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詢寫字三十六法,書家必備
歐陽詢的書法熔漢隸和晉楷的特點,又參合了魏碑,博採眾家之長。其特點是嚴謹工整、平正峭勁。字形稍長、分間布白,中宮緊密,主筆伸長,顯得氣勢奔放。
歐陽詢曾留下「字體結構法」三十六條,一切藝術中的法,都可以活學活用,要從有法到無法,這才是真正的藝術。
歐陽詢《心經》
1、排疊
字欲其排疊,疏密停勻,不可或闊或狹,如「壽、藁、畫、褰、筆麗、羸、爨」之字,系旁言旁之類,八法所謂分間布白,又曰調勻點畫是也。
2、避就
避密就疏,避險就易,避遠就近。欲其彼此映帶得宜,如[廬]字上一撇既尖,下一撇不應相同。「俯」字一筆向下,一筆向左。[逢]字下「辶」拔出,則上筆作點,亦避重疊而就簡徑也。
3、頂戴
頂戴者,如人戴物而行,又如人高妝大髻,正看時,欲其上下皆正,使無偏側之形。旁看時,欲其玲瓏松秀,而見結構之巧。如「臺、響、營、帶」。戴之正勢也。高低輕重,纖毫不偏。便覺字體穩重。
4、穿插
穿者,穿其寬處。插者插其虛處也。如[中]字以豎穿之。「冊」字以畫穿之。「爽」字以撇穿之。皆穿法也。「曲」字以豎插之,「爾」字以「乂」插之。「密」字以點啄插之。皆插法也。
歐陽詢楷書《初拓皇甫君碑》
5、向背
向背,左右之勢也。向內者向也。向外者背也。一內一外者,助也。不內不外者,並也。如「好」字為向,「北」字為背,「腿」字助右,「剔」字助左,「貽、棘」之字並立。
6、偏側
一字之形,大都斜正反側,交錯而成,然皆有一筆主其勢者。陳繹曾所謂以一為主,而七面之勢傾向之也。下筆之始,必先審勢。勢歸橫直者正。勢歸斜側戈勾者偏。
7、挑
連者挑,曲者。挑者取其強勁,曲直本是一定,無可變易也。又如「獻勵」之撇,婉轉以附左,曲折以承上,此又隨字變化,難以枚舉也。
8、相讓
字之左右,或多或少,須彼此相讓,方為盡善。如「馬、旁、糸、旁、鳥、旁」諸字,須左邊平直,然後右邊可作字,否則妨礙不便。如「鳴呼」字,口在左者,宜近上,「和」、「扣」字,口在右者,宜近下。
歐陽詢行書千字文
9、補空
補空,補其空處,使與完處相同,而得四滿方正也。又疏勢不補,惟密勢補之。疏勢不補者。謂其勢本疏而不整。
如「少」字之空右。「戈」字之空左。豈可以點撇補方。密勢補之者,如智永千字文書聇字,以左畫補右。歐因之以書聖字。法帖中此類甚多,所以完其神理,而調勻其八邊也。
10、復蓋
復蓋者,如宮室之復於上也。宮室取其高大。故下面筆畫不宜相著,左右筆勢意在能容,而復之盡也。如「寳、容」之類,點須正,畫須圓明,不宜相著與上長下短也。
歐陽詢《夢奠帖》
11、貼零
如「令、今、冬、寒」之類是也。貼零者因其下點零碎,易於失勢,故拈貼之也。疏則字體寬懈,蹙則不分位置。
12、粘合
字之本相離開者,即欲粘合,使相著顧揖乃佳。如諸偏旁字[卧鋻非門]之類是也。
歐陽詢《九成宮醴泉銘》
13、捷速
李斯曰用筆之法,先急回,後疾下,如鷹望鵬逝,信之自然,不復重改,王羲之曰一字之中須有緩急,如烏字下,首一點,點須急,橫直即須遲,欲烏之急腳,斯乃取形勢也。「風、鳯」等字亦取腕勢,故不欲遲也。《書法三》曰「風」字兩邊皆圓,名金剪刀。
14、滿不要虛
如「園、圖、國、回、包、南、隔、目、四」之類是也。莫雲卿曰為外稱內,為內稱外,「國、圖」等字,內稱外也。「齒、豳」等,外稱內也。
15、意連
字有形斷而意連者如「之、以、心、必、小、川、州、水、求」之類是也。
字有形體不交者,非左右映帶,豈能連絡,或有點畫散布,筆意相反者,尤須起伏照應,空處連絡,使形勢不相隔絕,則雖疏而不離也。
16、復冒
復冒者,注下之勢也,務在停勻,不可偏側欹斜。凡字之上大者,必復冒其下,如「雨」字頭、「穴字頭之類是也。
歐陽詢 《黃埔府君碑》
17、垂曳
垂者垂左,曳者曳右也。皆展一筆以疏宕之。使不拘攣,凡字左縮者右垂,右縮者左曳,字勢所當然也。垂如「卿、鄉、都、夘、夅」之類。曳如「水、支、欠、皮、更、之、走、民、也」之類是也。
18、借換
如醴泉銘「祕」字,就示字右點作必字左點,此借換也。又如字寫「鵞」之類,為其字難結體,故互換如此,亦借換也。作字必從正體,借換之法,不得已而用之。
19、增減
字之有難結體者或因筆畫少而增添,或因筆畫多而減省。
20、應副
字之點畫稀少者,欲其彼此相映帶,故必得應副相稱而後可。又如「龍、詩、讐、轉」之類,必一畫對一畫,相應亦相副也。更有左右不均者各自調勻,「瓊、曉、註、軸」一促一疏。相讓之中,筆意亦自相應副也。
歐陽詢 《虞恭公溫公碑》
21、撐拄
字之獨立者必得撐拄,然後勁健可觀,如「丁、亭、手、亨、寜、於、矛、予、可、司、弓、永、下、卉、草、巾」之類是也。
凡作豎,直勢易,曲勢難,如「千永下草」之字挺拔而筆力易勁,「亨、矛、寜」,和婉而筆勢難存,故必舉一字之結束而注意為之,寧遲毋速,寧重毋佻,所謂如古木之據崖,則善矣。
22、朝揖
朝揖者,偏旁湊合之字也。一字之美,偏旁湊成,分拆看時,各自成美。故朝有朝之美,揖有揖之美。
正如百物之狀,活動圓備,各各自足,眾美具也。王世貞曰凡數字合為一字者,必須相顧揖而後聯絡也。
23、救應
凡作一字,意中先已構一完成字樣,躍躍在紙矣。及下筆時仍復一筆顧一筆,失勢者救之,優勢者應之,自一筆至十筆廿筆,筆筆回顧,無一懈筆也。
24、附麗
字之形體有宜相附近者,不可相離,如「影、形、飛、起、超、飮、勉」,凡有「文、旁、欠、旁」者之類。
歐陽詢 《穆公帖》
25、回抱
回抱向左者如「曷、丐、易、匊」之類,向右者如「艮、鬼、包、旭、它」之類是也。
回抱者,回鋒向內轉筆勾抱也。太寬則散漫而無歸,太緊,則逼窄而不可以容物,使其宛轉勾環,如抱沖和之氣,則筆勢渾脫而力歸手腕,書之神品也。
26、包裹
如「園、圃」之類,四圍包裹也。「尚、向」上包下,「幽、凶」下包上。「匱、匡」左包右,「甸、匈」右包左之類是也。
包裹之勢要以端方而得流利為貴。非端方之難,端方而得流利之為難。
27、小成大
字之大體猶屋之有牆壁也。牆壁既毀,安問紗窗繡戶,此以大成小之勢不可不知。然亦有極小之處而全體結束在此者。
設或一點失所,則若美人之病一目。一畫失勢,則如壯士之折一股。此以小成大之勢,更不可不知。
28、小大成形
謂小字大字各有形勢也。東坡曰:「大字難於密結而無間,小字難於寬綽而有餘。」若能大字密結,小字寬綽,則盡善盡美矣。
歐陽詢 《蘭亭記》
29、小大與大小
《書法》曰大字促令小,小字放令大,自然寬猛得宜。譬如字之小,難與「國」字,同大,如「一、二」字之疏,亦欲字畫與密者相間,必當思所以位置排布,令相映帶得宜,然後為上。
或曰謂上小下大,上大下小,欲其相稱,亦一說也。
30、各自成形
凡寫字,欲其合為一字亦好,分而異體亦好,由其能各自成形也。
31、相管領
以上管下為「管」,以前領後之為「領」。由一筆而至全字,彼此顧盼,不失位置。由一字以至全篇,其氣勢能管束到底也。
32、應接
字之點畫欲其互相應接。兩點者如「小、八、忄」自相應接,三點者如「糸」則左朝右,中朝上,右朝左。四點者如「然、無」二字,則兩旁兩點相應,中間相接。
歐陽詢 《九成宮醴泉銘》
33、褊
魏風「維是褊心」陿陋之意也。又衣小謂之褊。故曰收斂緊密也。蓋歐書之不及鍾王者以其褊,而其得力亦在於褊。褊者歐之本色也。然如化度,九成,未始非冠裳玉佩,氣度雍雍,既不寒儉而亦不輕浮。
34、左小右大
左小右大,左榮右枯,皆執筆偏右之故。大抵作書須結體平正,若促左寬右,書之病也。
此一節乃字之病,左右大小,欲其相停。人之結字,易於左小而右大,故此與下二節,皆著其病也。
35、左高右低左短右長。
此二節皆字之病。
36、卻好
謂其包裹斗湊,不致失勢,結束停當,皆得其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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