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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70 | 1986年的一篇《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

原標題:No.670 | 1986年的一篇《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



1986年8月30日《人民日報》頭版頭條發表評論員文章:《政治問題可以討論》。全文如下:

「劃清政治問題與學術問題的界限」——這是很長時期相當流行的一種說法。在政治問題的大門口,似乎赫然張貼著一道告示:「請君閉口」。於是,很多人望而生畏,低頭徘徊,繞道而去。萬里同志在全國軟科學研究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撕掉了這張「告示」,這對於健全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無疑是十分重要的。


實踐經驗表明,政治問題幾乎總是與學術問題糾纏不清。哲學、社會科學界不少專家學者本來潛心於學術問題,並無涉足政治問題的奢望,一旦被人指鹿為馬地揭露出學術問題中的所謂政治問題,便被捲入政治鬥爭的漩渦而大受其苦,甚至遭滅頂之災。在停止搞「階級鬥爭為綱」的今天,是否就可以劃清二者的界限了呢?仍然極難。因為在研究歷史或現實的很多社會現象時,很難把學術問題與政治問題截然分開——在學術問題中,有的牽涉政治問題,有的包括政治問題,有的本身就是很現實的政治問題。


既然如此,為什麼提出一個幾乎不可能實現的要求呢?那是基於這樣一個前提,即:學術問題可以研究、討論、爭鳴,政治問題不可以研究、討論、爭鳴,如果誰敢於對政治問題進行研究、討論、爭鳴,似乎就大逆不道,就是政治上「有問題」。


這個前提的荒謬性是顯而易見的。在舊社會,人民處於無權的地位,「莫談國事」並不奇怪。在社會主義的新中國,人民成了國家的主人,有什麼理由禁止他們對那些與自身利益攸關的政治問題進行研究、討論、爭鳴呢?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公民有言論、出版的自由等,這些在憲法中都有莊嚴的規定。對政治問題各抒己見,討論、爭鳴,正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神聖不可剝奪的權利。當然,政治問題的範圍很廣,其中有關政策方面的問題是需要作出決斷的。在決斷以前可以討論,在有關領導部門作出決斷後,就應當執行;如果仍有不同意見,只能在一定範圍內,通過一定的途徑提出意見,這是可以理解的。

這個道理本來並不深奧難懂。在「左」的指導思想居統治地位的時期,特別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社會主義民主原則遭破壞、受踐踏,於是出現一種很奇怪的現象:誰在政治問題上提出意見,或對政治問題進行任何研究和討論,誰就是政治上有問題,該受審查,甚至打翻在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闢了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新時期,政治才回到它本來的意義上去——從少數政治家的事變成了億萬人民群眾的事。但是政治問題不允許討論的影響還不能說完全消失了。有少數同志依然恪守著過去的一套思維模式,習慣於抓住人家講話或文章中的片言隻語,把學術問題說成政治問題,而且說成是「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如果有人敢於對現實政治問題發表一點與眾不同的見解,那就更要被視為大逆不道了。這種觀念不改變,這種習慣不克服,餘悸怎能完全消除,思想怎能完全解放,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怎能完全建設起來呢?


四項基本原則必須堅持,黨紀、國法必須遵守,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必須維護,這些都是毫無疑義的。允許廣大人民群眾議政,不但不與這些相矛盾,而且恰恰是遵循這些原則所要求的。實現高度民主,是我們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的目標。按照這個目標的要求,僅僅允許群眾議政還是很不夠的,還應當積極鼓勵他們對政治問題發表自己的意見,為他們發表意見提供機會、創造條件。這是我們建設高度社會主義民主必須確立的一種新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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