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生命,90%的家長都沒意識到!
引言
家長總以為自己的孩子可以接受任何的鼓勵或者懲罰,包括在青春期即將來臨或者更小的時候,通過翻看日記等手段來達到「監視」孩子的目的。
殊不知,這很可能是在以愛之名傷害孩子。
在前不久熱播的電視劇《虎媽貓爸》中,當女兒開始寫日誌的時候,貓爸建議選擇一本有密碼鎖的本子,而飾演虎媽的趙薇則表示了反對,認為孩子是我的,那麼孩子的一切都是我的。堅持了翻看孩子日記這種不正確的行為。
(圖片來源於網路)
虎媽甚至像老師批閱作業一樣翻看孩子的日記,其中一個小細節刻畫的特別好,她把孩子日記裡面出現的錯別字都做了批註。
後來孩子也向貓爸表達了自己的意見:「不是說好了我在日記裡面想寫什麼就寫什麼嘛?」貓爸聽後覺得更加愧疚,於是開始自己策划了「真假日記」來幫助孩子捍衛自己的隱私權。
(圖片來源於網路)
不管是按照劇情的起承轉合還是現實中的情節套路來看,這都是十分貼近目前我們家庭教育的一種。再後來孩子還興沖沖還虎媽坦白了這件事,本來開始和孩子約法三章不生氣的虎媽在聽到這件事之後大發雷霆,不僅和貓爸大吵大鬧,而且還揚言要打孩子一頓。
之前流行的段子中有一句話叫:「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是信任。」小北認為,這句話放在親子關係上尤為重要,一旦親子間的信任產生裂縫,家庭教育基本上可以說蕩然無存了。而來自外部的不良因素如「青春叛逆但深得孩子喜愛」的行為和價值觀將會悄然滲入孩子的心靈,為家庭教育帶來更大的漏洞。
父母如果隨便翻看孩子的日誌手機等私人物品,會對孩子的心理造成很大傷害。孩子的隱私權是不能侵犯的,再有更深一點層次的是家長喜歡把犯了錯的孩子的狀態發到自己的朋友圈,讓更多的人都知道了這件事。最要緊的是自己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這種行為對孩子的自尊心是一種非常大的傷害。出現了青春期的叛逆已經是最輕的反應了,那些因為被家長侵犯了隱私權一時想不開選擇輕生的悲劇我們經常有所耳聞。
而在立法方面,從我國到世界各國都有明確的規範:
一、國際立法方面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二條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
二、中國立法方面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三、美國立法方面
1、美國《隱私權法案》1974 年制定的,它規定了美國聯邦政府機構收集和披露個人資料的許可權範圍,並規定不得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使用任何有關當事人的資料,即禁止未經授權的個人記錄泄露。
2、美國《兒童網上隱私保護法》2000年4月21日生效的美國第一部關於網路隱私的聯邦法律規定: 網站在收集 13 歲以下兒童的個人信息前必須得到其父母的同意,並允許其父母保留將來阻止其使用的權利,必須說明所要收集的內容以及將如何處理這些信息。
我們可以看到,各國對於公民隱私權,尤其是青少年隱私權的立法已經較為完善了,而且有進一步健全的趨勢,說明注重保護青少年隱私已經是國際上公認的保證青少年權利的重要一環。那麼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家長們應該怎樣做好這一步呢?
1
把孩子當作個體
承認孩子是和我們一樣的,獨立於任何事物任何情感之外的個體。作為個體,他們有進行選擇,發泄情緒的權利。選擇尊重孩子,不僅不會使得家庭教育「放任自流」,反而孩子會把你當朋友,會自己來和你傾訴ta的不滿,這樣反而有利於解決問題。
2
用信任當作橋樑
作為父母,在除了賦予他們生命之外,更應該注意的是孩子們的心理建設。不要步步緊逼,反而應該在做好平常的生活保障中,更多的融合心理交流的方法。如果一旦出現翻看日記這樣侵犯隱私的行為,孩子們對你的信任就會蕩然無存,你再說什麼再正確的話,只怕他們只會反其道而行之。
3
除了溝通,還是溝通
溝而通,通而達,達而萬事具備。如果我們面臨問題是連第一步都做不好,要去侵犯孩子的隱私權,大打出手,怎麼可能洞察問題真正出現在哪裡。只用棍棒和威脅,換來的是孩子對自己的不自信,不尊重;換來的是對你的不信任,不理解。這也是我們在家庭教育中最不想看到的局面!給孩子創造獨立的空間,讓他們去體會包容和尊重,這樣他們才會體諒你的不易,更好的成長。
——the end——
TAG:北辰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