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被美國拒絕,是不公平對待,還是該理性反思?
共享單車在國內的發展已經進入瓶頸階段,所以,手上有錢的摩拜和ofo都選擇出海謀局。不過,出海並不是一帆風順的,閉門羹是常有的事情。
就在這兩天,美國舊金山那邊就沒給ofo機會,用一紙許可證堵死了ofo在舊金山落地的希望。至少在18個月的測試期內,ofo別想紮根舊金山了。
其實,美國那邊還是比較支持共享單車的發展的,只是給它設定了詳細的規章制度,需要共享單車企業根據他們的規定進行申請,只有完成申請、符合規定才讓你投放。畢竟這是一個商業行為,畢竟會給城市管理帶來新的挑戰和工作量。
在舊金山主管部門的規定之下,當地政府給JUMP發放了許可證,而拒絕了ofo,因此ofo覺得這不公平,不透明,並表達了失望。但木已成舟,一切失望的表達都是無意義的。
對於美國是否不公平對待ofo,這個我們不好分辨,但我們應該從中發現一些問題,理性的分析一下。
雖然共享單車在國內的發展如火如荼,超過了世界上其他任何國家,但是,共享單車並不是中國首先出現的。另外,美國是共享經濟的發源地,共享汽車、共享住房等等,都源自美國並向世界拓展。
共享單車之所以沒有在美國大行其道,主要原因就是嚴格的、主動性管控政策。共享單車一開始就受到美國有關方面的管控,就比如在舊金山,當地政府就明確指出,必須提供相應的安全性保障和具體的投放計劃等內容。
在美國,很多當地的共享單車企業投放的自行車數量基本是幾百、上千,而看看我們國內的單車投放量,北上廣這些大城市,哪個不是幾十萬上百萬的投放。如果你把這些單車投放到美國城市,即便美國政府不出手,美國當地人也會把這些共享單車企業噴死,畢竟是你在侵犯納稅人的權益。
事實上,在美國任何新興的商業一旦上路,很快就會有相關的規定出台限制。
相比這一點,國內共享單車簡直是進入了一塊蠻荒之地,所以才會有機會再短短一年的時間裡鋪天蓋地,海量單車的投放和無序競爭很快就影響了城市管理。也因此,上海、北京、廣州、深圳等城市開始叫停新自行車的投放。
其次,我們對所謂創新商業模式的放縱。
共享單車在國內一開始就打著公共利益、解決社會出行的旗號的,它以一種一切為公眾利益著想的公益創意的形象出現。但實際上,共享單車是徹徹底底商業行為,它的每一輛自行車的投放,都是建立在佔用社會公共空間的基礎上進行的商業經營行為,在這一點上,它和那些佔道經營的地攤兒沒有任何區別,是需要受到城管制約的。
但是,由於它自詡是共享經濟,是創新商業模式,是響應了高層號召下的創新,所以沒有及時得到監管制約。因此才會出現後來的企業管理運營成本被轉嫁到社會、轉嫁到城市管理部門。
(頗為壯觀的共享單車墳冢)
(頗為壯觀的共享單車墳冢)
(頗為壯觀的共享單車墳冢)
從共享單車這一波共享經濟的洶湧中,我們應該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缺乏警惕心理。
共享經濟確實是一個好事,打根兒上,它是希望推動社會閑散資源得到更好的使用,但問題是,我們不能忽視它的負面影響,不能總是事後彌補。
對於一個商業行為,無論它將自己包裝打扮成什麼樣子,都應該明確:別指望商業行為能夠在不受外力制約的情況下實現自我有序發展;任何商業行為都不能以無條件佔用社會公共資源的方式運行,尤其是當大量資本進駐並瘋狂渴望回收投資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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