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往事:民國時期那些轟轟烈烈的愛情後來都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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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的時候,身邊有很多朋友喜歡轟轟烈烈的感覺,只求過程不求結果,今日有愛明日死都無所謂,理由太簡單了,就是人來世界這一遭就沒有打算活著回去,平平淡淡的來,轟轟烈烈的愛,這才是真正的生活。
在那個時代交疊、兵荒馬亂的民國時代,很多名人也是這樣想的,並且特別具有娛樂精神,追求不顧一切的轟轟烈烈的愛情。
他們都是誰?後來都怎麼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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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追求轟轟烈烈第一對:徐志摩和陸小曼
作為一名有才的、神經質的詩人,徐志摩用自己短暫的生命詮釋了轟轟烈烈的愛情是什麼情況。
徐志摩追求林徽因,為了表達自己的決心,強烈要求懷孕的妻子把孩子打掉,然後兩人離婚,恢復單身。
這不是瘋狂,這是無情,再加一個無恥。
林徽因沒有理會他,他每天追隨與林徽因、梁思成一起玩兒,後來梁思成受不了了,我們小兩口談情說愛的,你一個第三者跟屁蟲一樣的,成何體統。礙於臉面,徐志摩放棄了。
很快,他又看上了閨中寂寞少婦陸小曼。
陸小曼的老公王庚與徐志摩都師從梁啟超,師兄弟之間來往走動算個理由。
徐志摩是情場高手、思想開放,決定轟轟烈烈,打破所有的「世俗」的條條框框,要解救處於「不幸婚姻中」的陸小曼。
他認為陸小曼玲瓏、活潑,真像一條小龍,所以一會兒叫陸小曼龍龍、一會兒叫眉。
1925年3月10日早上3點,徐志摩給陸小曼寫了一封長信:
「要死也要是在一起,醉也醉在一起,死也是一起,要哭讓眼淚合成一起,要心跳讓你我的胸膛貼近在一起」。
「你已激動了我的痴情,我說出來不要怕,我有時真想拉你一同去死,去到絕對的死的寂滅里去實現完全的愛,去到普通的黑暗裡去尋求唯一的光明」
1925年8月9日,徐志摩勸陸小曼學習自己,快點與王庚離婚:
「眉,你怕死嗎?眉,你怕活嗎?活比死難得多!老實說,你的生活一天不改變,我一天不放心」。
「我從前的束縛是完全靠理性解開的,我不信你就不能用同樣的方法。萬事只要自己決心,決心與成功間的是最短的距離」。
面對徐志摩瘋狂的追求,陸小曼心動無比,她打算轟轟烈烈一次。
1926年3月22日陸小曼給徐志摩的信件,表達了想法:
「摩,為你我還是拚命干一下的好,我要往前走,不管前面有幾多的荊棘,我一定直著脖子走,非到精疲力盡我決不回頭的」
「做人為什麼不轟轟烈烈地做一番呢?我願意從此跟你往高處飛,往明處走,永遠再不自暴自棄了。」
他們要的轟轟烈烈的愛情,終於在不被祝福的情況下得到了。1926年10月3日,他們舉辦婚禮,梁啟超說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證婚詞,作為一個老者、一位老師,一邊證婚,一邊說:你們未必就幸福。
梁啟超對陸小曼說:你以後要認真做人,盡婦道之責,不要妨礙徐志摩的事業,免得以後把徐志摩累死。
梁啟超對徐志摩說:你是個性情浮躁的人,因為在學問上沒有多少成就,你用情不轉,以致於離婚再娶,希望這是你最後一次婚姻。
老江湖就是老江湖。
為了嫁給徐志摩,陸小曼不顧肚裡有王庚的孩子,打掉,自己落下一身婦科病,年紀大了只能靠鴉片止痛。
而婚後的徐志摩發現,這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陸小曼也不再可愛了,揮霍無度、奶都要吃人奶,為了滿足陸小曼的慾望,不得已兼職多份工作。
1931年,徐志摩飛機失事墜落身亡,結束了這段痛苦的生活。
02
追求轟轟烈烈第二對:蕭軍和蕭紅
我一直覺得蕭紅是一個絕對神經質、一生折騰、把自己這盤棋下成死棋的女人。
蕭紅原名叫做張廼瑩,她轟轟烈烈的對象是劉鴻霖,在兩人愛得痴纏的時候,才改名為蕭紅、蕭軍。
蕭紅是懷了王恩甲的孩子,因為交不起費用醫院拒絕給蕭紅接生。蕭軍拿著刀抵在醫生的脖子上,才使得接生順利進行。
生完孩子,蕭紅直接把女兒送給看門的了,後來再也沒有見過這個孩子。
她轉身就與蕭軍住進旅館,兩個人開始了同居生活。
在她看來,這個蕭軍就是她的命中貴人,就像一道神光來解救她的,她瘋狂的愛上了蕭軍,期待轟轟烈烈的愛情讓他們曠世奇情傳世。
在當時,這段轟轟烈烈的愛情,讓他們度過了一段美好的時光,他們一起看望魯迅,一起互相修改稿件。
但是,這段轟轟烈烈的婚姻抵不過蕭軍的本性。
蕭軍不僅要求蕭紅要操持家務,還希望蕭紅的文學造詣不能超越自己。
現實生活的種種不順讓蕭軍日漸暴躁,不僅出軌她人,還對蕭紅拳打腳踢。
1938年,她懷上了第二個孩子,是蕭軍的,而蕭軍又有了好幾個女朋友。
蕭紅決定離開蕭軍,懷著蕭軍的孩子嫁給了另外一個男人。
沒有看清楚就轟轟烈烈得到的愛情,最終都進了墳墓。
03
追求轟轟烈烈第三對:郁達夫、王映霞
郁達夫是民國的嫖妓專業戶,王映霞是他嫖妓生涯的終結者。
1927年1月,在老鄉孫百剛家,郁達夫第一次遇見了王映霞。 這一年,王映霞19歲,漂亮、氣質不錯,驚為天人。
見到王映霞以後,他身體里所有的情慾都被調動起來了,瘋狂追求王映霞。
沈從文寫了四年信才追求到張兆和,而郁達夫堅持寫情書四個月,在上海和杭州之間追求了一個月,幾番折騰,王映霞答應了。不知道是郁達夫能力太強了,還是王映霞反抗意識太弱了。
夠轟轟烈烈的。
1927年3月4日,郁達夫給王映霞寫信:
「兩個月以來,我把什麼都忘掉,為了你,我情願把家庭、名譽、地位、甚而至於生命,也可以丟棄,我的愛你,總算是切而且摯了」
1927年3月8日,郁達夫給王映霞寫信:
「你不要因為我表面的態度疑到我內心的誠懇,你若果真疑我,那我只好死在你的面前了」
1928年4月,郁達夫與王映霞正式結婚。 這一年,王映霞20歲,郁達夫32歲。
1934年,經王映霞提議,郁達夫決定在杭州買個小別墅,到1936年春天完工,這別墅的名字是風雨茅廬。
這邊耗資購買房地產,那邊郁達夫前妻孫荃一個人帶著三個孩子飢一頓飽一頓的,痛苦的活著。
婚後的兩個人過了一段時間甜蜜的生活,但是很快有了裂痕、摩擦不斷。
郁達夫性格古怪、放浪不羈,疑心自己的老婆跟別人跑了,有一次王映霞到女朋友家玩,郁達夫在報紙上刊登尋人啟事,疑心王映霞去了情夫家。
王映霞也一直不太高興,本來答應離婚後兩個人過日子,沒有想到郁達夫騙自己的。
矛盾越來越多,到最後王映霞懷孕到醫院去打胎,瞞著郁達夫,郁達夫也在報紙上刊登了王映霞與他的感情紛爭、認定王映霞背叛了他。
這段轟轟烈烈的愛情就在這樣的相愛相殺中結束了,悲劇收場。
04
民國有很多這樣的愛情,有很多這樣的故事。
遇見喜歡的,認為這就是愛情,開始追求-瘋狂的追求,希望能在一起,不管不顧。
這就是很多人眼裡的轟轟烈烈的愛情。
在戀愛的時候,很多人渴望有一個靈魂的陪伴,渴望轟轟烈烈的愛情,渴望與有情人做有情事。
但是,轟轟烈烈之後呢?遍地都是愛情的碎片、滿目瘡痍的屍體,冷靜下來,又有幾個能堅持終老的呢?
弘一大師在晚年時,寫了一首詩:「君子之交,其淡如水。執象而求,咫尺千里。」
似乎這就是答案。
過去是這樣,現在亦如此。
END
來源 / 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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