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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文化,就別去逛倫敦

□夏麗檸

在倫敦城閑逛的人之所以會迷路,不是因為手上沒有地圖,而是他們不知道藏在樓寓、街角與石板路上的那些秘密。就像狄更斯筆下的奧利弗,在雨夜,借著透過薄霧的微光,踏著水坑啪嗒啪嗒地跑在油亮的石板路上,飛速地逃離賊窩。這就是秘密。

作為《布魯姆文學地圖》叢書之一,耶魯大學教授哈羅德·布魯姆在《倫敦文學地圖》(張玉紅、楊朝軍譯,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的總序中寫道:「倫敦是英國的文學之城,莎士比亞的環球劇院則是英國文學的心臟。」可見,倫敦不僅是首都,還是文學中心。本書集歷史、地理與文學於一身,向讀者娓娓道出這座城市的今時與往昔。與其說是文學地圖,不如說是一張適於倫敦散步的導遊圖。

現在的倫敦是歐洲最大的城市,城區人口達700多萬,由多個種族彙集而成。怪不得,每年的布克文學獎上,加勒比海、巴基斯坦和印度裔的年輕倫敦作家都出手不凡。但殊不知,回溯至諾曼征服初期,倫敦是個連自己的官方語言都沒有的城市。直到在14世紀末,傑弗里·喬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問世,英國文學才真正地揚眉吐氣。

都鐸王朝時,倫敦的外來人口迅速膨脹。等到伊麗莎白時期,倫敦城區已經車水馬龍,熙熙攘攘了。此時,莎士比亞便「如約」而來了。看戲不僅是宮廷貴族的嗜好,連普通老百姓都跟著沾了光。起初在客棧的院里演,後來就有了「劇院」。至今,像薩沃伊劇院和莎士比亞環球劇院依然有演出,前者曾上演過哈代的《德伯家的苔絲》的音樂版。

本書作者認為,「17世紀偉大的作品不是小說,不是劇本,而是生長在倫敦的塞繆爾·佩皮斯寫的一本日記。」出生於1633年的佩皮斯,在日記里幾乎記錄了整個17世紀金雀花王朝的宮廷動蕩,以及倫敦瘟疫、大火等災難帶來的社會變遷。後世為他立傳《無與倫比的塞繆爾·佩皮斯》,該書獲得了英國本土久負盛名的「白麵包圖書獎」。

丹尼爾·笛福被認為是第一個真正用英語寫作的小說家,而他身處的喬治時代由於倫敦重建,人口暴增,以及「倫敦霧」的干擾,犯罪率激增。那時修建的監獄、法庭都是現在的遊覽之地。比如鮑街地方法院、老貝利和新門監獄,均值得一看。

維多利亞時期的倫敦自不用多說,女性作家的崛起令倫敦的草木都染上了溫柔。等20世紀來臨,福爾摩斯的貝克街、喬伊斯的海德公園、蕭伯納的特拉法加廣場、奧威爾的萊姆豪斯、格林的聖詹姆斯街5號公寓已為廣大讀者所熟知了。

如今的倫敦仍然是文學、藝術與時尚之都。若有機會去,可隨性逛逛,相信本書的讀者不僅不會迷路,還會發現原來自己是這麼一個有文化的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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