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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是古代正妻們的備胎 男人最多只能娶八個 地位比妾要高

古代男子除了可以娶妻之外,還能納妾,雖然不允許三妻四妾,也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但很少有人知道,介於妻和妾之間,還有另一種身份稱為「媵」,媵比正妻的地位低,但要比妾的地位高上許多。那麼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古代的媵制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制度。

「媵」的本意是指送嫁的人或物,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媵」變成了隨嫁之妾,引申為姬妾婢女,《阿房宮賦》「妃嬪媵嬙,王子皇孫。辭樓下殿,輦來於秦」中的「媵」便是這個意思。

所謂的媵制是古代貴族一種以媵妾隨嫁的多妻制婚姻制度,一般來說,以下這三種身份的人經常作為媵者。

最常見的是家族親屬,如「侄」、「娣」,「侄」是侄女,「娣」指妹妹,侄的地位高於娣,但沒有「娣」那麼廣泛。

第二類是同姓國的庶出女,在先秦時期,同姓之間是禁止通婚的,因為這樣會導致後代減少,但相反的是,同姓國之間可以從媵,而且媵者往往是庶出之女。

最後第三種是比較少見的,就是宮女、男子從媵。

從各種文獻記錄來看,在先秦時期,媵制是非常繁盛的。《屍子》中記載著「妻之以媓,媵之以英」,說的是娥皇女英嫁給舜的故事,這也是有關於媵的最早的傳說。

媵制初步形成於夏朝,夏朝剛好是母系社會過渡到父系社會的時期,女子的地位下降,反之,男子地位上升,從一妻多夫制轉變為一夫多妻制,便衍生出了媵制這種婚姻制度。

到了周朝,為了更好地適應王位繼承製度,媵制進一步得到了發展,《公羊傳?庄公十九年》 :「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諸侯一聘九女,諸侯不再娶。」

大致意思是說,諸侯國娶另一個國家的女子時,嫁女的一方還要派遣娣和侄一同陪嫁,女子稱娣,男子稱侄。諸侯娶妻加上陪嫁的媵娣一共可以達到九人,之後就不再娶了。

而媵制的鼎盛時期是在春秋,春秋時期禮崩樂壞,不僅周天子和諸侯可以娶媵妾,連士階層也可以,《白虎通》 :「天子、諸侯娶九女,卿大夫娶三女,士娶二女"。由此可見,媵制越來越普遍,而且在制度上的規定也越來越明確了。

但媵與妾的身份地位還是截然不同的。「妾」出身大多為女奴,只是為了滿足主人慾望的物質性存在,地位極低,不是後來「庶妻」的存在。而媵的地位卻高得多,在一定程度可以說陪嫁的媵是正妻的「備胎」,享受以下兩種權利。

首先,如果說正妻沒有生下孩子,那麼媵生下的孩子也是可以作為第一繼承人承繼家產的,而妾的孩子被立為繼承者的可能性卻極小。

其次,在正妻死後,媵有轉正為嫡妻的機會。

媵製作為一種維護貴族階級統治的婚姻制度,它存在了很長時間,也在這一過程中發揮了它的作用,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媵制漸漸不符合統治階級的需要。

從戰國開始,媵制便逐漸消失,到了秦漢以後,媵制已經名存實亡了,而真正的衰亡卻是在唐宋時期,「媵」已由陪嫁者而逐漸變為身份較高的「妾」,而「妾」也有女奴演變為庶妻的代稱。

《舊唐書》職官志載:凡親王,孺人二人,視正五品,媵十人,視正六品。嗣王、郡王及一品,媵十人,視從六品。二品,媵八人,視正七品。三品及國公,媵六人,視從七品...除此外皆為妾。

唐朝時,媵還是受法律認可的,雖然比不上正妻的地位,但還是比妾的地位高,可以受賞朝廷的官職。可這時的媵已經和先秦時期「正妻故後,媵妾替補」的初衷相去甚遠,成了身份較高的「妾」。此後,隨著時代的發展,「媵」和妾的概念也漸漸走向統一。

古代媵制的發展軌跡大致如此,它是奴隸社會的產物,並延續到了封建社會,對當時的政治、社會及生活都產生了重大影響,了解媵製為何物,也可以更好地幫助我們去窺見更多的歷史。

主要參考資料

苗夢穎《媵妾制的發展軌跡—以先秦到唐宋時期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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