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困惑了無數人的問題,終於有了答案!事關終身幸福!你一定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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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15歲前後,開始慢慢情竇初開,懵懂而羞澀的喜歡上了一個女同學。
記憶里大約有兩年的時間,她都是坐在我的後排。
她長得很漂亮,說話也很好聽,最主要的是她身上散發出一種很特別的香氣,是其他女同學所沒有的。
所以那時我很喜歡回頭跟她說話、喜歡跟她坐在同一張課桌面對面看書寫字。
那時候的初中生都非常單純,沒有像現在這麼早熟,也不會有任何非份之想或過份之舉,只是單純的好感。
不管上課下課我們都會不時地有很多互動,互相會問很多學習方面的問題,
一起做作業,一起抄歌詞(那個年代,在青少年中非常流行摘抄歌詞、名言警句之類)。
她唱歌很好聽,在那兩三年我聽她唱過很多的歌,記憶最深的一首歌應該是裘海正的《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
因為她經常唱這首歌,所以我也跟著抄了這首歌詞,只是那時候我一直覺得自己五音不全,不好意思跟著她學唱。
直到很多年後,我終於敢站到人前大聲歌唱之後,我學會了游鴻明版的《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
而讓當時的我想不到的是,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這不僅僅是一首流行歌曲的歌名,更是一個困惑了無數人的哲學問題。
2
隨著現在離婚率不斷升高,很多人開始思考一個問題:
到底是自由戀愛好、還是相親好?
到底是選擇喜歡自己的、還是選擇自己喜歡的?
到底是一張白紙型的比較好、還是有過感情挫折的更合適?
相信每一個正在談戀愛的、正準備結婚的、已經結過婚、或已經離婚了的,可能都有想過這個問題,
而每一個人在每一個不同的階段,答案可能都會不盡相同。
在我二十多歲的時候,因為經常寫一些情感方面的文字,
被很多同學當成了「婚戀專家」,經常向我諮詢一些情感方面的問題。
所以每當有人問我「是選擇喜歡自己的、還是選擇自己喜歡的」這個問題時,
我幾乎都會毫不猶豫的說:人生苦短,當然要選擇自己喜歡的。
搞得自己好像飽經世事心已滄桑的樣子。
而現在看來,那時候的自己其實是非常幼稚的。
先別說這種「母親和妻子同時掉到水裡先救誰」的世界級難題,光說喜歡和結婚這兩個概念都還沒搞清楚。
其實不管是喜歡你的、還是你喜歡的,都可能經不起時間的考驗。
先問一句:你能喜歡對方多久?
然後,喜歡只是第一步,結婚則要麻煩得多,兩個人能不能經過准丈母娘和准婆婆那一關,順利走到結婚這一步?
就算是經過重重考驗結婚了,面對柴米油鹽婆婆媽媽洗洗刷刷平平淡淡,這份喜歡能敵得過似水流年嗎?
面對另一方可能依然不喜歡你、甚至可能出軌,到那時還能不能一直走下去、一直喜歡下去?
就算婚後一直喜歡、對方也安安份份過日子,可生活中疾病、意外和風險無處不在,你確定兩個人能一直一起共同面對人生的風風雨雨、起起落落嗎?
3
這世界正變得越來越現實,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明白了一個道理:
確實是應該選擇喜歡自己的。
首先總體來說,這個選擇肯定比前面那個選擇更正確、更理智。
雖然說愛情沒有對錯,但是幸福一定有密碼。
每個人都是在經歷很多事情、見識過各種不同的人生之後,才慢慢變得成熟的。
所以關於這個問題的選擇,其實是一個人的人生閱歷來決定的。
當然也有人說是人的性格決定的,主動性、進攻性比較強的、外向的人,一般會選擇自己喜歡的,反之則會選擇喜歡自己的。
我現在的觀點是,不要跟我談個性,在家庭生活中,個性越強的人越難幸福。
所以經過很多事情之後,我的看法已經基本上改觀了。
難怪很多人都說,時間是最好的老師。
其實時間什麼都沒做,是生活教會了我們慢慢學會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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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個問題究竟該怎麼選呢?
我的建議是:年輕的時候,在你還有選擇的權利和揮霍的資本的時候,無論男女,都一定要選擇自己喜歡的。
因為只有這樣,你才會發現,努力主動去追求自己喜歡的人和事物是一件多麼美妙的事情!
追到了,你將體會到什麼叫成就感,並且讓自己成為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人;
失敗了,人生又多了一段經歷和經驗,更能直線提升的你抗挫折打擊能力;
而且無論成敗都能全面提高你的智商、情商、逆商,一舉多得。
但是,到了談婚論嫁階段、真正要準備結婚之前,我鄭重建議你:重新選擇一次!
不管你們感情多好,都要理智、客觀的思考甚至考驗一下:對方是不是真的就是那個可以跟你共度一生的人?
戀愛通常只看外表、興趣、才華……
而結婚跟戀愛完全是兩回事,它涉及到三觀、道德品行、性格脾氣、經濟基礎……
一旦選錯結婚對象,你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裡都將會異常痛苦,
而且這種痛苦不是你說結束就能結束,因為牽涉到的問題和人太多太多。
所以隨著閱歷漸豐,我越來越發現:
通過傳統的介紹、相親方式結合的婚姻是相對穩定的,
而那些當初轟轟烈烈的愛情大部分卻在婚姻中死去了……
因為相親是兩個家庭互相選擇的過程,雙方的父母都參與了選擇與決策過程,其成熟性靠譜性是自由戀愛無法比擬的。
而通過自由戀愛結合的夫妻,尤其是曾經被雙方或一方父母否定、最後又勉強在一起的夫妻,最後都很難幸福。
所以有一句很流行的話叫做: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註定是不會幸福的。
但是現實恰恰是,在我們年輕的時候,根本不想理會父母的意見,
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固執地堅持自己的選擇、甚至不惜跟父母爭吵、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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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我們都見多了。
比如我有一個很好的朋友GWY,家住南安市區,丈夫是漳州人。
在廈門上大學時認識的,後來兩人愛得死去活來,她堅持非他不嫁,而他也堅持非她不娶。
GWY的父母堅決反對,不想讓女兒嫁到外地,於是通過親朋好友給她介紹了二三十個相親對象,
她每次去相親的時候都故意一言不發或者給對方留下很差的印象,最後拖了三年,父母終於妥協了;
而男方的父母也是一直反對的,甚至為他找了一個對象,強行給他們舉辦了婚禮,
但男生始終不碰那個名義上的妻子,父母拗不過他,最終同意放手隨他自己喜歡就好。
經歷了這麼多波折好不容易結婚了,以為甜甜蜜蜜的日子終於可以開始了,
沒想到在一起沒過兩年,孩子出生以後,矛盾越來越多,
於是俗氣的套路在他們身上上演:先是爭吵,後是打鬧,再然後是長期的冷戰……
再後來,好友問我,是不是該離婚了?
6
大部分時候,愛情就是只適合於轟轟烈烈的,不轟轟烈烈的不叫愛情,所有的日久生情都不是真正的愛情。
而婚姻只適合於平平淡淡,如果不是每天柴米油鹽平平淡淡的婚姻,大多是不長久、不穩固的。
因為家就是應該有油煙味的地方。
在古時,這叫人間煙火。
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婚姻,只適合存在於文字和影視作品中。
所以,在追求異性的時候,我們可以憑一時衝動就全面出擊,哪怕死也死得壯烈;
但是面對婚姻,我們一定要謹慎,否則一定會死無葬身之地!
—正文完—
(李太雲2018.1.21於泉州中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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