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界需惡補科學倫理課
中國科協一項最新的科研倫理摸底調研,引發輿論關注和探討。從這一「近年來對我國科研倫理水平較為全面的一次摸底」的結果,聯繫前不久「換頭術」當事人在新聞發布會上一句「我不是倫理學家」所表現出的不屑和無知,竊以為,這方面的討論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不是早了,而是晚了。
科學家不是倫理學家就無需遵守倫理規範,跟「我不是法學家(或法律工作者)就無需守法」一樣荒唐。但這話正過來說,科學家是否應該比普通人更加聽從倫理的召喚,卻不是想當然那麼簡單。
跟違法必究、犯罪必懲相比,社會對有違倫常言行的責罰和糾正歷來要複雜得多。這源於文明社會中,普通公民的行為規範,法律是底線,倫理道德是高限。科學家也是公民社會普通一員,當然享有「法無禁止即可行」的公民權利,這沒有錯。但「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特殊屬性,決定了科學家是一群手握「利器」甚至「神器」的人物,說白了,他們的專業行為,有著比常人更大、更深、更廣影響和改變世界的魔力,理應受到比常人更嚴格的行為約束。「更強的能力意味著更大的責任」,這一點,不僅符合理論層面的邏輯自洽,更是得到無數歷史實踐檢驗的必須和必然。
從已報道的現實來看,遠不止「我國科技工作者對於科研倫理的理解比較模糊和寬泛」,包括本就不多的科學倫理研究者在內,還局限於「科研倫理是指科研人員與合作者、受試者和生態環境之間的倫理規範和行為準則」概念,停留在「主要包括受試者的權利保護、實驗動物倫理、環境影響等」範疇,而缺乏對科學與人類命運關係、科學對文明未來影響的終極關切,諸如「人類多大程度上介入自然」「生命科學是否冒犯了生命本身」「人工智慧如何替代人」等等無可迴避的重大問題,未見有深入、負責任、系統性的思考。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國科技界急需補上科學倫理一課,是毫不為過的。
TAG:今日科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