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李治敢娶父親李世民的老婆而不挨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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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拋開種種因果關係,歷史有時候真是可笑。在現代人的眼中,雖然講究愛情自由、婚姻自由,但我覺得這都是在平等條件下的一種相對自由。但反觀歷史,有些事情就連我們現代人都難以理解。比如唐高宗李治娶他父親唐太宗的嬪妃為皇后,尤其是在封建傳統倫理道德之下,似乎很是大逆不道,但為什麼李治卻這麼敢做呢?
首先,封建倫理道德的約束力不強。在隋唐時期,中國雖然進去了封建社會的高速發展時期,各項政治經濟制度都基本確立了,但程朱理學還未形成,封建倫理道德對人民思想的禁錮還未形成,而到了兩宋之後,封建統治者為了加強中央集權的專政,什麼「存天理、滅人慾、三從四德」的封建倫理道德思想才佔據了社會統治地位。
其次,唐朝作為一個大一統的朝代,它繼承了魏晉南北朝以來民族融合的結果,形成了一個胡漢大同、風氣開放的時代。當時漢人在生活中的很多領域都深受胡人的影響,就包括婚姻習俗。就像李唐皇室,雖然李姓為漢人,但卻都具有胡族血統。比如李淵之母獨孤氏,李淵之妻竇氏,李世民之妻長孫氏,她們都具有鮮卑胡人血統。
因此,生活中的很多習性在無形之中就受到了許多少數民族的影響,特別是鮮卑族的習俗。其中比較重要就是婚姻習俗,比如鮮卑族盛行收繼婚,就是說如果妻子的丈夫死亡,他的親屬可以娶她為妻。具體講就是:兄長死了,弟弟可以娶嫂子為妻;弟弟死,兄長可以娶弟媳為妻;父親死了,兒子可以娶庶母為妻;叔伯死了,侄子可以娶嬸母、伯母為妻。這在後世看來是大逆不道的事情,在那會卻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在這種情況下,唐高宗敢娶武則天為妻,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大事、怪事,只是一種很正常的社會習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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