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Inness油畫風景欣賞
喬治英尼斯(George Inness,1825~1894),19世紀後半葉美國著名風景畫家。英尼斯1825年5月1日生於紐約州堡的一個小商人家庭,自幼喜愛繪畫,早年作過版畫學徒, 1844年在紐約國立畫廊舉辦第一次作品展覽並深受歡迎。1847年,他首次前往歐洲,其後多次遊歷歐洲和去義大利和法國學習。前期作品構圖飽滿,受哈得孫河畫派和巴比松畫派影響;後期作品多採用抽象手法,變得富有詩意和創造性。
他的作品記錄了大自然中容易消失的瞬間情景,用色傾向熱烈、鮮明。從中表現出畫家主觀的思想情感。他常在畫中表現出季節、天氣和一天不同的時間裡的光線變化效果。色彩和調子在他的晚期作品中成為一種主導成分。晚年還嘗試用法國印象派畫法,具有一種更深暗更浪漫的特徵,其表現的激情有時達到過分的情感性的程度。但這並沒有影響他對19世紀晚期形成的美國現實主義風景畫作出的貢獻。英尼斯是這一時代最有才藝、最富生氣的風景畫家,是美國新風景畫派的先驅畫家。
風景對英尼斯而言是感情的道路。他希望畫出東部的風景作為他心靈的明鏡,並不是摹仿風景再繪風景。漸漸的,他的繪畫創作變成是一種情感的召喚,而不再注意特殊的時空架構。起初,其作品是拒絕被視為道德的懷疑;它們幾乎不去判斷上帝傑作的細節,或忽略美國的發展。而到了870年到1880年代,人們開始對那感人的輓歌,縈縈於懷的作用力感到興趣了。相悖於發展中的影響力,在自然的面貌下,他個人的夢確定了不同的觀點。深植腦際的感覺是因感性的暗示而取得,而不是以一種宗教的、藝術的、或讓人能了解的術語描述的報告。英尼斯將他對自然的反應視成宗教,它不是寇爾或杜南的方式,而是自然與其內在精神的交流;這精神完美地激起所有的人與自然交流的動機。繪畫是藝術家的創作,是藝術家受到自然激起情感的創作;它不是一種景象,而是心靈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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