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管什麼年不年終獎的,乾的不爽就該馬上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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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朋友在一家公司做了兩年,前幾天辭職了。周圍所有人在罵他傻,再等不到一個月就能領年終獎了。
辭職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他的舊上司是個傻X。經常讓朋友幫他做一些工作之外的事情,比如接孩子,去超市買東西,甚至有一次讓朋友去幫他搬家。還不止一次在公司群里表達下級就要對上級畢恭畢敬,24小時開機,心甘情願加班之類的觀點。
他說,每次要辭職,家人勸他的理由都是年終獎:「都幹了一年了,現在辭職太可惜了。年終獎有獎金兩萬塊呢。」去年年底他就打算辭,已經收到了另一家公司的offer,薪水漲了50%,可就是因為家人勸他領了年終獎再走,於是和offer擦肩而過。
事後他非常後悔,如果換了新東家,那點年終獎可能幾個月就賺回來了。於是今年,他在找到了新公司之後,想都沒想直接給老東家遞上了辭職書,並且謝絕一些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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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12月,1月是招聘旺季,所以很多公司都會把年終獎拖到這個時間段之後再發放,甚至聽說有些缺德的企業還會特意把年終獎拖到過完年之後發,就是為了困住員工,不讓他跳槽。
首先想告訴大家,年終獎存在的意義,一部分是對員工全年辛苦工作的獎勵,另一部分就是為了讓員工不要輕易在年中隨便離職。事實上,我覺得拿完年終獎就離職反而是正常企業鼓勵員工採取的行為。
可是知乎最近有一個熱門問題,問的是「拿到年終獎後馬上辭職,厚道嗎?」,甚至有人表示:這樣做是拿了錢就跑,沒有職業道德。
我覺得,如果你的上司或者人事告訴你拿完年終獎就離職是不厚道的,那麼,趕緊離開這家企業吧。這種價值觀不正的企業,且不說未來發展的好不好,我覺得就算髮展得好,公司也不會與你分享的,趁早辭職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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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朋友更倒霉,碰到一家變態公司。當初簽合同時,合同上寫的員工如果要辭職,需提前30天向公司遞交辭職申請。
於是,他老老實實的12月初寫辭職信,計劃流程走上30天,剛好1月初辦完所有手續。沒想到的是,公司的HR僅僅用了不到倆個禮拜,就辦完了原本應該30天才辦完的流程。
朋友去問HR,HR跟他關係比較好,就偷偷給他看了朋友上司的郵件。原來,朋友的上司為了不發年終獎,在上報辭職信的時候,特意備註了務必要在12月31號之前辦完所有手續。
年終獎是沒有在合同里列明的,所有這種公司也只是在道義上說不過去,實際上沒有任何違規,員工也沒辦法維權。
被加急辦完離職手續的朋友一臉懵逼,不過事後他也想清楚,慶幸這個虧吃的早,與其把生命浪費在這種公司里,不如趁早離開,畢竟機會成本也是很高的。
你看,員工是厚道了,公司會厚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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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叫年終獎,不叫「年初鼓勵獎」,就是對全年已經完成工作的肯定,你只不過是拿了你應得的一部分。
員工決定辭職,一定是經過了深思熟慮,選擇一個對自己更有利的時機提出辭職申請,也是人之常情。
還有那種特別厚道的公司,比如我的前公司。當時我是八月交的辭職申請,但是年末的時候,工資卡依然收到了一筆年終獎,是前公司按工作時長比例結的年終獎。雖然不多,但我已經淚流滿面了。
其實年終獎到底有多大吸引力?每個人都心知肚明,說是年終獎,但是到手到底有多少錢,家家公司都不一樣。畢竟不是誰都像騰訊那麼大方,一次性給個十幾個月工資。
所以,如果你現在的公司不合胃口,或者你早已經有跳槽打算了,不如先衡量一下,為了這筆年終獎熬時間,到底劃不划算。
而且員工想要離職,無非就是找到了更好的更有前途的下家,或者對現任公司十分不滿,這個時候若是以年終獎為把柄來威脅員工不許離職,那這樣的公司你還是趁早逃離吧,別管什麼年不年終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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