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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字長文讀懂貨幣體系最全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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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問題的十大誤區,在這裡讀懂。

鈦媒體注:縱觀古今中外,關於貨幣問題歷來受人關注,各類言論也多如牛毛。不過一些常見誤區也是很多。鈦媒體篩選匯總出貨幣的誤區系列文章合集,在這裡讓我們讀懂貨幣。下文作者貨幣哥,來源微信號王劍的角度(ID:wangjianzj0579)。鈦媒體已獲取授權,略經鈦媒體編輯。

誤區一:貨幣能清晰定義嗎?

貨幣問題(有人說是「錢的問題」,但嚴格來講,其實二者不同),歷來受人關注。縱觀古今中外,關於貨幣問題的各類言論多如牛毛。

那麼,究竟何為貨幣呢?對這個基本問題的認識和回答,應該是討論所有貨幣問題的立足點和出發點。但有意思的是,人們對此似乎並無共識,甚至有人認為,如今貨幣的定義和範圍並不清晰。

這可能是與人類社會貨幣悠久的歷史演變,以及其間令人眼花繚亂的品種有關。據考證,在實物貨幣時代,曾充當過貨幣的東西,既有貴金屬(比如黃金、白銀、銅等),也有貴重物品(如家畜、貝殼、絹帛、象牙、鹽等),甚至還有特殊場景下的特殊物品,比如偏僻島嶼上的大石磨、戰犯集中營里的香煙等。

在實物貨幣時代,隨著商業活動的發展,跨地域、大規模搬運貨幣不安全不方便,於是產生了一些代表實物貨幣的品種,比如利用輕便的布匹、獸皮、紙張等製作的貨幣(中國貨幣史上就有西周裡布、漢朝白鹿皮幣、唐代飛錢、北宋交子等)。這些貨幣起初是由民間商家自由發行,之後是由信譽良好的民間商家聯合發行,再往後則演變為官商合辦或官辦模式。一些朝代的統治者甚至因此濫發紙幣,造成通貨膨脹和社會混亂。

在經歷了長時期的實物商品本位,以及實物商品與信用混合本位之後,在20世紀70年代,人類社會的貨幣本位發生了根本性變革。以1971年美國尼克松政府宣布美元徹底與黃金脫鉤為標誌,人類社會自此進入了純信用貨幣時代,那些令人眼花繚亂的貨幣品種成為了歷史。

另一個重要的變革,是中央銀行制度的確立和商業銀行體系的發展。一方面,各國貨幣不再是由民間商家自由發行或官商合辦發行,而是由法律規定,統一由央行基於政府信用來壟斷髮行,即我們日常所說的貨幣,應該是法定貨幣而非其他。另一方面,「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二級體系,構成了現代信用貨幣供應和回籠的基本架構。

熟悉上述變革,對於準確掌握當今時代「究竟何為貨幣」問題,減少討論中的無謂分歧,尤為關鍵。

教科書中,貨幣被定義為「一般等價物」,具有交換媒介、價值尺度、支付手段、價值儲藏等四大職能。這是從定性角度針對貨幣給出的標準理解,然而僅僅停留於此是不夠的,因為人們透過這個描述,還是無法知悉「究竟何為貨幣」,在具體品種層面上報不出「貨幣清單」來。

既然現代信用貨幣是法定貨幣,那不妨就通過官方公布的貨幣統計口徑和數據,來了解一下「貨幣清單」。

以中國情況為例,登錄中國人民銀行官方網站,進入「統計數據與標準」欄目,比如選擇查看2017年最新數據,在「貨幣統計概覽」項下,有一個子項「貨幣供應量」。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我國的貨幣包括了三個層次口徑:流通中的貨幣(M0)、貨幣(M1)、貨幣和準貨幣(M2),2017年10月末的餘額分別為68,230.69億元、525,977.19億元、1,653,434.16億元。

什麼是M0呢?就是通過銀行體系投放進入流通、被各類單位和個人所持有的人民幣現金,包括各種面值的紙鈔和硬幣。但需要注意的是,印鈔公司印製完成的現金,人民銀行發行庫和金庫里的現金,商業銀行金庫、網點櫃檯和自助機具里的現金,包括賓士在街頭巷尾的運鈔車裡的現金,因為沒有進入流通,都不屬於M0,不屬於貨幣。另外,流通並不等於立即用來支付,M0中的一部分現金,可能被較長時間放在錢包、抽屜、保險柜,甚至被貪官隱藏、被不慎燒毀,但仍屬於流通中的現金,屬於貨幣。

在M0的基礎上,加上各類單位存放於商業銀行的活期存款,就是M1。在M1的基礎上,再加上各類單位存放於商業銀行的定期存款和個人存放於商業銀行的儲蓄存款,就是M2。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統計口徑,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各類存款中,只有兩類存款是不納入貨幣統計的:一是銀行同業之間的存款(包括銀行同業存單),二是待上交國庫的財政性存款。

之所以能做到如此精準的貨幣統計(包括流通中的現金統計、存款統計),關鍵是因為兩點:一是人民幣現金由中國人民銀行獨家發行,並通過商業銀行對社會投放;二是全社會所有單位和個人的存款賬戶,均被強制性要求開設在銀行體系,要麼是開設在中國人民銀行(主要是財政部門和金融機構),要麼是開設在商業銀行(各類單位和個人)。

結合以上的人民幣實例,究竟何為貨幣問題,可謂是一清二楚!我們可以據此斬釘截鐵、擲地有聲地說,在中國,貨幣就是流通中的現金、銀行存款兩大組成部分,其他品種統統都不是貨幣。銀行貸款不是,股票債券餘額寶不是,黃金白銀珠寶不是,銀行卡支付寶不是,比特幣以太幣等更不是。此外,中國雖然也有美元,但美元是美國的貨幣,而不是中國的貨幣。

之所以常見一些觀點分歧,綜合來看,主要有兩類情況:一是混淆了貨幣與貨幣屬性,有些東西比如近年來火熱的代幣,可能會在局部範圍內表現出一定的貨幣屬性,用於交易、支付或是作為投資品,但很顯然,它們並不是基於政府信用的法定貨幣,也不具備廣泛接受性和無限法償力,可能還會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炒作;二是混淆了貨幣與相關工具產品,比如銀行卡、支付寶乃是貨幣存儲流轉的介質和渠道,而非貨幣本身,餘額寶則是一隻貨幣市場基金產品。

當然,貨幣的發行模式和統計口徑,並非全球統一標準。比如在美國,紙鈔由美聯儲發行,硬幣由財政部下屬的鑄幣局發行;美聯儲網站公布M1、M2兩個層次的貨幣供應量,且具體內容也與我國的M1、M2不盡相同。此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也在修訂貨幣金融統計的相關規則,貨幣統計是其中的重要內容。

總而言之,如今「究竟何為貨幣」,其實是很清楚的。人們在討論貨幣問題、發表相關高見之前,非常有必要先問問自己,是不是從這個基本點出發。

誤區二:不熟悉會計複式記賬

要想弄明白現代信用貨幣基本原理,需要掌握一些「基本功夫」,以及持續不斷的學習思考。其中有一條很關鍵,那就是要懂會計常識,尤其是懂會計複式記賬原理。

現實中不少有關貨幣問題的誤區,往往都是源於不熟悉現代信用貨幣的會計複式記賬,或者說,是被傳統的「實物貨幣觀」和「收支思維」所影響。

何為「實物貨幣觀」和「收支思維」?在商品本位貨幣時代,人們都習慣於貨幣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實物,日常在不同主體之間流轉。例如,甲把貨幣付給了乙,則貨幣就離開甲轉移到了乙,甲支出、乙收入。如果引入錢莊作為居間中介,甲把貨幣交存到錢莊,貨幣就離開甲轉移到了錢莊,錢莊再把貨幣借給乙,貨幣又離開錢莊轉移到了乙。這個過程中,貨幣的持有主體換了三次,但貨幣數量還是那麼多。用會計語言來說,以上每筆業務都屬於收支單式記賬。

有意思的是,這種觀點和思維的慣性巨大,直到21世紀的今天,不少人仍據此看待現代信用貨幣。

現代信用貨幣不同於商品本位貨幣,其重要特徵之一,是實物貨幣(如紙鈔和硬幣)佔比非常低,貨幣的絕大部分即存款貨幣,乃是在信息技術支持下,通過電子化手段,在銀行報表上進行「純記賬」。這是因為在現代信用貨幣時代,根據相關法律和制度,所有行業單位和個人的存款賬戶,都必須開設在中央銀行或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流轉自然也就會體現於銀行存款賬戶。所謂「純記賬」,用的就是複式記賬方法。

據考證,複式記賬最早起源於中世紀的義大利佛羅倫薩,其後逐步取代單式記賬,成為會計體系的重要根基。針對每項經濟業務,複式記賬都要求以相等的金額、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互聯繫的賬戶中進行記錄(即作雙重記錄,故稱之為「複式」);各賬戶之間客觀上存在對應關係,對賬戶記錄的結果可以進行試算平衡。

複式記賬讓會計成為一項精準的工作。統計工作經常會有錯誤或遺漏,而會計通常不會有,因為複式記賬的核心在於平衡,即任何一筆業務的記賬都講究「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不妨舉例說明。假設央行向社會投放現金,具體是通過購買商業銀行所持國債來操作(央行不會真的「開著直升機撒鈔票」)。在會計處理上,央行資產方借記國債(增加),同時負債方等額貸記現金髮行(增加);對於出售國債的商業銀行,資產方借記庫存現金(增加),同時資產方等額貸記國債(減少)。接下來,客戶從自己的銀行存款賬戶中提取現金,則商業銀行負債方借記客戶存款(減少),同時資產方等額貸記庫存現金(減少),這意味著,一筆流通中的現金(M0)貨幣就此產生了。操作前後,央行報表和商業銀行報表相關項目雖然發生變化,但均保持記賬平衡。

當然,如果客戶從銀行取現出來以後,把現金借給他的朋友使用,或者包紅包給親戚慶賀喜事,這種行為仍屬於貨幣實物的轉移,與銀行業務完全無關,不會涉及銀行的記賬操作。對此,我們可以遵循「收支思維」來看待。但正如前所述,流通中的現金(M0)在現代信用貨幣總量中的佔比很低,對貨幣運行的影響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再舉一例。假如甲向乙轉一筆錢,通常來說,甲不會專門跑到銀行去取現再交給乙(特別是跨地域的情況下)。常見的做法是,甲通過銀行的物理渠道(如網點)或電子渠道(如手機銀行),從自己的存款賬戶中轉一筆錢到乙的銀行賬戶中。如果甲、乙的存款賬戶開設在同一家銀行,該銀行內部進行記賬處理即可;如果跨行,要涉及經由央行的資金清算,則甲的存款賬戶銀行負債方借記客戶存款(減少),同時資產方等額貸記存放央行或同業款項(減少),相應地,乙的存款賬戶銀行資產方借記存放央行款項(增加),同時負債方等額貸記客戶存款(增加)。同樣,操作前後,銀行報表相關項目雖然發生變化,但均保持記賬平衡。

請注意,與流通中的現金流轉仍可遵循「收支思維」不同,現代信用貨幣的絕對主體——存款貨幣的流轉,包括產生、轉移、增加、消失,始終都是通過複式記賬,在銀行的存款賬戶中予以體現。

流通中的現金也會有回歸銀行的時候。當你將一筆現金存入銀行時,對你而言是少了現金、多了銀行存款,你與銀行之間建立起債權債務關係,你是銀行的債權人,銀行是你的債務人;而對於收到存入現金的銀行而言,則是一方面資產端多了庫存現金,另一方面負債端多了客戶存款。只要你不從存款賬戶提取現金和對外轉賬,無論該銀行在開展其他什麼業務,你的存款就永遠不會離開、金額也不會減少(不考慮銀行破產),相反還會因為銀行向你支付利息而不斷增加。

基於債權債務關係,有人索性將現代信用貨幣稱作是「債務貨幣」。其中,現金貨幣對應的是中央銀行與社會上各類非銀單位、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存款貨幣對應的是商業銀行與社會上各類非銀單位、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

總結一下,在現代信用貨幣時代,銀行體系向社會投放形成現金貨幣(M0),以及存款貨幣的產生、轉移、增減、消失等,都是通過中央銀行會計和商業銀行會計的複式記賬操作來進行的。切不能脫離這個客觀事實,按照「實物貨幣觀」和「收支思維」來理解和研討貨幣。只有一類例外,即M0在銀行體系之外各類單位、個人之間的流轉,因為這與銀行體系和銀行記賬完全沒有關係。

誤區三:銀行用存款來放貸款嗎?

寫這篇文字之前,特意在小範圍內做了一個調查,發現認為「銀行利用存款來放貸款」的情況相當普遍,甚至可以說是觀念根深蒂固。一些人還反過來質問,說「銀行如果沒有存款怎麼會有錢來放貸款」,或者乾脆說是我這個調查者根本不懂貨幣銀行,是在犯低級常識性錯誤。

好吧,姑且先不談會計複式記賬,我們不妨結合一個實例這麼提問:假設你存1萬元到某銀行,暫不提現也不轉賬,在此期間,銀行每天都會在開展包括放貸款在內的各種業務,那麼你存款賬戶中的1萬元會被銀行拿去使用嗎?你的賬戶存款7X24小時都可以查詢到,存款餘額會減少甚至變成0嗎?

答案顯然是,任何時刻,你那1萬元存款的每一分錢都不會變少。這就是現代貨幣銀行體系運行獨具魅力的地方,也是令許多秉持「實物貨幣觀」、「收支思維」的人陷入迷糊和產生誤區的地方:既然你在銀行的存款一分錢都沒被動用,那銀行究竟是哪裡來的錢,去放貸款(以及開展其他資產業務)呢?

為了澄清認識誤區,首先,看一下你這筆存款的記賬:

——對你而言,你存入銀行1萬元,意味著你就少了原本持有的1萬元現金,同時多了1萬元的銀行存款,這是你所持金融資產的形態變化(由現金變成了銀行存款)。

——對銀行而言,在其資產負債表上,按照複式記賬原理,負債端多了1萬元的客戶存款,同時資產端多了1萬元的庫存現金,賬務自動保持平衡。當然,如果該銀行覺得庫存現金過多,這1萬元現金又被上繳給了央行,按照複式記賬原理,此時該銀行資產端少了1萬元庫存現金,同時資產端多了1萬元在央行的準備金存款,這屬於該銀行所持資產的形態變化(庫存現金變成了準備金存款),賬務繼續自動保持平衡。

接下來的關鍵問題是,銀行如果放貸款(以及開展其他資產業務),會直接動用其負債端的客戶存款嗎?或者,會直接動用資產端的庫存現金和準備金存款嗎?

存在「銀行利用存款來放貸款」認識誤區的人,就是迷糊在這裡!

事實上,銀行發放貸款(以及開展其他資產業務),與客戶存款根本沒有關係,而是通過「無中生有」的憑空記賬方式進行的,不會去直接動用資產端的庫存現金、準備金存款等其他項下的資金,更不會從負債端去動用客戶存款項下的資金。而且,銀行在資產端憑空發放貸款,還會在負債端新創造出存款來。這種憑空記賬,這種貸款創造存款,正是銀行業務、銀行會計的「獨特魅力」,也是銀行業務與其他行業單位業務的根本區別所在。

具體來講,銀行憑空記賬給客戶發放一筆貸款,結果是:資產端新增了一筆客戶貸款(借記客戶貸款),同時負債端等額新增了一筆客戶存款(貸記客戶存款),賬務自動保持平衡。

但也需要注意的是,由於這筆貸款業務,會給銀行派生出以下兩項工作:

——由於貸款新創造出客戶存款,為了滿足央行關於法定存款準備金的要求,該銀行需要依據新增存款金額和適用的法准率,增加在央行的法定準備金存款。這個新增的法准資金從何而來呢?此時,就需要動用該銀行資產端存放於央行的一部分超額準備金存款(準備金存款包括法定準備金、超額準備金),將之轉由超准轉換為法准;或者,動用一部分存量庫存現金,用來上繳央行作為法准。

但務請注意,這種資產端的資金動用(形態轉換),並不是貸款業務在動用,而是由於貸款創造存款之後,因為需要增加繳納法准在動用。

——如果客戶在獲得貸款後,存款資金不提現,也沒有轉賬到其他銀行,則是發放貸款銀行普遍喜歡的「存款留存體內」或「體內循環」情況。但因為客戶開展相關交易的需要以及受託支付要求,貸款創造出的存款可能會離開本行去到他行。這個需要轉走的資金又是從何而來呢?

此時,放貸銀行的賬務處理是,負債端少了這筆客戶存款,同時因為需要跨行資金清算,資產端等額少了存放央行的準備金存款或存放同業款項,但資產端的客戶貸款並沒有變化。也就是說,貸款發放後,由於客戶存款流到他行,這會等額減少本行的準備金或同業資產。對於收款銀行來說,負債端多了一筆客戶存款,同時資產端等額增加了存放央行的準備金存款,樂見「他行為我行做貢獻」。

同樣請注意,這種資產端的資金動用(減少)、負債端的存款走掉,並不是貸款業務在動用,而是由於貸款創造存款後,存款去到他行的資金清算在動用。

有人可能會追問,銀行可以憑空記賬放貸款(以及開展其他資產業務),形式上猶如「空手套白狼」,會不會無節制進行?這個問題很好,也正是現代銀行業的特殊性以及必須從嚴加強銀行監管約束的根本原因。

除了上面提到的法定準備金要求以外,銀行還要接受資本充足率監管、流動性監管、風險監管等一系列約束,在一定時段內或時點上,滿足相關的定性和定量指標要求,否則會招致監管懲處,甚至引發經營失敗。因此,銀行放貸款(以及開展其他資產業務)不可能是無節制的。

比如資本充足率監管,銀行為了實現包括貸款在內的各類風險加權資產(RWA)規模持續增長,就必須按照一定的比例(如8%、11.5%),在權益項下配置足夠的資本,包括股東投入、利潤留存、發行資本債券等。再比如流動性監管,銀行在開展貸款等相關資產業務的同時,必須根據品種、期限和規模狀況,在負債端相應保有足夠的流動性負債支持,包括客戶存款、央行再貸款、同業負債、債券等。

除了監管約束以外,銀行發放貸款(以及開展其他資產業務),還有一個重要約束因素就是所謂的「一個巴掌拍不響」,即要有貸款需求,以成全銀行的貸款供應。畢竟,服務實體經濟,是銀行經營發展的根本,脫離了來自實際經濟的資金需求,銀行業務就成了「空中樓閣」,縱使會計複式記賬再精妙無比、再講究平衡,也無濟於事。

誤區四:銀行把存款的一部分交法定準備金,

剩餘的放貸款

這個認識誤區也很常見:「銀行把存款的一部分用於交法定準備金,剩餘部分用於放貸款」。根子還是出在「實物貨幣觀」和「收支思維」,以及不了解銀行會計複式記賬。

你看,客戶把1萬元現金存入銀行,或者將1萬元存款從A銀行轉賬存入B銀行,對於收到存款的銀行來說,客戶存款增加了1萬元,但由此也需要增加向中央銀行繳納法定存款準備金。假如法定準備金率為10%,則1萬元存款當中,需要拿出1000元給央行「鎖起來」,還剩下9000元,銀行就可以用於發放貸款了。假如這9000元全部貸出去,且創造出的客戶存款全部都留存在本行,則貸款增加9000元,同時新創造出存款9000元。

以上推演,似乎有理,實則大謬!

首先,從會計處理來看,賬務無法平衡。一方面,該銀行資產端是1000元的法定準備金和9000元貸款;另一方面,負債端是1萬元的「初始存款」和9000元新創造的存款。1萬元的資產對應1.9萬元的負債,顯然是記賬出問題了。

其次,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假設該銀行只有這1萬元的「初始存款」,在繳納1000元法定存款準備金給央行「鎖起來」後,說銀行只能據此動用和發放9000元的貸款,這是完全錯誤的:一是如前文所述,放貸款不會直接動用這9000元的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並不是資產端的一筆存量資金形態轉換;二是事實上,該銀行可以發放遠遠超過9000元的貸款,並創造出遠遠超過9000元的存款。

奧妙究竟在哪裡呢?

還是從這筆1萬元「初始存款」的記賬開始。客戶存入1萬元後,銀行資產端記賬增加1萬元的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同時負債端記賬增加1萬元的客戶存款,兩端保持賬務平衡。切記切記,複式記賬之所以叫「複式」,就是同一筆業務,借、貸兩邊都記。這種情況下,只要客戶不提現、不轉賬,這1萬元的存款就會始終記錄在那兒,不可能被動用,也不可能「拿出其中的1000元去繳納法定存款準備金」。

繳納法定存款準備金,是在動用銀行資產端記賬的1萬元的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從中拿出1000元。也就是說,繳納法准後,銀行資產端的1萬元拆分成了兩個子品種,分別為:1000元的法定準備金存款,以及9000元的超額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這個動用,與銀行負債端那1萬元客戶存款完全沒有關係,更不會導致存款金額減少。

接下來,如果銀行發放貸款,此處務必要注意,銀行並不是在動用那9000元的超額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來放貸,更不可能動用已被央行「鎖起來」的1000元法定準備金存款,而是「無中生有」式的憑空記賬放貸,並由此在負債端新創造出等額的客戶存款來。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該銀行可以一次性最多發放9萬元的貸款。

怎麼會是變戲法似地一次性能放貸9萬元?這是因為,在前述記賬的基礎上,銀行資產端只要保證有足夠的資金用於繳納法定存款準備金即可。發放9萬元貸款,會同時創造出9萬元存款,按照10%的法准率,銀行資產端需要繳納9000元的法准,正好前面有9000元的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全部都用上由央行「鎖起來」,一分錢不多,也一分錢不少。

綜合上面兩筆業務,如今該銀行的記賬情況為:資產端有9萬元貸款和1萬元法定準備金,負債端有1萬元的「初始存款」和9萬元的新創造存款,兩端均為10萬元,賬務繼續保持平衡。

1萬元的「初始存款」,竟然在銀行這裡一下子變成了1萬元的法定存款準備金、9萬元客戶貸款和10萬元的客戶存款,其實這就是人們非常熟悉的「貨幣乘數」原理。當然,如果考慮到現金備付、客戶提現、跨行轉賬、監管要求等現實因素,任何銀行都不可能將「貨幣乘數」發揮到最高限。

以上假設的是,銀行發放貸款創造出來的全部存款都是在本行「體內循環」。實踐中,一筆貸款創造出等額存款後,客戶可能轉賬去了他行,這種情況下,就會導致銀行資產端的一增一減:增,是銀行貸款資產的增加;減,是因為跨行資金清算而減少準備金存款(或同業資產,如有)。

作為一家銀行而言,每天開展各類業務,結果是資產、負債有增有減,資金有進也有出,關鍵是要持續滿足監管要求和保持結構平衡合理:

——用於繳納法准和資金清算的準備金存款要足夠使用。在負債端有很多種供應準備金存款的資金來源,其中「拉存款」是人們最熟悉的方式。

——庫存現金不能保有過多。現金是非盈利性資產,且需要成本投入,銀行通常是根據客戶提現的經驗值,按照存款規模的1%-3%保持現金備付。

——貸款(以及其他資產業務)增長要量力而行。受到的現實約束包括市場容量、盈利目標、資本充足率約束、風險管控能力、流動性要求等等。

總而言之,只要弄明白什麼是現代信用貨幣,只要熟悉銀行會計的複式記賬基本原理,就能搞清楚貨幣銀行運作的實踐,不會說出「銀行把存款的一部分用於交法定準備金,剩餘部分用於放貸款」這類錯誤的觀點,避免一些無謂的分歧。

誤區五:銀行為啥那麼重視拉存款?

前面短文講到,在現代信用貨幣體系下,銀行是在以憑空記賬的方式放貸款(以及開展其他相關資產業務),這不僅不會動用負債端的客戶存款資金,而且不會在資產端去拿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作為貸款資金來使用。

甚至從基本原理上講,銀行即使沒有一分錢的存款,照樣可以放貸款。在貸款創造出存款後,只要該銀行有其他資金來源(比如央行再貸款、發行債券、股東投入、同業拆借等),為資產端提供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能滿足法定準備金等監管要求或跨行資金清算需求即可。

不料,上述觀點(其實也是客觀事實),卻引起了朋友們的質疑。他們普遍提出一個問題:既然如此,那各家銀行為啥還那麼重視拉存款?

很好的問題!的確需要予以說明。

因為現實工作、生活中,無論你是在單位,還是作為個人客戶,如果碰到銀行業務人員,他們可能會希望你過來開戶、存款,或者把你存在其他銀行的存款轉存到這邊來。

要知道,銀行是需要為客戶存款支付利息的,屬於「付錢的買賣」。銀行既然可以憑空記賬發放貸款(以及開展其他資產業務),那就別要存款了唄,豈不是更好?實踐當中銀行業的「拉存款大戰」該怎麼解釋呢?

不妨一步一步來講。首先問,銀行里的客戶存款是怎麼來的?直觀上看,是各類單位和個人客戶存到銀行來的。那請問,在他們存到銀行之前,這些錢又是哪裡來的?回答可能是來自下遊客戶支付的貨款,也可能是從單位領的工資。繼續追問,這些貨款、工資又是從哪裡來的呢?如果一追到底,我們就會發現,在當今社會,每一分錢的現金和存款貨幣,其實都是來源於銀行體系,或者更準確地說,是由央行的相關資產業務和商業銀行的相關資產業務所帶來的。

其中,現金貨幣由央行壟斷髮行,存款貨幣由商業銀行創造。央行通過與商業銀行開展相關業務(如再貸款、公開市場操作等),供應基礎貨幣,其中就包括了投放給商業銀行形成的庫存現金。進而,商業銀行通過與各類單位和個人開展相關業務(如貸款、購債、購匯等),創造存款貨幣;各類單位和個人可以將獲得的存款留在銀行賬戶上,也可以從銀行賬戶提取現金。這就是人們所熟知的現代信用貨幣供應過程。如果流程反過來,就是貨幣回籠或減少。

說完了存款的來源,接著說存款的用途。我們知道,商業銀行發放多少貸款,就必然會創造出等額的客戶存款。假設現實中只有一家商業銀行,且客戶不提現,則貸款創造的全部存款,一分不少地都會記錄在該銀行的負債端。從賬務處理上看,資產端的客戶貸款和負債端的客戶存款,兩側自動保持平衡。但是,這會派生出三個問題:

第一,既然銀行的客戶存款增加了,央行要求的法定存款準備金怎麼辦?拿什麼錢來繳?

第二,客戶要是提現怎麼辦?

第三,現實中商業銀行遠遠不止一家,要是客戶因為相關交易的需要,或者因為關係沒處好,客戶要將存款轉到其他銀行去,怎麼辦?

三個問題不盡相同,但都涉及一個共同事項,即該銀行必須在資產端保有一定量的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以滿足因為存款增加而繳納法定存款準備金、客戶提現、客戶跨行轉賬資金清算的需要。

這銀行資產端「一定量的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哪裡來?立足於實踐,從負債端和權益端看,可以有多種來源:一是去與央行交易,比如申請再貸款、逆回購交易、出售所持債券或外匯等,業界開玩笑叫「央媽餵奶」。二是去拉存款,包括吸收公眾的現金存入、從其他銀行那裡把客戶存款爭搶過來、營銷相關政府部門等待國庫資金下撥等等。三是發行債券、股票募集資金。四是從同業借款。當然,如果立足於資產端,也可以是出售其他相關資產來獲得資金。

就負債端或權益端的資金來源來說,按照複式記賬,一方面會在銀行的負債端或權益端記入相關科目,另一方面會在資產端記錄為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也就是說,包括存款在內,銀行負債端和權益端的各類資金來源,會直接貢獻於資產端的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有了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銀行憑空記賬開展相關資產業務的能力就有保障了,因為繳納法定準備金、滿足客戶提現、完成跨行清算有了資金保障。

歸結起來一句話,銀行為什麼那麼重視存款,銀行之間為什麼白熱化地爭搶存款,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存款可以在銀行的資產端解決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的補給問題。

對於工農中建郵儲這樣客戶基礎龐大的銀行而言,除了高比例的貸款創造存款「體內循環」以外,他們還會受益於其他銀行資產業務的「被貢獻存款」,因此日常基本不用拉存款而犯愁,更主要的精力可以放在其他方面。相比之下,許多中小銀行因為「體內循環」比例低,客戶基礎薄弱,為了保持業務持續發展,考核存款、搶拉存款就始終都是頭等大事。特別是,在貨幣政策從緊期間,通過各類渠道創造的存款增量相對有限,拉存款的局面自然是白熱化。

當然,補給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並非銀行拉存款的唯一考慮。銀行因為還要接受資產負債品種、規模和期限匹配方面的監管,以及流動性、風險等方面的監管,也必須要保有足夠的客戶存款。

此外還有一點也非常重要,在銀行負債端的各類資金來源中,客戶存款通常是成本最低的一類品種。從收支和效益角度考量,各家銀行尤其是客戶基礎不佳的銀行,一定會拼力營銷各類單位和個人客戶,爭取他們多來開戶和存款,從而為自己持續開展資產業務創造條件。

一家銀行如果負債端的存款不足,相對應資產端的準備金存款或庫存現金可能就不足,進而該銀行憑空記賬發放貸款(以及開展其他相關資產業務)的能力就受到限制,結果市場競爭力和盈利水平都會受到影響。

最後,還是想鄭重提醒一下,切不要忘記,銀行的存款可不是為貸款直接提供資金哦!

誤區六:央行開動印鈔機超發貨幣嗎?

這些年來,當人們遭遇物價上漲,比如房價持續上漲,還有曾一度非常吸引眼球的「蒜你狠」、「豆你玩」、「姜你軍」等,就會習慣於去抱怨中央銀行,指責「央行開動印鈔機超發貨幣」。

物價上漲問題(或通貨膨脹),尤其是局部領域或某類商品的價格上漲,原因往往比較複雜且不盡相同。也許是因為貨幣主義大師米爾頓?弗里德曼曾說過一句幾乎家喻戶曉的話,即「無論何時何地,通貨膨脹都是一種貨幣現象」,所以一些人直覺上就會認為,貨幣過多,乃是造成物價上漲的「罪魁禍首」。

理論和實踐都表明,貨幣過多肯定是引起通貨膨脹的重要原因。但如果簡單歸因於「央行開動印鈔機超發貨幣」,這顯然是對現代信用貨幣供應基本原理缺乏足夠了解。即使是弗里德曼,恐怕也沒有講過這一觀點。

倒是曾擔任過美聯儲主席的本?伯南克,在結合日本案例研究如何打破通貨緊縮、促使物價回升的相關文章中,半開玩笑式地提出過「讓央行開著直升機從空中撒錢」的觀點。但實際上,這一觀點並不是當真的,也不可能被日本央行所採納。

央行、印鈔機、貨幣、物價,究竟是個什麼情況?

一、央行如何印鈔

首先從印鈔機說起,不妨以我國的情況為例。印鈔機是人民銀行下屬印鈔企業的重要生產工具,我們看電視財經新聞時,常常會看到印鈔企業流水線作業的畫面。查閱人行年報可得知,截至2016年末,人行系統在冊工作人員總數127,163人,其中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所屬企業18,940人,看來還是有不少人奮鬥在印鈔造幣崗位呢!

但務必注意,印鈔企業生產出來的現金(鈔票和硬幣),充其量只能算是印鈔企業的產品,根據專門的制度規定,會交到人行,以單式記賬方式辦理入庫(即貨幣發行庫),成為貨幣發行基金,但這並不構成央行的資金來源,也不納入央行的資產負債表。

為了滿足社會公眾對現金的需求,人行會通過與商業銀行進行相關交易,從貨幣發行庫中提取相關金額和面值的現金支付給銀行,再由銀行與社會公眾進行相關交易,最終實現對外投放、進入流通。注意,兩個環節的交易,在人行和商業銀行報表上,都是複式記賬。這就是現金髮行「印鈔企業"央行發行庫"銀行報表"社會公眾」的完整過程。

得益於信息科技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深入應用,過去二三十年來,銀行卡、電子票證、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新興事物應運而生,人們越來越多依賴電子渠道開展支付結算。特別是,近幾年我國第三方支付蓬勃興起,掃碼在線支付非常便利,人民幣流通中的現金(M0)基本保持在6-8萬億元之間,不再增長。

人民幣現金需求增量的減少甚至負增長,使得印鈔企業車間里的印鈔機們不再如同往常一般忙碌,它們更多只是忙於存量破舊現金的更新。所以,哪裡有什麼「央行開動印鈔機超發貨幣」的情況?

此外,由印鈔機生產出來且成為貨幣的現金,其實只是現代信用貨幣總量中的「小零頭」。還是以人民幣為例,根據統計數據,2017年9月末人民幣流通中的現金量(M0)為69,748.54億元,在1,655,662.07億元的人民幣總量(M2)中僅佔4.2%,即使是在現金需求旺盛的春節月份(如2017年1月),M0佔M2的比例也不過5.5%左右。

二、央行超發貨幣了嗎?

說完印鈔機,接著說所謂「央行超發貨幣」。如前文所述,央行是通過開展相關資產業務,供應基礎貨幣。基礎貨幣主要有兩個部分:一是現金,包括銀行庫存現金和流通中的現金;二是商業銀行的準備金存款,包括法定準備金和超額準備金。商業銀行通過開展相關資產業務,創造存款貨幣,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前提條件,就是要在央行保有足夠的準備金存款,以滿足繳納法定準備金、客戶跨行轉賬等需求。

容我猜測,人們口中的「央行超發貨幣」,可能是有兩重含義:一是央行直接超發基礎貨幣;二是因為基礎貨幣供應充足,助力商業銀行開展相關資產業務,結果超發存款貨幣。

就「央行直接超發基礎貨幣」而言,人行的統計數據顯示,進入新世紀以來,由於我國國際收支持續順差,且央行基於外匯管理和匯率穩定而持續購入外匯,以外匯占款作為主貢獻所帶來的基礎貨幣規模持續快速上升。2000年是3萬億元,如今是30萬億元。為了控制商業銀行據此創造存款貨幣的能力,保持物價穩定和金融穩定,央行採取了多種手段措施,包括曾發行央行票據對沖,以及實行較高比率的法定準備金率「凍住」一部分基礎貨幣。

就「銀行超發存款貨幣」而言,人行的統計數據顯示,2000年我國M2是12萬億元,如今是165萬億元。看到如此巨大的增量和增幅,很多人可能就會情不自禁指責:對!這就是銀行「超發貨幣」,結果造成多年來房價持續上漲的證據。

基礎貨幣供應、存款貨幣創造、房價上漲,三者之間的關係,其實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命題,研究很多,見仁見智。比如:

——有人認為,雖然這些年來我國的基礎貨幣、存款貨幣大幅增長,但各年份的物價水平表現並沒有失控,相反總體上保持狀況良好,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問題並不突出。如果以結果來說事兒,表明貨幣沒有超發,總量基本是合適的。

——也有人認為,這些年來人們最關心的商品房銷售價格,並沒有納入通常用于衡量物價水平的CPI、PPI等指標中。而大家都知道,房價的確漲幅很大,「貨幣超發」毫無疑問是主要原因。

無意就此主題深談,事實上關於房價上漲原因的爭論從未停歇,各方似乎也難以形成共識。本文主要是想通過梳理貨幣供應基本原理,澄清「央行開動印鈔機超發貨幣」的認識誤區,以及強調「貨幣超發」並不是一個相對清晰和可供討論的概念。

必須要說一句,關於銀行創造存款貨幣,其實你我他這些普羅大眾,都是直接參与者和貢獻者。日常最熟悉的莫過於企業貸款、住房按揭貸款,當我們因為資金需求而與銀行發生這些交易時,新的存款貨幣就被創造出來了。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一定要打「貨幣超發」的板子,這板子究竟是該打在供應方的銀行身上?還是打在需求方的你我他身上?

當然我也知道,人們口中的「央行開動印鈔機超發貨幣」,可能只是一個比較形象的說法,或是半開玩笑的說法,主要是藉此吐槽物價上漲,尤其是房價的持續大幅上漲。但懂者自懂,可許多人並不明白貨幣基本原理,這一說法無疑是有著很大誤導性的,甚至還會造成不明就裡的情緒化宣洩。

誤區七:餘額寶導致銀行存款流失?

這一觀點常常見諸網路報端,首先要說的是,它不夠準確,對於不熟悉存款貨幣和會計記賬原理的人而言,具有一定的誤導性。

當今時代,各類投融資活動豐富多彩,金融產品和金融交易令人眼花繚亂,甚至有些結構化的設計安排猶如天書。然而,正所謂「大道至簡」,無論真實的金融世界如何複雜,我們都可以立足於貨幣基本原理角度,將各類投融資活動劃分為三大類:一是創造貨幣型,二是貨幣存量轉移型,三是導致貨幣消失型。

比如,商業銀行向企業和個人發放貸款、認購企業發行的債券等,就屬於貨幣創造型;社會公眾認購企業發行的股票或債券、民間主體之間的資金借貸等,就屬於貨幣轉移型;政府發行債券並將募集資金歸集到國庫、銀行向企業和個人發行股票或債券等,就屬於導致貨幣消失型。

既然說「餘額寶導致銀行存款流失」是個誤區,首先來看看餘額寶究竟是什麼。本著「找源頭、讀原文」的原則,我們登錄天弘基金公司網站,可以看到關於餘額寶的介紹,要點如下:

——餘額寶貨幣基金全稱「天弘餘額寶貨幣市場基金」,是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發行的一款貨幣型基金,基金代碼000198。

——天弘基金是餘額寶貨幣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並在支付寶等平台或移動客戶端上設置天弘基金網上交易直銷自助式前台,用戶轉入餘額寶的資金,即購買了餘額寶貨幣基金,並享有及承擔貨幣基金的投資收益和風險。

——貨幣基金主要投資於短期貨幣工具如國債、中央銀行票據、銀行定期存單、政府短期債券、企業債券、同業存款等短期有價證券的基金產品。

大名鼎鼎的餘額寶,規模高達1.56萬億元(根據該基金三季報,2017年9月末基金資產組合總計人民幣1,560,405,697,598.30元)、日益呈現出系統重要性特徵的餘額寶,乃是芸芸眾生通過支付寶平台或網上直銷渠道,一筆一筆認購累積出來的中國目前最大單只貨幣基金也!

關鍵詞之一是這個「認購」。我們知道,許多老百姓包括你我他,大都是出於追求更高回報的考慮,將手頭的一些閑余資金,可能是自己直接持有的儲蓄存款,也可能是存放於自己支付寶虛擬賬戶中的資金(實際體現為支付寶在銀行的單位存款),轉去認購了餘額寶。因為中國人口多,投資理財意識漸濃,眾人拾柴火焰高,短短几年之間,便造就出了餘額寶這個不小的奇蹟。也就是說,從認購餘額寶的資金源頭看,是居民儲蓄存款或支付寶在銀行的單位存款。

關鍵詞之二是餘額寶的「投資」。人家介紹得很清楚,「主要投資於短期貨幣工具如國債、中央銀行票據、銀行定期存單、政府短期債券、企業債券、同業存款等短期有價證券的基金產品」。查閱餘額寶的三季報,截至2017年9月末的1.56萬億元巨資中,主要投資了四個類別:

——最大的一類是「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餘額達到人民幣13,592.5億元,佔到基金資產組合的87.11%。

什麼意思呢?餘額寶從千千萬萬人們那裡募集過來的存款資金,絕大部分還是用於銀行存款了,但是有兩點會發生變化:

1. 原來是千千萬萬人們或支付寶在銀行的存款,如今轉換成了餘額寶在銀行的存款,存款主體變了,相應在銀行的存款品類(記賬科目)也變了。

2. 存款的利率變了,因為餘額寶歸集巨額資金後,在銀行面前「腰板硬」,議價能力強於眾多零散個體,可以要求銀行提高定價和支付更多利息。正是因為這一點,老百姓們普遍誇讚餘額寶而貶低銀行。

——第二大類是「固定收益投資」,披露信息顯示投資品種全部為債券,餘額為1228.7億元,佔到基金資產組合的7.87%。這裡要展開細說一下,大致有四種情況:

1. 如果餘額寶是直接認購政府新發債券,因為政府債券募集資金要進入國庫(存放央行),就會導致等額的存款貨幣消失,只有待後續國庫資金出庫下撥或招標存放銀行,存款貨幣才會又回到銀行的相關存款賬戶。

2. 如果餘額寶是購買了商業銀行持有的債券,這相當於銀行的債券資產、存款負債同時等額消失(可以將商業銀行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原理上類似於客戶歸還銀行貸款。

3. 如果餘額寶是購買了商業銀行自己發行的金融債券,這會導致餘額寶所持有的等額存款貨幣消失,轉為在商業銀行負債端的「應付債券」科目記賬。待後續金融債券到期,存款貨幣又會回到餘額寶。

4. 如果餘額寶是購買了政府、商業銀行之外的其他主體發行或持有的債券,則相當於將所持有的等額存款貨幣存量,轉移給了債券發行或出售方。

——第三類是「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餘額為759.2億元,佔到基金資產組合的4.87%。這是餘額寶與金融機構開展的同業投資,大致有兩種情況:一是與商業銀行開展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業務,向商業銀行提供短期融資,這會導致等額存款貨幣消失,轉為在商業銀行負債端的「賣出回購」科目記賬。待業務到期後,存款貨幣又會回來。二是與非銀金融機構開展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業務,這屬於存款貨幣的存量轉移,業務到期後又會轉回到餘額寶。

——第四類是「其他資產」,佔比0.15%,可忽略不談。 也就是說,從餘額寶的資金運用看,要麼是帶來存款貨幣的存量轉移,要麼是導致存款貨幣消失,要麼是導致一定時段內存款貨幣消失、但業務到期後存款貨幣又會回歸。

小結一下,「餘額寶導致銀行存款流失」這個認識是不夠準確的,很容易誤導人。事實上,餘額寶募集資金的絕大部分,還是用於銀行存款,我們可以形象地說,餘額寶其實是一個巨大的「存款轉換器」。對於這種高達1萬多億元的存款轉換現象,究竟有什麼好處、存在什麼風險,未來將如何演化,政策措施該如何應對,值得每一位感興趣的人士持續關注和研究。

誤區八:房地產是一個巨大的貨幣蓄水池嗎?

房地產歷來熱鬧,尤其是近十多年來,可謂是舉國關注的焦點話題。房地產市場行情和相關政策的變化,牽動著千家萬戶的心。面對我國房價持續上漲,不少人抱怨「貨幣超發」,此外還有一個比較流行的看法是:「房地產是一個巨大的貨幣蓄水池」。

從貨幣基本原理看,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看法。

「蓄水池」的基本含義,通俗講,應該是說外部來了很多的水(比如天上降雨、上游來水、水管注水等),作為主動或被動的應對措施,人們通過池子將大量的水蓄住,可能是階段性蓄住,也可能是長期性蓄住,反正是要阻止這些水在短時間內集中流出去,以免造成危害。

如果這一理解靠譜,「房地產是一個巨大的貨幣蓄水池」觀點,意思大概就是講,房地產作為一個經濟活動領域,已經或正在蓄住大量外來的貨幣,使得這些貨幣短時間內無法集中外流到其他經濟活動領域去「興風作浪」。當然,考慮到現實中每一分錢都是有其主人的,我們也許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更直白地理解,這一觀點可能是在說,社會上大量的錢,都被房地產行業給賺進腰包了。

房地產雖然人人都熟悉,但如果細緻去看,實際是一個非常專業和複雜的行業領域。

——從實體角度看,有關土地的產權、拆遷、收儲、招拍掛、「六通一平」,以及房產的建築安裝、裝修設計、宣傳銷售等等,每一個子門類都可以說是精深學問。

——從金融角度看,則要相對簡單一些。一方面,無論是土地,還是土地上的房屋,都可以用來向商業銀行抵押或質押融資;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可以將土地或房屋(或相關受益權)作為標的,開發設計相關投融資產品,並推動金融交易和資金流轉。

不妨通過我們最熟悉的三項實例來看一看:

1.國有土地出讓。

造房子,首先得要有符合基本條件的土地。我國土地實行公有制,分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兩大類。城鎮里若要建造商品房(包括居民住宅和商業用房),必須依法申請國有土地使用權(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徵用的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其中人們最熟悉的模式就是拍賣競購。

這些年來,土地拍賣相當火熱,各地「地王」頻現。查閱財政部網站公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數據,2016年度達到35639.69億元。這意味著什麼?從貨幣原理來說,意味著2016年度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導致購地主體所持有的35639.69億元存款貨幣從商業銀行賬上消失,繳進了國庫。當然,財政部門不會只收不支(但收支兩條線),國庫資金支出時又會帶來貨幣回歸,只是財政直接給付的對象不再是購地主體,而是進入「大賬」統籌安排使用。

如此看來,熱鬧非凡的國有土地出讓,給貨幣帶來的直接效應,乃是存款貨幣消失(國庫增加收入),而後又隨著財政支出回歸銀行賬戶。無論從什麼角度看,好像也看不出其中有什麼「蓄水池」的效果。

2.房地產開發。

拿到土地,就可以著手開發並在上面蓋房子。然而,開發地產蓋房子是要花錢的,無論是地底下的土方工程,還是地面上的建築安裝,以及後期的內部裝飾,都需要投入相當的人力物力。在此過程中,開發主體除了按照政策規定和根據自身情況投入自有資金以外,往往都需要進行外部融資,比如向銀行申請貸款、發行債券募資等。

實踐中,銀行針對房地產開發環節發放的貸款品種主要包括兩大類:一是土地儲備貸款,即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土地收購及土地前期開發、整理的貸款。借款人僅限於負責土地一級開發的機構。二是房地產開發貸款,即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產項目的貸款。

無論以上哪個品種的貸款,都屬於存款貨幣的創造。也就是說,房地產開發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一個伴隨著存款貨幣創造的過程。這些創造出來的存款貨幣,並非呆在所謂的房地產行業「蓄水池」中,而是根據房地產開發的客觀需求,流向各種類型的採購對象,比如支付勘測設計費、發放建築工人工資、採購鋼筋水泥等等。

3.房產抵押貸款。

開發商幾經努力建好房子之後,包括居民住宅和商業用房,就會推向市場銷售(當然也有自建自用的)。一方面,這是開發商的主營業務,是實現投入產出的正常安排;另一方面,也是社會公眾消費和投資的重要途徑,藉此獲得辦公或居住場所,或者希望從價格上漲中投資獲利。近年來,由於房價上漲以及預期自我強化,持續激發我國老百姓的購房需求,一度曾讓按揭貸款成為銀行貸款增量的主力。

如果購房者財力雄厚,一次性付清房款,這在貨幣意義上,屬於存量存款貨幣從購房者向賣房者的轉移。但就現實中的絕大多數案例看,購房者因為政策或財力限制,通常都是購房時只支付一部分房款,剩餘部分向銀行申請貸款支付,具體品種包括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和商業用房貸款。這也屬於存款貨幣的創造,伴隨著房子銷售過程進入了開發商的銀行賬戶。

可能在一些人看來,房地產開發商通過拿地、建房、銷售,是在從事暴利經營,但如果我們認真翻看上市房地產企業(如萬科、恆大、保利、綠地等)的財務報告就會發現,這些公司的毛利率、ROE和凈利潤並非我們想像的那麼高,在360行里只能算是中等偏上水平。為什麼是這樣呢?主要原因是房地產企業的各類成本費用也不低,包括土地成本、開發成本、人員工資、財務費用等等。

綜合起來,房地產行業並非一個巨大的貨幣「蓄水池」,更好的理解似乎應該是:

——既像是一個巨大的貨幣「收割機」(主要體現在土地出讓),將不少存款貨幣收歸國庫。

——又像是一個巨大的貨幣「創造器」,通過銀行的房地產貸款業務,新創造出了大量的存款貨幣。雖然作為盈利能力總體不錯的行業,這些年來房地產業賺取了不菲的利潤,但不容忽視的是,相當部分的貨幣並非「蓄」在房地產業,眾多與房地產相關聯的行業和人員參與分享了這場貨幣盛宴。

誤區九:把外匯儲備分給老百姓?

近年來,我國外匯儲備絕對規模雄冠全球,最高峰時曾接近4萬億美元(2014年6月末餘額39,932.13美元)。面對這相當大的一筆錢,有人忍不住提議,與其讓巨額外匯儲備趴在央行賬上「閑置」,不如拿出一部分來分給老百姓,尤其是用於幫助那些收入不高生活困難的群體。

多麼樸實而富有愛心的想法!你看,一方面社會上有許多人因為貧困、失業、疾病等困難「沒有錢花」,另一方面人民銀行又手握超過3萬億美元的巨資「沒有花出去」,橫豎怎麼看都覺得不盡合理,應該考慮進行適當調劑。

然而,出發點好的想法,未必就是正確的想法,因為背後往往是對基本原理的誤解。「把外匯儲備分給老百姓」的想法,就是對貨幣基本原理的誤解。

不妨先回顧一下我國巨額外匯儲備的來源。俗話講「家裡有糧,心中不慌」。一國官方持有一定數量的外匯儲備,基本目的是為了保證該國擁有足夠的國際清償力,主要是用於進口支付和償付外債,從而保證宏觀經濟的穩定和發展。此外,外匯儲備還可以用於防禦開放條件下的貨幣投機攻擊,這方面我們印象最深刻的,是上世紀90年代發生的英鎊危機和泰銖危機,由於官方所持外匯儲備「彈藥不足」,市場投機力量最終得逞狠狠賺了一筆。

但外匯儲備不是本幣,並不能由本國銀行體系通過開展相關資產業務憑空記賬創造出來,更不會從天而降,而是需要設法從國外弄過來。

改革開放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出口創匯」都是人們耳熟能詳的一個熱門辭彙,講的就是當時國家外匯資源較為稀缺,因此有必要動員各方力量加快發展對外貿易,通過出口商品和服務,從國外換回外匯資源。當然,除了出口創匯,能帶來外匯資源流入的,還有吸引外商直接投資(FDI)、舉借外債、境外發行股票,甚至在國際市場賣出黃金等。

得益於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我國很好地抓住了國際產業梯度轉移、加入WTO等重大戰略機遇,國際收支持續多年保持「雙順差」,這帶來了源源不斷的外匯資源流入。

但有人可能會問,持續流入的外匯,為什麼基本是由人民銀行集中持有呢?這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我國較長時間都實施強制性結售匯制度,民間留存外匯的比例和金額受到嚴格管束;二是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較長時間都呈單邊穩定升值走勢,這給市場主體形成了結匯「趕早不趕晚」的一致預期,其中還包括一些資金流入中國純粹為了套匯賺錢。

市場主體將通過國際收支獲得的大部分外匯,賣給商業銀行結匯為人民幣,這從貨幣基本原理上看,是商業銀行在資產端憑空記賬購買外匯,同時在負債端直接創造出存款貨幣。而商業銀行基於政策要求和頭寸管理的考慮,又將購進的外匯轉賣給央行,從記賬上看,是將資產端持有的外匯,轉換為持有央行直接創造出的人民幣基礎貨幣(也就是銀行資產端持有的準備金存款)。

多年來,正是通過上述「外匯輸送鏈」,央行持續凈購入外匯,累積形成巨額外匯儲備,同時大量創造基礎貨幣。央行外匯占款渠道,曾一度是我國基礎貨幣供應的絕對主力,甚至貢獻率超過100%(即其他的基礎貨幣供應渠道合計凈回籠)。

說完外匯儲備的來源,再說外匯儲備的使用。這有兩種情況:

1.民間從央行購匯,用於支付或留存。

不難理解,外匯儲備作為央行資產,在形成時嚴格對應有等額的基礎貨幣,資產、負債兩端賬務保持平衡。如果民間因為國際收支活動或自主留存需要用匯,即上述流程反過來,商業銀行從央行購匯,則央行資產端的外匯儲備、負債端的基礎貨幣會等額減少(消失),同時商業銀行資產端的準備金存款減少、外匯增加。如果客戶又從商業銀行購匯(對外支付或留存現金),則商業銀行資產端的外匯、負債端的客戶存款將等額減少(消失)。

也會有一些特別的安排。比如,國家2006年決定成立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時,其操作模式是由財政部發行1.55萬億元特別國債,通過商業銀行「過手」後(主要是迴避《人民銀行法》的限制性規定,即央行不得直接認購國債),從央行賬上購出200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交由中投公司經營投資。需要注意的是,這一等額置換對應的是央行資產端一增一減,賬務繼續保持平衡。

2.外匯儲備在央行賬上,由央行來經營投資。

說實話,錢多反而不易投資。一是配置壓力大,畢竟要找到足夠的良好品種。我們知道,好東西總是令各路資金趨之若鶩,咱們能否配置到以及能配置多少,往往頗費周折。二是主體太醒目,規模龐大的主權投資,無論投到哪兒一舉一動都會引人注目,甚至會受到投資之外因素的干擾。三是盈利壓力大,外匯儲備投資,安全性、低風險肯定是第一位的,但盈利性也有要求,若出現投資虧損就不好交代了。

從相關公開信息看,由央行承擔的我國外匯儲備投資,主要去向是美國國債等低風險的品種,投資收益情況總體良好。但由於公開信息有限,我們還無法得知有關外匯儲備投資的具體操作主體、品種分布、期限結構、幣種結構、盈虧金額(包括統一折算為美元或折算記賬為人民幣時的匯兌損益)等細節情況。

好了,最後回到本文主題。如果將央行持有的部分外匯儲備當作「救助款」,拿出來分配給需要幫助的老百姓,首先就會面臨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資產端外匯儲備少了,而其他科目概無變化,這種情況下,如何實現央行資產負債表的賬務平衡?若非要減記相關科目以求平衡,應該減記誰的?

或者這麼說,如果外匯儲備減少,必然要求央行資產端其他相關科目等額增加,或負債端相關科目等額減少,而絕不能是單式記賬或「收支思維」下的減少。

另外一個現實問題,如果真的將央行持有的部分外匯儲備拿出來分給老百姓,老百姓拿到外匯後,又賣給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再賣給央行,這意味著發生了「二次結匯」,以及存款貨幣和基礎貨幣的又一次創造。如此循環往複,貨幣秩序必然受到嚴重影響甚至陷入混亂。

直接將央行賬上的外匯儲備分給老百姓,肯定行不通。但如果將外匯儲備投資所獲得的部分收益(央行對直接投資損益和匯兌損益如何記賬似無公開信息),用於相關民生項目幫助困難人群,倒是一個可考慮的現實選擇(照理也應該是納入財政預算間接進行)。但這與直接分外匯儲備,已屬於兩個不同的命題。

銀行是經營貨幣的金融中介

說「銀行是經營貨幣的金融中介」是個認識誤區,估計有人會跳起來回應「這個說法怎麼可能有問題」,甚至覺得這是在挑戰他們的貨幣銀行「三觀」。先別著急上火,容我細細道來,看來真實情況究竟是不是這麼回事。

「銀行是經營貨幣的金融中介」這個說法,其中的「經營貨幣」並無問題,正如前文所述,商業銀行在滿足相關約束的前提下,可以通過開展相關業務新創造存款貨幣、實現存款貨幣轉移或導致存款貨幣消失,時刻都是在圍繞著貨幣做經營。「金融中介」也是一個正常辭彙,因為所謂「金融」就是指資金的融通,更具體講是資金的跨時間和/或跨空間轉移,中介的功能就是讓供需雙方順利達成資金交易。

問題是出在把「銀行經營貨幣」和「金融中介」二者連接在一起表述,認為商業銀行是在扮演貨幣供應方和需求方二者之間(或資金盈餘方與缺少方之間)達成資金交易的中介角色,這顯然是不完全符合客觀實踐的,具有一定誤導性。

前文講過,商業銀行開展貸款等資產業務時,並不需要事先準備好一筆資金以供使用,不需要直接動用資產端的其他項目資金,更不需要(其實也不能)去動用負債端的客戶存款甚至股東權益,而是通過「無中生有」的憑空記賬方式操作,是一個資產創造負債的獨特過程。因此,從資金供應和需求來看,商業銀行並不是在貸款人和存款人之間發揮牽線搭橋、轉移資金的中介作用,正確的理解應該是,銀行本身就是資金的供應方,直接與資金需求方(如貸款人)開展資金交易,並由此獲得收入和利潤。

針對上述理解,有人可能會問,那存款和存款人的角色哪裡去了?這就涉及到現代信用貨幣的一個根本原理:現實中的每一分錢存款,追根溯源,都是由商業銀行的相關資產業務創造出來的,而不是相反或其他!存款在誕生時,就必然在銀行的資產端對應著相關項目,比如貸款、購債、購匯、投資等;存款誕生之後,要麼存在某家銀行不變,要麼因客戶轉賬在不同銀行之間轉移,要麼因客戶取現、認購銀行債券或股票、歸還貸款本息、繳納財政稅費等而消失。

立足於「經營貨幣」角度,我們也可以拆分為兩類情況來理解:

——銀行憑空記賬發放貸款為客戶創造出存款,雙方達成資金交易,建立起債權債務關係。這種情況下,銀行自身就是資金供應方,客戶是資金需求方。在這類交易中,並沒有第三方中介出現。當然,實踐中會有一些幫助聯絡申請辦理銀行貸款的中介機構(有買房經歷且嫌手續麻煩的人可能打過交道),但這並不是必需,且並非銀行的機構。

——客戶存款被創造出來之後,各家銀行為了保障自己資產端所持基礎貨幣(準備金存款+庫存現金)的足夠補給以增強開展資產業務的能力,會持續營銷「抓存款」,即努力將其他銀行的客戶存款給挖過來。這種情況下,「抓存款」的銀行自身成為資金需求方,有存款的客戶是資金供應方,雙方還是直接交易,沒有中介機構參與,更沒有貸款人牽涉其中。

因此,銀行是在與客戶直接開展資金交易,直接扮演供應方或需求方角色,而不是左手牽著存款人、右手牽著貸款人,促使這兩類人群達成資金交易。

但要特別提請注意的是,銀行除了通過開展相關資產業務、「拉存款」與客戶直接發生資金交易以外,也會從事一些中介性質的業務,賺取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不妨舉4個實例:

——銀行開展支付結算服務。各類單位開展業務以及人們日常的吃穿住行、教育、養老等,基本都會涉及資金的支付和轉移,而這都離不開銀行及銀行存款賬戶在其中的支持。有些資金只是在同一家銀行內記賬和轉移,有些則需要跨行記賬清算才能完成,而第三方支付興起和網聯成立後,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的格局更加多元化。銀行通過從事支付結算服務,實質上是發揮著平台渠道的作用,以此收取一定的費用。

——銀行承銷企業債券。這屬於銀行開展的投資銀行業務,主要是利用銀行豐富的資源條件,在市場上尋找足夠的投資者,幫助企業完成債券發行募集資金,從中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在銀行自身不認購的情況下(如果認購則屬於購債創造存款貨幣),銀行的確是在為企業和投資者之間達成資金交易(屬於存款貨幣轉移)發揮著牽線搭橋的中介服務作用。

——銀行開展表外理財業務。銀行理財產品分表內(保本)、表外(不保本)兩大類,其中表內理財屬於存款,表外理財是銀行受客戶之託開展相關資金運作獲取收益。客戶認購銀行銷售的表外理財產品,導致原本持有的存款貨幣消失,資金記入銀行代理負債科目以及相應的代理資產運用科目。銀行「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是在理財資金供應方和需求方之間發揮著牽線搭橋的中介服務作用。

——銀行開展委託貸款業務。我們知道,只有正規的持牌銀行業金融機構才可以從事貸款業務,實踐中一些單位和個人出於政策性安排或增加收益的考慮,會將資金委託給銀行,用於給指定對象和用途發放委託貸款,並由銀行協助回收。作為銀行來說,委託資金的來源和發放都記賬於代理科目,貸款利息收入歸委託人享有,只是從中收取相關服務費用。

最後小結一下,「銀行是經營貨幣的金融中介」這個說法,最大的毛病是,容易使人產生銀行是在為存款人和貸款人雙方牽線搭橋、促成資金交易的誤區,事實上銀行在日常業務中更多是在與客戶直接開展資金交易,貸款是在新創造存款,而存款誕生之後反過來與貸款並無直接關聯,存款人與貸款人之間沒有發生資金交易;只是在相關收費類業務中,銀行才發揮著平台渠道或中介服務作用。(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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