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哪些對成年人而言殘忍的表現?
前兩天我看到了一些關於【孩子比成人更殘忍、冷血】的世界案例,真的每一件都讓人觸目驚心。在ta們身上,能夠看到純粹的、不加掩飾的惡意,真的讓人背後一涼。
(以下案例都是從國外網站上找到)
1998年11月3日
在這一天,有一個8歲的女孩失蹤了,就像人間蒸發一樣沒了蹤影。警方介入之後,發現有人目睹這個女孩最後是跟一個14歲的小男生在一塊,但是詢問完男孩之後,沒有任何的線索。
之後的某一天,小男孩的媽媽在打掃房間的時候發現床下有漏水的聲音,趴下一看,居然是那個失蹤女孩的屍體。
警察第一時間逮捕了小男孩,他才說出了令人震驚的原因。
「我其實並不想殺她,那天她來找我玩棒球,儘管我的父母告訴我,他們不再的時候我不能跟其他小朋友玩兒。」
「玩的時候我不小心用棒球打中了她的眼睛,我看見她的眼睛流血了,她哭的很厲害,我很害怕。」
「我覺得要是等我的父母回來,我肯定會很慘的。所以我就把她拖到我的房間里,用電話線勒住了她的脖子,藏到了床下,因為她的動靜很大,所以我用棒球棒打了她。」
「不湊巧的是,我父母這個時候回來了,但是我還是能聽到床下有喘息聲,所以我就用到刺了她,差不多11次吧。」
2009年10月
15歲的美國少女在日常放學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個9歲的小女孩。於是抓住了她,拿出刀先是砍傷了她,然後最後致命一刀割喉。
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僅僅只是因為她說:
「我終於有機會殺人了,我就想感受一下殺人是什麼感覺」!
1987年7月27日
這一天,美國的一個年僅13歲的小男孩,突然闖入一戶人家,他找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對著當時一個人在家,只有27歲的女孩一頓亂砍,砍了整整59刀。
後來,1989年9月1日的一天,這個小男孩因為抽完大麻和迷幻之後,又闖入一戶人家,這次砍的不是一個人,而是39歲的屋主57刀、10歲大女兒62刀、3歲小女兒30刀。
沒有別的原因和理由,只是因為他就想殺人了。
1996年2月2日
一個漫畫長相、文質彬彬的14歲男孩,在這一天帶著3把手槍和78發子彈來到學校。對著經過的學校一頓掃射。
關於為什麼要殺人,他也沒有給出任何理由,後來專家有判斷可能是「心理障礙」,一種持續時間長的輕度抑鬱症。
1999年
年僅13歲和12歲的兩兄妹,對著父親後找的女朋友連開了4搶。不過這次他們不是因為過失和荒謬的理由,而是因為家暴和虐待。他們決定在沒有人相信自己的時候,自己保護自己。
兩兄妹長期被虐待,原配媽媽也被打跑了。而他們的父親還跟朋友們聯合起來對兩兄妹進行性侵犯,但是對於兩兄妹的控訴,沒有人相信。
後來,兩兄妹找到兒童保護部的求助,儘管當時找到了被虐待和性侵的證據,但是就在此時調查終止,沒有任何的結果。
所以,在絕望中,他們選擇了自己為自己報仇。
2004年6月1日
日本某小學一名11歲的小姑娘於午餐時間,在一間空教室里,殺了她12歲的同學。
她用一把美工刀割開了受害者的喉嚨和手臂。事後,她把屍體留在了案發現場,穿著濺滿血漬的衣服就回了教室,老師在發現那具屍體之後立刻報警。
在被捕之後,她對自己殺人的罪行供認不諱,她說:
「因為我們在網路留言的事情發生了爭執,她誹謗我謊報體重,還說我「偽善」。
2006年4月22日
加拿大亞伯達一名12歲的小姑娘夥同男友,殺了自己的父母和弟弟。
兩人一起闖入女孩家,殺了她父母之後,男生要求女孩幹掉她弟弟,於是她捅了弟弟一刀,之後 男孩接手割了那小男孩的喉嚨。
原因就是,自己父母不同意她跟23歲的男友在一起。
這樣的案件還有更多,其實年齡在某種層面、某種時間,只能算是一個標籤。這種感覺就像一個才幾歲的孩子,根本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來,等等這樣的概念。
其實中國有句老古話,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但是人之初,真的就一定性本善嗎?要知道,有時候邪惡的靈魂比我們想像中要來的更快更早...TAG:棒棒糖王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