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 | 梁啟超:《中國史敘論》(1901)
原標題:文史 | 梁啟超:《中國史敘論》(1901)
第一節 史之界說
史也者。記述人間過去之事實者也。雖然。自世界學術日進。故近世史家之本分。與前者史家有異。前者史家。不過記載事實。近世史家。必說明其事實之關係。與其原因結果。前者史家。不過記述人間一二有權力者興亡隆替之事。雖名為史。實不過一人一家之譜牒。近世史家。必探察人間全體之運動進步。即國民全部之經歷。及其相互之關係。以此論之。雖謂中國前者未嘗有史。殆非為過。
法國名士波留氏。嘗著俄國通志。其言曰。俄羅斯無歷史。非無歷史也。蓋其歷史非國民自作之歷史。乃受之自他者也。非自動者而他動者也。其主動力所發。或自外。或自上。或自異國。或自本國。要之。皆由外部之支配。而非由內部之漲生。宛如鏡光雲影。空過於人民之頭上。故只有王公年代記。不有國民發達史。是俄國與西歐諸國所以異也。云云。今吾中國之前史。正坐此患。吾當講此史時。不勝慚憤者在於是。吾當著此史時。無限困難者在於是。
德國哲學家埃猛埒濟氏曰。人間之發達凡有五種相。一曰智力。[理學及智識之進步皆歸此門]二曰產業。三曰美術。[梵谷等技術之進步皆歸此門]四曰宗教。五曰政治。凡作史讀史者。於此五端。忽一不可焉。今中國前史以一書而備具此五德者。固渺不可見。即專詳一端者。亦幾無之。所陳陳相因者。惟第五項之政治耳。然所謂政治史。又實為紀一姓之勢力圈。不足以為政治之真相。故今者欲著中國史。非惟無成書之可沿襲。即搜求材料於古籍之中。亦復片鱗殘甲。大不易易。
第二節 中國史之範圍
(甲)中國史與世界史 今世之著世界史者。必以泰西各國為中心點。雖日本俄羅斯之史家。
[凡著世界史者日本俄羅斯皆擯不錄]亦無異議焉。蓋以過去現在之間。能推衍文明之力以左右世界者。實惟泰西民族。而他族莫能與爭也。雖然。西人論世界文明最初發生之地有五。一曰小亞細亞之文明。二曰埃及之文明。三曰中國之文明。四曰印度之文明。五曰中亞美利加之文明。而每兩文明地之相遇。則其文明力愈發現。今者左右世界之泰西文明。即融洽小亞細亞。與埃及之文明而成者也。而自今以往。實為泰西文明與泰東文明。[即中國之文明]相會合之時代。而今日乃其初交點也。故中國文明力未必不可以左右世界。即中國史在世界史中。當佔一強有力之位置也。雖然。此乃將來所必至。而非過去所已經。故今日中國史之範圍不得不在世界史以外。
(乙)中國史與泰東史 泰東史者。日本人所稱東洋史也。泰東之主動力全在中國。故泰東史中中國民族之地位。一如世界史中阿利揚民族之地位。日本近來著東洋史者。日增月盛。實則中國史之異名耳。今吾所述。不以泰東史名之者。避廣闊之題目。所以免汗漫掛漏。而供簡要切實之研究也。至於二千年來亞洲各民族與中國交涉之事最繁賾。自歸於中國史之範圍。固不待言。
第三節 中國史之命名
吾人所最慚愧者。莫如我國無國名之一事。尋常通稱。或曰諸夏。或曰漢人。或曰唐人。皆朝名也。外人所稱。或曰震旦。或曰支那。皆非我所自命之名也。以夏漢唐等名吾史。則戾尊重國民之宗旨。以震旦支那等名吾史。則失名從主人之公理。曰中國。曰中華。又未免自尊自大。貽譏旁觀。雖然。以一姓之朝代而污我國民。不可也。以外人之假定而誣我國民。猶之不可也。於三者俱失之中。萬無得已。仍用吾人口頭所習慣者。稱之曰中國史。雖稍驕泰。然民族之各自尊其國。今世界之通義耳。我同胞苟深察名實。亦未始非喚起精神之一法門也。
第四節 地勢
中國史所轄之地域。可分為五大部。一中國本部。二新疆。三青海西藏。四蒙古。五滿洲。東半球之脊。實為帕米爾高原。亦稱蔥嶺。蓋諸大山脈之本干也。蔥嶺向東。衍為三派。其中部一派。為崑崙山脈。實界新疆與西藏焉。崑崙山脈復分為二。其一向東。其一向東南。向東南者名巴顏喀喇山。界青海與西藏。入中國內地。沿四川省之西鄙。蔓延於雲南兩廣之北境。所謂南嶺者也。其向東者名祁連山。亘青海之北境。其脈復分為二。一向正東。經渭水之上流。蔓延於陝西河南。所謂北嶺者也。一向東北沿黃河亘長城內外者為賀蘭山。更北為陰山。更北為興安嶺。縱斷蒙古之東部。而入於西伯利亞。蓋中國全部山嶺之脈絡。為一國之主幹者。實昆崙山也。使我中國在亞洲之中劃然自成一大國者。其大界線有二。而皆發自帕米爾高原。其在南者為喜馬拉耶山。東行而界西藏與印度之間。其在北者為阿爾泰山。實為中俄兩國天然之界限焉。在昆崙山與阿爾泰山之中與崑崙為平行線者為天山。橫斷新疆全土。分為天山南北路。而終於蒙古之西端。
中國之大川。其發源之總地有二。其一在中國本部者。曰黃河。曰揚子江。曰西江。曰金沙江。皆發源於新疆西藏之間。其二在中國東北部者。曰黑龍江之上流斡難河克爾倫河。其支流之嫩江。曰色楞格河。曰鄂爾坤河等。皆發源於蒙古之北部。大抵諸大川河中與歷史最有關係者為揚子江。其次為黃河。其次為西江黑龍江。蒙古及新疆雖為諸大河之發源地。但其內部沙漠相連。戈壁瀚海準噶爾之諸沙漠。殆佔全土之大半。故河水多吸收於沙漠中。或注瀉於鹽湖。
地理與歷史。最有緊切之關係。是讀史者所最當留意也。高原適於牧業。平原適於農業。海濱河渠適於商業。寒帶之民。擅長戰爭。溫帶之民。能生文明。凡此皆地理歷史之公例也。我中國之版圖。包有溫寒熱之三帶。有絕高之山。有絕長之河。有絕廣之平原。有絕多之海岸。有絕大之沙漠。宜於耕。宜於牧。宜於虞。宜於漁。宜於工。宜於商。凡地理上之要件與特質。我中國無不有之。故按察中國地理。而觀其歷史上之變化。實最有興味之事也。中國何以能佔世界文明五祖之一。則以黃河揚子江之二大川橫於溫帶。灌於平原故也。中國文明。何以不能與小亞細亞之文明印度之文明相合集而成一繁質之文明。則以西北之阿爾泰山西南之喜馬拉耶山為之大障也。何以數千年常有南北分峙之姿勢。則長江為之天塹。而黃河沿岸與揚子江沿岸之民族。各各發生也。自明以前。何以起於北方者其勢常日伸。起於南方者其勢常日蹙。以寒帶之人常悍烈。溫帶之人常文弱也。東北諸胡種。何以二千餘年迭篡中夏。以其長於獵牧之地。常與天氣及野獸戰。僅得生存。故其性好戰狠斗。又慣游牧。逐水草而居。故不喜土著而好侵略。而中國民族之性質適與相反也。彼族一入中國。何以即失其本性。同化於漢人。亦地質使之然也。各省地方自治制度。何以發達甚早。則以幅員太大。中央政府之力常不能及。故各各結為團體。以自整理也。何以數千年蜷伏於君主專制政治之下。而民間曾不能自布國憲。亦以地太大。團體太散。交通不便。聯結甚難。故一二梟雄之民賊。常得而操縱之也。何以不能伸權力於國外。則以平原膏腴。足以自給。非如古代之希臘腓尼西亞。及近代之英吉利。必恃國外之交通以為生活。故冒險遠行之性質不起也。近年情形何以與昔者常相反。則往時主動力者常在盤據平原之民族。近時主動力者常在沿居海岸之民族。世界之大勢。驅迫使然也。凡此諸端。無不一一與地理有極要之關係。故地理與人民二者常相待。然後文明以起。歷史以成。若二者相離。則無文明。無歷史。其相關之要。恰如肉體與靈魂相待以成人也。
第五節 人種
種界者。今日萬國所齗齗然以爭之者也。西人分世界人種。或為五種。或為三種。或為七種。而通稱我黃色種人謂為蒙古種。此西人暗於東方情實。謬誤之談也。今考中國史範圍中之各人種。不下數十。而最著明有關係者。蓋六種焉。
其一苗種 是中國之土族也。猶今日阿美利加之紅人澳大利亞之黑人也。其人在歷史以前。曾占重要之地位。自漢族日漸發達。苗種即日就窘迫。由北而南。今猶保殘喘於湖南貴州雲南廣西之間。其在安南緬甸等地亦間有焉。
其二漢種 即我輩現時遍布於國中。所謂文明之胄。黃帝之子孫是也。黃帝起於崑崙之墟。即自帕米爾高原。東行而入於中國。棲於黃河沿岸。次第蕃殖於四方。數千年來。赫赫有聲於世界。所謂亞細亞之文明者。皆我種人自播之而自獲之者也。
其三圖伯特種 現居西藏及緬甸之地。即殷周時代之氐羌。秦漢之際之月氏。唐時之吐蕃。宋時之西夏。皆屬此族。
其四蒙古種 初起於貝加爾湖之東隅一帶。次第南下。今日蔓延於內外蒙古及天山北路一帶之地。元朝即自此族起。混一中國。威震全地。印度之謨嘉爾帝國。亦此族所建設也。
其五匈奴種 初蕃殖於內外蒙古之地。次第西移。今自天山南路以至中亞細亞一帶之地。多此族所佔據。周以前之獫狁。漢代之匈奴。南北朝之柔然。隋之突厥。唐之回紇。皆屬此族。現今歐洲土耳其國。亦此族所建立也。
其六通古斯族 自朝鮮之北部。經滿洲而蔓延於黑龍江附近之地者。此種族也。秦漢時代之東胡。漢以後之鮮卑。隋及初唐之靺鞨。晚唐五代之契丹。宋之女真。皆屬此族。今清朝亦自此興者也。
西教徒所主張。以謂全世界之人類。皆由最初之一男一女而生。但今日世界大通。人種學大明。此論之無稽。殆不足辯。然則各種各族。各自發生。其數之多。殆不可思議。且也錯居既久。婚姻互通。血統相雜。今欲確指某族某種之分界線。其事蓋不易易。況游牧民族。遷徙無常。立於數千年之後。而指前者發現於歷史上之民族。一一求今之民族以實之。非愚則誣。故今日以六種族包括中國史內之人民。誠不免武斷掛漏之譏。但民族為歷史之主腦。勢不可以其難於分析而置之不論。故舉其在史上最有關係者約而論之云爾。
今且勿論他族。即吾漢族。果同出於一祖乎。抑各自發生乎。亦一未能斷定之問題也。據尋常百家姓譜。無一不祖黃帝。雖然。江南民族。自周初以至戰國。常見有特別之發達。其性質習俗頗與河北民族。異其程度。自是黃河沿岸與揚子江沿岸。其文明各自發達。不相承襲。而甌閩兩粵之間。當秦漢時。亦既已繁盛。有獨立之姿。若其皆自河北移來。則其移住之歲月。及其陳跡。既不可考見矣。雖然。種界者本難定者也。於難定之中而強定之。則對於白棕紅黑諸種。吾輩劃然黃種也。對於苗圖伯特蒙古匈奴滿洲諸種。吾輩龐然漢種也。號稱四萬萬同胞。誰曰不宜。
第六節 紀年
紀年者。歷史之符號。而於記錄考證所最不可缺之具也。以地理定空間之位置。以紀年定時間之位置。二者皆為歷史上最重要之事物。凡符號之優劣。有一公例。即其符號能劃一以省人之腦力者為優。反是則為劣。是也。故凡野蠻時代之符號。必繁而雜。凡文明時代之符號。必簡而整。百端皆然。而紀年其一端也。古代之巴比倫人。以拿玻吶莎王為紀元。[在今西曆紀元前七百四十七年]希臘人初時。以執政官或大祭司在位之時按年紀之。其後改以和靈比亞之大祭為紀元。[ 當紀元前七百六十七年]羅馬人以羅馬府初建之年為紀元。[當紀元前七百五十三年] 囘教國民以教祖摩哈默德避難之年為紀元。[當紀元前六百二十二年]猶太人以創世紀所言世界開闢為紀元。[當紀元前三千七百六十一年]自耶穌立教以後。教會以耶穌流血之年為紀元。至第六世紀。羅馬一教士。乃改用耶穌降生為紀元。至今世界各國用之者過半。此泰西紀年之符號。逐漸改良。由繁雜而至簡便之大略也。吾中國向以帝王稱號為紀。一帝王死。輒易其符號。此為最野蠻之法。
[秦漢以前各以其君主分紀之尤為野蠻之野蠻]於考史者最不便。今試於數千年君主之年號。任舉其一以質諸學者。雖最淹博者亦不能具對也。故此法必當廢棄。似不待辨。惟廢棄之後。當採用何者以代之。是今日著中國史一緊要之問題也。甲說曰。當采世界通行之符號仍以耶穌降生紀元。此最廓然大公。且從於多數。而與泰西交通利便之法也。雖然。耶穌紀元。雖佔地球面積之多數。然通行之之民族。亦尚不及全世界人數三分之一。吾冒然用之。未免近於徇眾趨勢。其不便一。耶穌雖為教主。吾人所當崇敬。而謂其教旨遂能涵蓋全世界。恐不能得天下後世人之畫諾。貿然用之。於公義亦無所取。其不便二。泰東史與耶穌教關係甚淺。用之種種不合。且以中國民族固守國粹之性質。欲強使改用耶穌紀年。終屬空言耳。其不便三。有此三者。此論似可拋置。乙說曰。當用我國民之初祖黃帝為紀元。此喚起國民同胞之思想。增長團結力之一良法也。雖然。自黃帝以後。中經夏殷。以迄春秋之初年。其史記實在若茫若昧之中。無真確之年代可據。終不能據一書之私言。以武斷立定之。是亦美猶有憾者也。其他近來學者。亦有倡以堯紀元。以夏禹紀元。以秦一統紀元者。然皆無大理公益之可援引。不必多辯。於無一完備之中。惟以孔子紀年之一法。為最合於中國。孔子為泰東教主中國第一之人物。此全國所公認也。而中國史之繁密而可紀者。皆在於孔子以後。故援耶教回教之例。以孔子為紀。似可為至當不易之公典。司馬遷作史記。既頻用之。但皆雲孔子卒後若干年。是亦與耶穌教會初以耶穌死年為紀。不謀而合。今法其生不法其死。定以孔子生年為紀。此吾黨之微意也。但取對勘之便。故本書紀年。以孔子為正文。而以歷代帝王年號。及現在通行西曆。分注於其下。
第七節 有史以前之時代
史者記人間世過去之事者也。雖然。人類之起原。遠在書契以前。其詳靡得而稽焉。春秋緯稱自開闢至於獲麟。凡三百二十七萬六千歲。分為十紀。其荒誕固不足道。而要之必有悠遠之時代。無可疑也。洪水時代。實為全世界公共紀念物。故截稱洪水以前為無史時代。洪水以後為有史時代。亦不為過。雖然。洪水之起原。及其經過之年代。雖以今世地質學家。考據極周密。然猶紛紛莫衷一是。故以洪水平息後始可為真正之有史時代。中國自古稱諸夏。稱華夏。夏者以夏禹之朝代而得名者也。中國民族之整然成一社會。成一國家。實自大禹以後。若其以前則誠有如列子所謂三皇之事。若存若亡。五帝之事。若覺若夢者。其確實與否。萬難信也。故中國史若起筆於夏禹。最為徵信。雖然。中國為全世界文明五種源之一。其所積固自深遠。而黃帝為我四萬萬同胞之初祖。唐虞夏商周秦之君統。皆其裔派。頗有信據。計自黃帝至夏禹。其間亦不過數百年。然則黃帝時去洪水之年。亦已不遠。司馬遷作史記。托始黃帝。可謂特識。故今竊取之。定黃帝以後為有史時代。
一千八百四十七年以來。歐洲考古學會。專派人發掘地中遺物。於是有史以前之古物學。遂成為一學派。近所訂定而公認者。有所謂史前三期。其一石刀期。其二銅刀期。其三鐵刀期。而石刀期中。又分為新舊二期。此進化之一定階級也。雖其各期之長短久暫。諸地不同。然其次第則一定也。據此種學者之推度。則地球生物之起原在一萬萬年以前。而人類之遺迹。亦在一萬年乃至十萬年以前雲。中國雖學術未盛。在下之層石。未經發見。然物質上之公例。無論何地。皆不可逃者也。故以此學說為比例。以考中國有史前之史。決不為過。據此種學者所稱新舊兩石刀期。其所經年代。最為綿遠。其時無家畜。無陶器。無農產業。中國當黃帝以前。神農已作耒耜。蚩尤巳為弓矢。其已經過石器時代。交入銅器時代之證據甚多。然則人類之起。遐哉邈乎。遠在洪水時代以前。有斷然也。
又以人群學之公例言之。凡各人群。必須經過三種之一定時期。然後能成一龐大固結之團體。第一為各人獨立。有事則舉酋長之時期。第二為豪族執政。上則選置君主。下則指揮人民之時期。第三為中央集權。漸漸鞏固。君主一人。專裁庶政之時期。斯賓塞爾群學雲。『譬有一未成規律之群族於此。一旦或因國遷。或因國危。湧出一公共之問題。則其商量處置之情形如何。必集其民眾於一大會場。而會場之中。自然分為二派。其甲派。則老成者。有膂力者。閱歷深而有智謀者。為一領袖團體。以任調查事實討議問題之事。其乙派。則少年者。老羸者。智勇平凡者。為一隨屬團體。佔全種族之大部分。其權利義務。不過傍聽甲派之議論。為隨聲附和之可否而已。又於領袖團體之中。必有一二人有超群拔萃之威德。如老成之狩獵家。或狡獪之妖術家。專在會場決策而任行之。即被舉為臨事之首領云云。』然則一群之中。自劃然分為三種之人物。即其一最多數之隨屬團體。即將來變成人民之胚胎也。其二則少數之領袖團體。即將來變成豪族之胚胎也。其三則最少數之執行事務委員。即將來變成君主之胚胎也。凡此三種人物。當其在太古野蠻時代。常相集合。距離不甚遠。又至今日文明時代。亦相結合。距離不甚遠。惟中間所經過之趨勢。則三者常日漸分離。其政權。由多數而寖歸於少數。由少數而寖歸於最少數。蓋其初時。人人在本群。為自由之競爭。非遇有外敵。則領袖團體。殆為無用。其後因外敵數見。於是臨時首領。漸變而為常任首領。而領袖團體之權力日以大焉。又其後此領袖團體中之有力者。各劃分權力範圍。成封建割據之形。而兼并力征之勢日盛。久乃變成中央集權之君主政體。此歷代萬國之公例也。我中國當黃帝堯舜之時。純然為豪族執政之時期。而且中央集權君主專裁之制。亦已萌芽發達。亦可見我中國有史以前。既經絕遠之年代。而文明發達之早。誠足以自豪於世界也。
第八節 時代之區分
敘述數千年之陳跡。汗漫邈散。而無一綱領以貫之。此著者讀者之所苦也。故時代之區分起焉。中國二十四史。以一朝為一史。即如通鑒。號稱通史。然其區分時代。以周紀秦紀漢紀等名。是由中國前輩之腦識。只見有君主。不見有國民也。西人之著世界史。常分為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等名。雖然。時代與時代。相續者也。歷史者無間斷者也。人間社會之事變。必有終始因果之關係。故於其間若欲劃然分一界線如兩國之定界約焉。此實理勢之所不許也。故史家惟以權宜之法。就其事變之著大而有影響於社會者。各以己意約舉而分之。以便讀者。雖曰武斷。亦不得已也。
第一上世史。自黃帝以迄秦之一統。是為中國之中國。即中國民族自發達自爭競自團結之時代也。其最主要者。在戰勝土著之蠻族。而有力者及其功臣子弟分據各要地。由酋長而變為封建。複次第兼并。力征無已時。卒乃由夏禹塗山之萬國。變為周初孟津之八百諸侯。又變而為春秋初年之五十餘國。又變而為戰國時代之七雄。卒至於一統。此實漢族自經營其內部之事。當時所交涉者。惟苗種諸族類而已。
第二中世史。自秦一統後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是為亞洲之中國。即中國民族與亞洲各民族交涉繁賾競爭最烈之時代也。又中央集權之制度。日就完整。君主專制政體全盛之時代也。其內部之主要者。由豪族之帝政。變為崛起之帝政。其外部之主要者。則匈奴種西藏種蒙古種通古斯種次第錯雜。與漢種競爭。而自形質上觀之。漢種常失敗。自精神上觀之。漢種常制勝。及此時代之末年。亞洲各種族。漸向於合一之勢。為全體一致之運動。以對於外部大別之種族。
或問曰。此中世史之時代。凡亘二千年。不太長乎。曰。中國以地太大民族太大之故。故其運動進步。常甚遲緩。二千年來。未嘗受亞洲以外大別種族之刺激。故歷久而無大異動也。惟因此時代太長之故。令讀者不便。故於其中復分為三小時代焉。俟本篇乃詳析之。今不先及。第三近世史。自乾隆末年以至於今日。是為世界之中國。即中國民族合同全亞洲民族。與西人交涉競爭之時代也。又君主專制政體漸就湮滅。而數千年未經發達之國民立憲政體。將嬗代興起之時代也。此時代今初萌芽。雖閱時甚短。而其內外之變動。實皆為二千年所未有。故不得不自別為一時代。實則近世史者。不過將來史之楔子而已。
TAG:金陵讀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