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要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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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入菩薩行論》說:人類的所有痛苦由自利產生,人類的所有快樂由利他產生。
我們心中最大的魔是:自私和貪婪。自私的魔,貪婪的魔,會讓你身邊的人漸漸遠離你。什麼都想要,什麼都看是自己的,一旦別人得到了,或自己得到了又失去了,會難以承受這樣的痛苦,而利他前提是:你願意去分享你的喜樂,願意讓別人得到快樂。
在藏地很多大成就者修習自他相換,把發生在別人身上的痛苦轉移到自己的身上,代之承受。有人會擔心這樣子做,替別人承受痛苦了,自己會不會就身體不好?不會的,如果你這樣子去做了,幫別人承受了痛苦,這份利他的功德利益會加持你的身體會越來越好,所有的一切都會越來越吉祥。
看能不能幫助他人,能不能利益眾生,主要在於發心,在於願力。在內心深處有一顆無時無刻不饒益眾生的心,並不需要花言巧語,天花亂墜。所做的事情,所說的話,都有能利益別人的力量,這是由發心和願力產生的。
而這種就是加持,真正的力量,才能真正融於心,感化眾生,也才能真正利益眾生。
許多人也很努力的去利益別人,弘揚佛法了,可是卻總是沒有效果,因為你的發心和願力還不夠。
所以想要利他,把自己修行的功夫提上來,修好了,自然就能利益到身邊所有的人。
在家學佛的人有三種責任,家庭的責任,工作的責任,信仰和修行的責任,這些做好了,生活變得圓融了,世間和出世間的都修好了,就能更好的去自利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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