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皇帝招牌(2):「曾經宣喚供御」,給皇帝治療雞眼
原標題:打著皇帝招牌(2):「曾經宣喚供御」,給皇帝治療雞眼
文/項蘇農
【作者簡介】項蘇農,蘇州市人,現在蘇州從事律師工作。工作之餘愛看閑書,出差之機常逛街市,間或有所感,書詩文自娛。
【本文由作者授權發布】
小編註:
桯史,應讀yíng shǐ,因為這裡的「桯」通「楹」字,指的是柱子,而岳珂在《桯史序》的末尾恰好有這樣的話:「退不得隱几全其忘言之真」「如老聃之柱下」。
宋朝人岳珂在《桯史·卷九》中,講了一個「曾經宣喚」的故事:「昔人有以胝足之葯售於市者,輒揭扁於門曰:"供御"。或笑其不根,聞於上,召而罪之。既而宥其愚,及出,乃復增四字曰:"曾經宣喚"。」
說的是從前有個人,在集市上開了一家藥店,專門賣治腳上雞眼的葯。他為了使顧客相信該葯有奇效,還特意在店門口做了一塊橫匾招牌,上面寫著「供御」二字,說這葯是供皇帝用的。言下之意是皇帝那個龍腳上生出的雞眼,也是用我這個葯治好的,你這個草民在草腳上長出來的雞眼,當然也是可以用的啦。
有一天,來了一個特別認真的人,指著藥店門前「供御」二個字,對賣葯的人說:「皇帝是不走路的,出行都是坐轎子的,腳上怎麼會長雞眼呢?既然腳上不長雞眼,又怎麼會用你的這個葯來治雞眼呢?」
後來皇上知道了這件事情,便派人去抓這個賣葯的人,準備對他打著皇帝招牌行騙的事,追究他的欺君之罪。
當皇帝看到抓來的這個賣葯人後,就原諒了他,原因是看到這個人的面相長得很愚笨,所以就沒有對他進行治罪,而是從寬發落,把他放回去了。
誰知這個賣葯的人,回到藥店後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把店門口上的那個橫匾摘了下來,在原來寫著「供御」兩個字的前面,又添加寫上了「曾經宣喚」四個字,於是這塊橫匾上的字就變成了「曾經宣喚供御」,重新又掛上了藥店的門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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