時車程的洛克福德市(Roackford)的聯邦法院,或芝加哥的伊利諾北區巡迴法院審理。
檢方則對嫌犯辯護律師公開這份動議非常不滿,也提出一項審前動議,要求保護潛在目擊者的隱私。
據了解,按照美國的法律程序,法官將會對雙方提出的動議,在1月29日之前作出裁決。此前,嫌犯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曾向法院提出延期的動議,被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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