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法官:「上帝說了,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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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 Hattle 投遞譯稿:
一名科爾馬縣的地方法官稱上帝讓他介入評審團評議,促使評審團對一名來自比達的婦女作出無罪判決.她的罪行是組織一名未成年少女賣淫。
法官傑克·羅賓森為中斷庭審向評審團道歉,但他為自己的行為辯護道:「當上帝告訴我要做些什麼的時候,我必須遵從上帝的旨意。」
陪審團拒絕了法官的要求,最終判決為被告格洛麗亞·羅梅羅-佩雷斯因持續販賣人口罪而被判處25年的有期徒刑,因為被告人不止組織了一名未成年人進行賣淫活動。
羅賓森同時主持著海斯和考德威爾的法律事務,他並沒有回應關於法院協調員史蒂夫·托馬斯說此案仍在審理中的消息。同時他將在1月31日返回他於科爾馬縣的法庭。
先驅報報道稱羅賓森要求在審判前由加里·斯蒂爾法官代替他宣布判決,在判決後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上訴要求此次判決無效,但被駁回。
羅賓森的行為可能會引來州司法委員會的調查,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被調查了。
早在2011年時,司法委員會就對羅賓森進行了公開譴責。因為他利用自己的權力不正當關押了一名考德威爾縣的老人。原因是羅賓森在涉及這名老人的孫女的子女撫養權案中沒有將撫養權判給這名老人,所以老人罵了他傻瓜。
公開譴責是司法委員會對法官最嚴厲的處罰,委員會稱:「他在這件事上超出了他的職權範圍,沒有遵守法律行使自己的權力」因為老人在因藐視法庭罪而被監禁前,並沒有進行聽證或者事先向老人通知指控的存在。
司法規範守則中並沒有提到干涉陪審團的行為,因為這應當是法官的道德標準。但是,守則中規定了法官應該「遵守法律,並應始終採取行動,促進公眾對司法機關的廉潔公正的信心」。
委員會主席埃里克·文森表示,如果有人對羅賓森提起訴訟,他無法受理或拒絕訴訟要求。
本文譯自 statesman,由譯者 投稿 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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