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戀愛三個月,分手時我要二十萬補償,他甩給我五百我報了警
故事
01-24
和男朋友是網上認識的,當時覺得他幽默風趣,長得也不錯,於是見面了,一看還行,直接確定戀愛關係,戀愛三個月我才知道他是個騙子,光是長得好,其他的一無是處,就會用一張嘴騙女孩子,跟我交往三個月,吃我的喝我的花我的,將我當成提款機,我真的受不了跟他提出分手。
男友見我要分手也很爽快,我提出要二十萬的賠償,我跟了他三個月,等於是我養了他三個月,除了吃喝,還有出國旅遊,這些錢大頭都是我 ,我憑什麼白白被他玩了三個月?二十萬不算多,我的青春損失費,還有交往期間送的禮物,這些都是錢,沒有想到他從口袋裡掏出五百塊錢扔給我,我氣得直接報警。
當我是什麼?破爛嗎?玩過就扔?五百塊打發要飯的嗎?男友見我報警罵我異想天開,說我不照照鏡子,還二十萬呢,就值三百塊,他還給多了。我氣得不行,等警察來了之後將交往期間的明細都寫出來,讓他還我錢,想玩過就扔,沒那麼容易。
男友見狀頓時蔫了,我也不要二十萬,可是交往期間我的所有付出必須給我,連他身上穿的衣服鞋都是我買的,男友這時才說對不起,他沒錢,就是想跟我玩玩,我讓他寫欠條,要麼就讓家裡人送錢來,二十萬沒有,出國旅行花的錢要還我,七七八八加在一起五六萬了,這錢我是一定要拿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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