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佛經中看獲得財物的三種因緣
佛學
01-22
《十住毗婆沙論》:複次,人雖薄福,有堪受力,勤修方便能生衣食。如經說,以三因緣得有財物:一者現世自作方便;二者他力作與;三者福德因緣。
經中開示有三種因緣可以獲得財物——
第一種因緣:就是靠自己。
只要自己身體健康,有謀生的能力,就能獲取財物。
第二種因緣:是靠他人的幫助來獲得財物。
比如團隊合作一個項目,大家一起獲得收入。還有就是自己開公司,招員工,靠員工的勞動來幫助企業獲利。還有就是父母親屬朋友等等的幫助了。從這一點也看得出平時多與人善緣的重要性啊。
第三種因緣:就是靠福德因緣。
這種就是不要靠工作而獲得財富,比如前世福報大,投生到富貴家,衣食無憂;或者是獲得一些意外之財,比如中彩,獲得遺產等;或者就是找個好配偶,做個全職太太什麼的。
當然,前兩種因緣如果有福德因緣為助力的話,獲取財物的能力就會提高,而且會比較順利。所以同修們要求財的話,除了精進學佛,布施、持戒、誦經、念佛等以增強福報外,還要學會一門謀生的技能來獲取財物。
最好不要坐等天下掉餡餅,夢想一夜暴富。當然這個可能性是有的,但是概率還是很低的,不如通過學習工作來謀生更容易些。
衣食無憂確實能讓人安心修行的,希望佛子們都福慧具足,修行增進。
(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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