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謙卑,什麼都讀,累了喝杯酒——著名作家的寫作建議

建議

「如何當作家」這個話題總被人們不厭其煩地討論。其實,看完這篇文章你會發現並不存在唯一正確的寫作方式,希望這個結論能讓想當作家的你放下包袱。小說家裡既有喜歡和貓單獨待在工作室里寫作的,比如穆里爾·斯帕克,也有使用一台不能上網電腦工作的,比如扎迪·史密斯,甚至還有隻能在做家務和看小孩間隙創作的,比如年輕時的艾麗絲·門羅。

雖然作家們的寫作方式各式各樣,仍然有某些想法和建議是共通的。下面文益君為你們總結了一些著名作家的寫作建議與每個熱愛寫作的人共勉。

杜魯門·卡波蒂

我什麼都讀,包括標籤、處方和廣告。

每個短篇都有各自的技巧問題,所以顯然沒法用二乘二等於四的套路去概括。想要替你的短篇找到合適的形式其實只需悟到如何用最簡單的方式講故事就可以了。

若想考察一個作家是否憬悟到了他的故事的自然形態,只要通過這樣的方法:讀完小說後,你是否能想像故事換一種講法,或者說現在的講法是否能讓你的想像黯然失色,讓你覺得它是無懈可擊、不容置疑的?好比一隻橘子是不容置疑的,你所要追求的就是如同一隻橘子那樣,被大自然創造得恰到好處。

據我所知,多寫是提高寫作技巧的唯一利器。寫作具有關於透視、影調的諸般法則,就像繪畫或音樂一樣。如果你生而知之,那很好。如果不是,那就要學習這些知識。然後將它們以適合你自己的法則重新編排。

我是一個「水平」的作家。只有躺下來——不管是躺在床上還是攤在一張沙發上,香煙和咖啡觸手可及,我才能思考。

弗拉基米爾·納博科

有名的是《洛麗塔》,不是我。我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再默默無聞不過的小說家,有著一個不知該怎麼發音的名字。

我筆下的人物是清一色的奴隸。

我寫的東西總是先有個整體布局。然後像一個填字遊戲,我碰巧選了哪裡就先把那裡的空填上。這些我都寫在索引卡片上,直到完成全書。我的時間表很靈活,但是對於寫作工具我相當挑剔:打線的蠟光紙以及削得很尖、又不太硬的鉛筆,筆頭上得帶橡皮。

傑克·凱魯亞克

保護創作的是夜晚的寧靜,「當整個世界都在沉睡。

俳句最好經過返工和修改,必須徹底簡練,沒有樹葉,沒有花卉,沒有語言旋律,必須是一幅用三小行字組成的簡單的小畫面。

房間里的一張桌子,靠近床,很好的燈光,從半夜到清晨,累了喝一杯酒,最好是在家,如果你沒有家,就把旅館房間或者汽車旅館房間或者一塊墊子當作你的家。

加西亞·馬爾克斯

小說家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只要能使人相信。

我描述那些貌似奇幻的事件,用了精細的細節,而這些細節又賦予自身以現實。這是一種新聞的把戲,你同樣可以用在文學上面。舉個例子。如果你說有一群大象在天上飛,人們是不會相信你的;但如果你說有四百二十五頭大象在天上飛,人們大概會相信你。作家面臨的問題是可信性。什麼東西都可以寫,只要所寫的東西使人相信。

我只能在熟悉的環境里工作。我沒法在旅館裡或者在借來的房間里寫作,沒法在借來的打字機上寫作。

我總是相信存在著一種特殊的精神狀態,在那種狀態下你可以寫得輕鬆自如,思如泉湧。所有的借口,諸如你只能在家裡寫作之類,都消失了。當你找到了正確的主題以及處理它的正確的方式,那種時刻和那種精神狀態似乎就到來了。

最困難的是開頭的段落。我花幾個月的時間寫第一段,一旦找到了,餘下的就會來得非常容易。你在第一段中解決書里的大部分問題。主題確定下來,接著是風格、調子。

雷蒙德·卡佛

小說不需要與任何東西有關,它只帶給寫作它的人強烈的愉悅,給閱讀那些經久不衰作品的人提供另一種愉悅,也為它自身的美麗而存在。

酒精並不會給我帶來靈感,戒酒成功這件事比我一生中做的任何事情都更讓我感到驕傲。

我感興趣的小說要有來源於真實世界的線索。我沒有一篇小說是真正地「發生過」的,這不用多說,但總有一些東西、一些元素、一些我聽到的或看到的,可能會是故事的觸發點。

我寫作時,一坐下來就會寫上很久,十、十二或十五個小時,一天接一天,這種時候我總是很開心。可以理解,我大部分時間都花在了修改和重寫上面。我最喜歡把一篇寫好的小說放上一段時間,然後把它重寫一遍。有篇小說我寫了二十稿還是三十稿,從來不低於十到十二稿,看偉大作家作品的草稿既有益也能受到激勵。

君特·格拉斯

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就是個大話王。那些不會傷害別人的謊言曾給我帶來快樂。我很小就開始把自己的謊話寫下來,十二歲的時候,我就開始試著寫本小說。

我書中的文學形象是很多不同的人、不同的意見、不同的經歷全部捆綁在一塊兒的組合,尤其是那些書中的主角。作為散文作者,你要去創造發明角色——有一些你喜歡,另一些則不喜歡。只有當你能進入這些角色,你才能成功。如果我無法從內心理解我自己創造出的角色,他們就會是紙片人。

當我寫第一稿的時候,我每天寫五到七頁;等寫到第三稿,我每天寫三頁,速度很慢。

我需要日光才能寫作。早上九點到十點之前我會吃早餐、閱讀,還有聽音樂。吃過早餐後開始工作,下午還有一個咖啡時刻,然後再開始,晚上七點前結束。

村上春樹

我並不聰慧,也不傲慢,我和讀我書的人並沒有什麼區別。

我以前開過一間爵士樂酒吧,我調製雞尾酒、做三明治,沒想成為一名作家——事情自然而然地發生了。你知道,那是一種恩賜,來自上天。所以我覺得我應該保持謙卑。

我剛開始寫小說的時候,是用午夜過後的時間在廚房的桌子上寫的。我寫第一本書花了十個月的時間。我把它寄給一個出版商,後來還得了個獎這很出乎我的意料,感覺像在做夢。不過一段時間過後,我想:沒錯,事情已經發生,我現在是個作家了,這有什麼不好呢?整個過程就是那麼簡單。

當我進入一本書的寫作階段時,我會在早晨四點鐘起床,工作五至六個小時。下午的時候,我會跑步十公里或者游泳一點五公里(或者兩樣都干),然後讀一會兒書,聽聽音樂。我晚上九點鐘就寢。我每天重複這種作息,從不改變。這種重複本身變得很重要,就像一種催眠術,我沉醉於自我,進入意識的更深處。不過,要把這種重複性的生活堅持很長時間——半年到一年,那就需要很強的意志力和體力了。從這個意義上講,寫大部頭小說就像救生訓練一樣,體力和藝術敏感性同樣重要。

對於筆下的人物,我並不事先想好此人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我只是盡量設身處地地去體會他們的感受,思考他們將何去何從。我從這個人身上收集一些特徵,再從那個人身上獲得一些特點。

奧爾罕·帕慕克

家庭的瑣事和細節有時候會傷害想像力,會幹掉我骨子裡壞的一面。

家庭瑣事和日常生活,會讓人對其他世界的嚮往(這正是想像力所系)漸漸消逝。因此多年來,我一直都在家之外另置一間辦公室用來寫作。

我每次都提前把整本書全部籌備好,例如,《我的名字叫紅》,裡面有很多人物,每個人物我都分配好章節。但是最後一章我總是最後寫。我想逗自己一把,問自己結尾該是什麼樣子。結尾我只能來一次,快到結尾。停筆之前,我會回去修改前面的章節。

在形式上、風格上、語言上、情緒上、形象上開展不同實驗,用不同思維對待不同的書,這樣才好玩,才有挑戰性。

胡里奧·科塔薩爾

年輕讀者走過來跟你說話,給你一塊蛋糕吃,感覺真的不錯。寫作的艱辛,能得到這樣的回報,也值了。

文學是一場遊戲,但它是一場可以讓你畢生投入的遊戲。你可以為了玩好這場遊戲去做任何事。

我筆下常有一些人物是用兩三個真人形象糅合而成的。比如說,我曾經把我認識的兩個女人合併成了一個女性人物。這樣做,為短篇小說或者書里的人物賦予了更複雜、更難以把握的性格。

我寫作的過程就是探索發現這個故事的過程。

我寫作時修改得很少,我寫的東西早就在心裡醞釀過了。我的手稿是很整潔的。

我的寫作沒有章法可言。寫短篇小說,會讓我的頭腦進入敏於接受的狀態,接下來我還會「捕捉」到另外一則短篇。

伊恩·麥克尤恩

小說是我的,我什麼都不需要再做,只需要把它付郵並努力不要醒過來。

我每天九點半之前開始工作。七十年代我基本上是在我公寓卧室里的一個小桌子上工作。我用鋼筆寫作。然後我用打字機打出草稿,在打字搞上標標畫畫,然後再打出定稿。我的目標是一天大約六百個單詞,狀態好的時候每天至少一千個。

有時候我覺得每個句子在其本身的進程中都隱含一種詭異的潛台詞。這並非總是有益的,不過我覺得這又是在所難免的。你最多也就將其視為理所當然罷了,而且不要由此變得沉溺於自我指涉當中不能自拔,當你試圖將一個人的情感和思想傳遞給另一個人時,還要忠實於語言本身的那種感官的,心靈感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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