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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聞道九 酒事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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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事

前幾天和小乙哥吃雞,大約十點多,一般在這個時間我習慣吃點東西,於是搞了一份海帶湯泡飯。他被我勾起了饞蟲,苦於身邊沒吃的,也為了助眠,倒了杯紅酒。

於是我想起了那些年關於喝酒的故事。

高一的時候,剛分文理,我們班是個文科班,男生少的可憐,令人稱奇的是即便只有二十多人,班級里竟沒有一人娘炮,關係處的還都不錯,於是隔三差五我們就借著各種由頭湊錢出去喝酒。

我的酒量不大,啤酒當時能喝六瓶左右,看著他們成箱喝,感覺自己挺沒排面的。

於是和老鄧偷偷商量,要不咱哥倆喝白的。一是能慢點,二是喝不下去吐回杯子大家也看不出來。這玩意勁兒大,大家不能較真。

果然,大家看見我們喝白酒,目光中還是多少有點敬佩的。

和所有事情一樣,資質差就要勤能補拙,於是我花了12塊錢買了一瓶勾兌白乾,偷偷藏在家裡,每天晚上睡覺前,瞞著爸爸媽媽躲在房間里,偷偷喝上一盅,也沒個酒肴,咬著牙跺著腳一口送進肚子里,然後迷迷糊糊的進入夢鄉。

在那個矯情卻仗義的年代,當時的我堅信詩人和俠客都少不了痛飲,彷彿那是一種貫穿古今的潮流,而抽煙喝酒在家長的明令禁止里也算是一種叛逆的宣洩。

媽媽總說我沒有青春期的叛逆,其實是有的。

還記得當時有家常去飯店叫做「牡丹江」,一群小屁孩兒在那喝多了,生生拆了酒店的屏風。期間一個同學接到朋友的電話,問他在哪,回復曰:吵什麼吵,我在牡丹江釣魚呢!掛斷電話趴在另一個同學的褲襠嚎啕大哭追憶自己的愛情和人生。這事兒被我們嘲笑至今。

轉眼間就上了大學,那群「酒友」各奔東西,開始了新的征戰。而我也在新的城市裡遇見了新的夥伴。

瀋陽有一種特別厲害的酒,叫「老雪」,好喝算不上,但是勝在便宜、勁兒大。

對於很多廉價酒而言這就是最重要的,宛如俗世奇人中的「名酒」炮打燈。

(但窮漢子們掙一天命,筋酸骨乏,心裡憋悶,不就為了花錢不多,馬上來勁,暈頭漲腦地洒脫洒脫放縱放縱嗎?—摘自俗世奇人《酒婆》)

我們寢室有個約定俗成的規矩,就是喝酒從不去飯館。因為一是貴,二是喝大了喝晚了回寢室麻煩。於是在那三年里,幾乎每次都是點著蠟燭,擺一桌花生、雞爪、魷魚絲侃到天色泛白。

猶記當年二哥一進寢室便有豪言壯語:在下不會喝酒,沒醉過。而三哥則是開局逢人便敬一碗酒,十分鐘之後,面色潮紅的回到自己床上鼾聲大作,任而世間天崩地裂。說實話,我們能走到今天每天共事,依舊沒有矛盾,酒的作用真的太大了。借著酒勁兒解心結,多醉都不算胡喝。

就是最近兩年,我發現爸爸有個很有趣的變化,他在我這個年紀的時候屬於一瓶啤酒睡一天那種,而爺爺更是一輩子滴酒不沾。而現在,每天晚上晚飯,不論我陪不陪他,他都會自斟自飲二兩山棗酒,慢悠悠的吃著菜,慢悠悠的喝著酒。一開始我挺不理解,後來有一天想明白了:一個五十歲的男人,住著自己的房子,干著自己的事業,有個賢惠老婆和還有個湊合的兒子,有酒有菜,在這方世界裡,他應該就擁有了全世界。

而我近些年喝酒的次數越來越少,甚至給自己立下「三不喝」政策

主持前夜絕對不喝

外出應酬絕對不喝

開車絕對不喝

喝的少的原因是身體越來越差,對酒精的代謝越來越差,更因為對酒越來越尊重。

我始終認為酒是雙刃劍,它會催發人靦腆的情緒同樣也會讓人狂妄自大、剛愎自用。

我所艷羨的飲酒,

是,他不回答,對櫃里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

是,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是,酒入豪腸,七分釀成了月光,餘下的三分嘯成劍氣,繡口一吐就半個盛唐。

心之所往。

知道小乙哥有每天喝杯紅酒這個習慣的當晚,我也止不住饞蟲,在某寶上訂了些花雕,昨天剛剛郵到。這是時代給予我們的幸運,在老時候,想喝真正的紹興黃酒沒那麼容易。

今晚這盞酒我沒放薑絲和話梅,也沒溫酒。

綿柔的半干型酒,初入口中有些苦澀,片刻卻有回甘。乍一入喉嚨,涼涼沁人心脾,慢慢的一條細線升騰,暖到心裡。

之於我們的味蕾而言,酒可能並沒有那麼可口,但值得咂摸,和很多事情類似。

夜深了,我要喝下最後一口,這一口敬解憂,敬安眠,敬自己,敬在迷離中 近在咫尺的詩與遠方。

文/小土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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