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唐朝—食
經過一天的長途跋涉,你們找了家旅店,放好了行李,準備吃飯時,開始點菜,你腦海里浮起武俠片里俠客們大塊吃肉大碗喝酒的場景,於是跟店家說先上兩斤牛肉,這時店家慌忙忙捂住你的嘴,小聲問您是外邦來的商人吧!我們本朝的人不吃牛肉,這可不是唐朝人的什麼宗教信仰,古代作為一個農業社會,種田產糧是國家穩固的根本.所以,古時耕牛為重要的生產工具.一頭耕牛相當於十個成年勞動力.所以禁止無故殺牛.通常誰家有牛,幾頭牛,何時轉賣,何時牛死,何故死亡等等,都是需要在官府備案的.而是在古代殺牛是犯法的,漢朝時殺一頭牛是要被處於死刑的,隋唐時殺一頭牛要坐一年牢,後面的朝代對殺牛也有不同程度的處罰,那什麼牛可以殺呢?老弱病殘沒有勞動能力的牛可以,但也要經過政府的批准,而且牛皮、牛筋要上交國家。
《太平廣記》記載了位吃牛肉遭報應的例子,說有一位以殺牛為生的屠夫(經過政府許可的)一天他正準備殺一頭牛,結果牛突然反抗頂了他一下,他很生氣,用刀刺在牛的眼睛上,最後非但牛的眼睛非但沒流血,他自己的眼睛倒流出血來。
牛肉沒有就上個你們最好的肉上來吧!店家回答有羊肉,羊肉在當時富人吃的肉,窮人只能吃豬肉,但羊肉有個問題就是膻味大,所以能去膻味的胡椒在當時地位極高,價格也非常貴。那為什麼不吃雞鴨鵝肉?因為在唐朝有的時候,雞鴨鵝等禽肉是不算肉的。唐初一度禁止御史到地方時吃肉,但唐初名相馬周到地方特別喜歡吃雞肉,然後就被人告了,唐太宗說「我禁御史食肉,恐州縣廣費,食雞尚何與?」意思大約是我怕鋪張浪費所以禁止御史吃肉,但是吃雞怎麼能算肉呢?
那豬肉呢,我們今天豬肉是最主要的肉但當時並不是,杜牧在給人寫墓誌名時,寫到「本草言是肉(豬肉)能閉血脈,弱筋骨,壯風氣,嗜之者必病風。」意思是豬肉吃多了會得高血壓。而且豬肉太油膩了。
《說郛》記載了五代時有個叫李載仁的官,有天兩個手下在打架,李要懲罰他們,於是連忙叫廚子煮豬肉給他們吃,並警告他們如果下次再犯就給豬肉加奶酥。這故事很荒唐可笑,但也從側面證實了豬肉並不是上層社會的主食。
上層社會富家公子當時對美食的要求也很高的,《太平廣記》中記載有個官員叫李使君,退休以後到洛陽居住,他想起了洛陽有個曾經幫助過他的貴人,他很感激這個貴人,但貴人已經過世了,於是他想請貴人的幾個兒子吃頓飯,他知道有個和尚跟這幾個兄弟很熟悉,於是他請和尚代為邀請他們幾兄弟來家吃飯,和尚事先跟李打了預防針,說那幾個富家子弟嘴巴很挑剔,李回答上等飯菜我還是提供得起的,於是幾個富家子弟來了,面對豐盛的菜肴,富家子弟卻沒動筷子,李在一旁不斷的勸,富家子弟勉強吃了幾口,然後面露難色,表情很痛苦,幾個兄弟回去後,李找到了僧人,問幾個兄弟為什麼不吃飯,僧人回答我早就跟你說他們嘴很叼了,後來僧人找到那幾個兄弟,問人家準備了那麼好的飯菜,你們為什麼不吃呢?幾個兄弟回答,那飯菜有炭氣,李使君家做飯是用炭,這本身就已經是奢侈的行為了,民間那時做飯都是用柴燒的,幾個兄弟覺得炭用得不到位,必須要用煉炭,就是先讓炭空火燒一會,先讓炭氣燒沒了再拿來燒飯,這樣才沒有炭氣,煮的東西才能吃。
後來黃巢起義攻打洛陽,幾個貴族子弟跟僧人落荒而逃,逃到山裡去,身無分文窮困潦倒,已經三天沒吃東西了,最後終於出來了,看見路邊有個山野小店賣脫粟飯,是種很粗糙的米飯,是當時下等人吃的,和尚手裡還有幾個錢,於是買了一點飯裝在用土做的杯子給幾個兄弟吃,幾個兄弟狼吐虎咽,吃得很香,吃完後和尚問了一句,哥幾個吃得可好,今天這飯可不是炭氣做的,幾個兄弟非常慚愧,低頭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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