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餐廳食物中發現電池還態度惡劣?保證食品安全不是餐廳的根本?
俗話說,感覺像吃了一隻死蒼蠅,人們常用這句話來形容遇到特別噁心的事情。食品里吃出頭髮、蟲子、煙頭,相信大家都有聽說過,但是昨天巷子里這個比吃到蒼蠅還噁心的事情真的有點震驚了,在飯菜里吃到了「電池頭」。
民以食為天,食品無小事,食品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廢電池中含有汞、鎘、鉛、鋅等重金屬有毒物質。人若汞中毒,會損害中樞神經系統;鎘的主要危害是腎毒性,還會續發「痛痛病」同時還是致癌物質;人體食用含鉛的食物,會影響酶及正常血紅素合成,影響神經系統。
保證食品安全是餐廳的根本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餐廳作為餐飲消費場所,保證食品安全是其根本。從發帖人「…覺醒」的帖子來看,「用筷子挑出來一看,竟然是一個南孚乾電池的電池頭」的描述實在是讓人感到一些噁心。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那麼,在同類事件中是怎麼處理呢?在其他報道中有律師認為,食物里可能存在有害物質,食用會對身體造成一定影響,消費者有權向商家主張損害賠償。「消費者要求商家帶去做檢查是合理的,消費者選擇正規醫院,屆時由醫生決定具體做何種檢查。如給消費者身體造成傷害,商家需承擔相應賠償。如未對身體造成損害,商家應支付檢查費用。」
店家的處理態度有點難以接受發帖人的描述中指出「她的意思是如果檢查沒事就我們出檢查費用,如果有事她們才出檢查費用」、「據當時同在店裡的顧客說,那女的還罵我們賴皮,態度很是惡劣啊」。如果真如發帖人所言的話,恐怕這不是一個商家應該做出來的行為。
巷子里平時有一些帖子下面認為相關部門在處理事件時會有「和稀泥」的態度,在此事件中樓主認為警察給出的建議還是非常公正的!建議:1這單肯定要免的,2這檢查費肯定也得他們出。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商家,難道不應該努力的解決事情,保證顧客的身體健康?
針對食品安全問題應加大執法力度
食品安全是世界性問題,而近十年在中國顯得特別突出。從2003年的阜陽「大頭娃娃」奶粉事件起,廣州市白雲區劣質散裝白酒事件、「陳化糧」事件、 「蘇丹紅事件」、「孔雀石綠事件」、湖北武漢等地的「人造蜂蜜」事件、 「三鹿」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毒韭菜事件、人造「新鮮紅棗」事件、「毒豇豆事件」、「假葡萄酒事件」等等,食品安全事件年年發生、接踵而來。
同樣,巷子里關於食品相關的帖子也不在少數。在這種情況下,努力促進食品的安全應當是相關部門以及店家的目標。
在食品安全問題日益受到關注的情況下,相關部門應當加大執法的力度以及頻率,增加一些需要長期進行排查的「黑名單」,增加臨時檢查的頻率,為這些商家敲響警鐘。對於消費者反映的問題及時處理,發現一起處理一起,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以及商家的態度可適當加大執法力度!
國人曾經戲稱自己「百毒不侵」,其中包含著太多的無奈和自嘲。那麼,就算為了下一代的健康著想,我們食品安全問題也應該好好治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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