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出兩年,她說散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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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蛋殼裡的世界:
兩年前,我在社交軟體上認識了她,她當時已婚,24歲,還有個孩子。她告訴我,她老公比她大9歲,她一點都不喜歡她老公,是他把她騙到賓館,後來她就懷了孕。她老公脾氣暴躁,打她罵她,她走了幾次,都被那個渣男老公逼了回來。她說能認識我是老天保佑,她特別喜歡我,當然我也愛上她了。我們越聊越有感情。我們見了面,還在賓館住了幾天。她對我非常滿意,我們開始
籌劃一起生活。她回去後就想著找老公吵架借口跑出來找我,我們就一起生活了。這兩年我們沒吵過架,感情特別好,她要什麼我就給她買什麼,可以說百依百順。我也是結了婚的,感情不怎麼好,還有孩子,遇到她就離婚了。後來她也離開她老公了,因為他們沒領證。
一周前,我去她父母那裡談我們結婚的事情,我發現她變了,對我有點愛搭不理的。她還說她不同意了,她媽也不同意,她親戚也不同意。我特別生氣,這兩年對她那麼好,是我從她老公那裡把她救出來的,她怎麼能忘恩負義呢?我離婚都是因為她,是她拆散我的。她卻說如果不是因為我,她和老公還過得好好的呢。我們徹底鬧翻了,她不接我電話,也換了微信。難道兩年的感情不算什麼嗎?
益見:
她翻臉比翻書還快,你不慶幸多虧慢一步,沒把她娶回家嗎?
別把自己想的跟個英雄似的,以為是在救她出火炕,你又何嘗不是一個火炕?還沒生活在一起,就開始互相指責對方摧毀了自己的婚姻,你們倆但凡有一個靠譜的,都不會如此衝動地想一出是一出。
徹底鬧翻就鬧翻吧,沒什麼根基的感情遲早也會風吹樹倒。兩個都缺少責任心的人走到一起,也不過是又製造出一些更不負責任的事件罷了。兩年的感情算什麼?算是鬧了一出笑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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