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環境下侵權人身份信息無法確定訴訟該怎麼提起?
寫在前面:題述問題可能很多人都碰到過,而且很多法律從業人員人都深諳處理之道,我再寫確實有點班門弄斧。但我當初開這個公眾號最大的初衷就是將自己做過的案件或聽到的案件做一個分析、歸納和總結,就像一個詞典,以備後續之用。當然,如果能幫到朋友或者陌生人,那真的就是錦上添花的事情了。
一、假設
大嘴君在某網路平台寫了一篇文章抨擊開心快樂公司,文章從標題到內容都與事實嚴重不符,且對開心快樂公司大肆貶低,文章一經刊載,點擊量無數,給開心快樂公司的聲譽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
法律依據
1.《民法通則》第101條: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2.《民法通則》120條: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3.《侵權責任法》第2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4.《侵權責任法》第36條: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案件定性:名譽權侵權
角色定性
二、快速停止侵權
考慮到網路傳播量巨大,開心快樂公司領導非常火大,要求法務傻開心光速處理。為了控制事態蔓延給公司帶來損害,傻開心採取了如下措施:
第一步:緊急聯繫公證處辦理了侵權文章的網頁公證;
第二步:給網路平台發函要求平台刪除侵權文章【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36條第三款,網路服務提供者的連帶責任。】
網路平台收到函件後立即刪除了侵權文章。
三、訴訟被告的確定
文章雖然刪了,開心快樂公司還是決定要起訴大嘴君,一來是想通過訴訟讓大嘴君公開道歉消除給公司帶來的負面影響,二來是想通過訴訟能夠起到震懾其他網路用戶的作用。
經調研後,傻開心認為本案訴訟最大的難點是,如何確定被告?假設(我特別喜歡假設出所有場景,然後一一論證,推翻,最後得到一個不能說正確但起碼是最合適的方法):
1、僅起訴大嘴君
《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二)有明確的被告;
……
《民事訴訟法》第123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119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做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大嘴君是個網路用戶,公開信息無法確認其身份信息和可以送達的地址,因此,不屬於明確的被告,若僅起訴大嘴君,被法院不予受理的風險極高,此方案斃。
2、同時起訴大嘴君和網路平台
大嘴君和網路平台作為共同被告,根據假設1的分析,其中大嘴君不屬於明確被告,傻開心認為,假設2可能存在兩種結果:1)法院一刀切,不予受理。2)法院要求開心快樂公司放棄起訴大嘴君,僅起訴網路平台。兩種結果各佔50%,傻開心覺得不能冒著50%被不予受理的風險,因此,此方案斃。
3、僅起訴網路平台
此假設下,網路平台很可能會援引避風港原則及《侵權責任法》第36條抗辯說:我已經履行了「通知+刪除」義務,所以不應承擔侵權責任。怎麼辦?
請注意:開心快樂公司最終的目的並不是讓網路平台承擔責任,而是讓大嘴君公開道歉,以此消除負面影響,起到一定的震懾效果。
傻開心認為:第一,避風港原則及《侵權責任法》第36條的初衷是網路平台在接到權利人/被侵權人通知並採取必要措施之後可以不承擔侵權責任,但並不代表其可以逃避所有責任,包括拒不提供侵權人信息的責任。第二,如果網路平台不承擔責任,也不提供侵權人的身份信息,被侵權人追訴無門,那被侵權人的權益應該如何維護?第三,選擇僅起訴網路平台的初衷並不是讓網路平台承擔責任,而是讓網路平台提供侵權人大嘴君的身份信息,最終追究大嘴君的侵權責任。
起訴被法院受理後,被侵權人要求網路平台提供大嘴君的身份信息,又存在兩種後果:1)網路平台配合提供了,那麼,據此申請追加侵權人為被告。2)網路平台拒不提供,那就一戰到底,看法院到底會怎麼判。
此方案,可嘗試。
4、起訴前給網路平台發函
當然,其實在起訴網路平台之前,可以先給平台發一封律師函,要求其提供大嘴君的身份信息。1)網路平台提供了,直接起訴大嘴君。2)網路平台不提供,起訴網路平台,接下來的思路基本同上述假設3。
此方案,推薦嘗試。
今天看了電影《無問西東》,很不錯,我沒有影評的能力,就不叨叨了。只是想說一點,電影對於西南聯大前後的描寫只能算是當時歷史之一角吧,影片結尾竟然漏了傅斯年。所以,再次牆裂推薦一本書——《南渡北歸》,我的書單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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