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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薄,就很酷


本公號屬於經濟觀察報·書評


編輯/日京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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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在1980年,酷意味著一整套的標準。「酷」這個簡單的字里蘊藏著太多令人難以想像的特質。這是一個塞滿希望的「行李箱」,一個理想的「自我」,一道附有諸多苛刻條件的自戀宣言。這個行李箱常常因為塞了太多東西根本關不上。先要搞明白哪些細節是不酷的,這樣才能了解怎麼樣才能酷。絕對不要把自己搞得太學究氣,或者跟某個家族扯上關係。也不要張口傳統閉口過去,死守著古老的價值觀不放。一個很酷的人會享受事物輕鬆的一面,活在當下,熱衷毒品、麗派朵軟鞋以及羅克西音樂樂隊。


——(法)伊麗莎白 · 高斯蘭


 



尚·保羅·高緹耶




所以必須要習慣。80年代將是高緹耶的時代,也可能不是。聖羅蘭這位時髦高雅的時尚之星,蟄居於巴比倫街上的輝煌象牙塔中,曾奉他為王的巴黎人背叛了他。聖羅蘭意識到,社會的道德規範正在瓦解。



充斥著朋克族和末日黑天使的街道簡直是「骯髒得令人髮指」。連安迪·沃荷(Andy Warhol)這位「工人階級」的蹣跚偶像,先鋒派明星,也受不了這些髒兮兮的街頭小子。


 




安迪·沃荷(Andy Warhol)



聖羅蘭在成名20年後斷言,他的帝國要沒落了。他語帶苦澀,近乎煩躁地說:「面對扭曲、誇張的女性,狂歡節的傀儡,一堆幾十年前的舊衣服,成衣所造成的醜陋及荒謬狀況,實在是太可怕了,我覺得自己完全像個局外人。我設計的衣服不是給那些蕩婦或行為不檢點的女孩們穿的。我追求的時尚是充滿魅力,而不是充滿挑逗。」




要是小王子錯了呢?畢竟,他是第一位從男裝中看出端倪,將其轉化成女裝的人。毛衣、T恤、風衣、雨衣、獵裝、短褲都出現在塞納河左岸的時裝秀里,穿在看上去越來越瘦、越來越中性、窄臀平胸的年輕女模特身上。從米蘭到紐約,社交界晚會上到處都是這些穿著燕尾服的女孩們。在金髮白膚的封面女郎一統天下的T型伸展台上,他派出他的黑珍珠:穆妮亞(Mounia)、阿瑪莉亞(Amalia)、艷光四射的阿根廷美女梅賽德斯(Mercedes),還有令人銷魂的印度美人基拉特(Kirat)。這不僅是挑釁,這是一枚小型炸彈,一場塔夫綢革命。


 



伊夫·聖·羅蘭




聖羅蘭不可能不清楚這是怎麼回事。他的抱怨有點普魯斯特的《蓋爾芒特家那邊》的味道。在事業的低潮期,他蟄居於多維爾那棟有九個房間的宅子里,潛心研讀《追憶似水年華》。




難道他已經忘記,在具有象徵意義的1968年,香奈兒正式將衣缽傳與他?在電視節目《叮、當、咚》里,說話尖刻的香奈兒將聖羅蘭視為自己的接班人,她說:「總有一天要有人接我的班。」三年後,香奈兒這位惹事生非的弟子,全身上下僅穿戴一副長方型眼鏡,像條光溜溜的蟲子出現在時尚攝影師讓魯普·西夫(Jeanloup Sieff)的鏡頭前。




伊夫·聖·羅蘭



這是聖羅蘭為自己的首款男性香水拍攝的黑白廣告。廣告詞辛辣嘲諷:「不顧一切出賣自己。」這位目光深遠、驚世駭俗的基督朋克居然苛責別人挑釁!然而這並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源自失望。


 


因為聖羅蘭覺得自己被一個橫空出世的後輩小子超越取代了,而且這個精神繼承者還非他欽定。他也是個回收利用的高手,但他們之間差著二十歲。




聖羅蘭和高緹耶的一切都截然不同。一個是出生阿爾及利亞瓦赫蘭的中產階段,另一個是出生在阿爾克伊市的會計師之子。在文化背景方面,聖羅蘭學的是文學與繪畫,高緹耶學的是電視與流行文化。




年輕時的

尚·保羅·高緹耶




他們的時尚教育,聖羅蘭師從迪奧,而高緹耶則是卡丹的設計學徒。在蒙田大道上,人們跪在一條蟬翼紗褶前工作,而在馬希尼街,正如高緹耶所說:「我們學會藉助一把椅子來做帽子。」但是二人有種難以名狀的相似性。類似的結構,相同的基因,以及共同的繆斯女神:安娜·帕夫洛夫斯奇(Anna Pavlovski)。她穿著內褲在馬叟大道招搖過市,在伸展台上擺出一張苦瓜臉,公然拒絕微笑,這些行為都讓人擔憂。而這位高緹耶在帕杜時期結識的高顴骨女孩,竟然被他引薦給聖羅蘭工作。


 


出人意料的是,這位斯拉夫版的露易絲·布克,臉色蠟黃、胭脂色的紅唇、抽著小雪茄的女人,在蒙特伊的夜店,用她婀娜的身姿征服了服裝界這位偉大的純粹主義者。聖羅蘭把她打造成女沙皇,讓她穿上奢華的卡弗坦長袍和雙排扣長外套。當安娜離開神童加入頑童陣營時,她說了一句特別有趣的話:「我在高緹耶身上看到聖羅蘭的影子,但是高緹耶愛笑愛熱鬧,而聖羅蘭只會通過他設計的裙子偷偷哭泣。」然而,那些世紀初飽含熱淚的男人們都離開了這個舞台。畢加索落寞憂傷的月光小丑,谷克多血腥的俄狄浦斯王,佳吉列夫(Diaghilev)的芭蕾悲劇,聖羅蘭從這些騙人情感的金礦中汲取創作靈感。但他們都退場了。絢麗多彩的社交界各類高雅也要退出舞台了。大家不再需要莊重優雅的哭泣,需要的是讚美各形各色的笑。時代的價值觀變了,辭彙也需要更新升級。


 




伊夫·聖·羅蘭與模特




到了80年代,人們不再只是穿衣服,人們「打扮」、慶祝,這是野獸派的新達達主義,特色包括夜生活。法比斯·埃梅爾(Fabrice Emaer)仿效紐約名人的時髦據點「54號攝影棚」,開了「皇宮」。米克與畢安卡·賈格爾(Bianca Jagger)、沃荷、畢加索、傑克·尼克遜、沃倫·比蒂與麗莎·明尼里(Liza Minnelli)都從曼哈頓飛到巴黎。這座老劇場成了聖地。大高個艾德薇姬目光如炬,打扮落伍的客人都被她無情地拒之門外。「皇宮」門口擠了上百個「好看的」候選人等待審批,被拒之後隔天晚上同一時間再穿著貼有亮片的球鞋現身,只為獲得這位金髮女同志的首肯。誰有資格進去狂歡她說了算。法比斯在他的宣傳單上寫得清清楚楚:「打扮要酷」。






麗莎·明尼里(Liza Minnelli)




在1980年,酷意味著一整套的標準。「酷」這個簡單的字里蘊藏著太多令人難以想像的特質。這是一個塞滿希望的「行李箱」,一個理想的「自我」,一道附有諸多苛刻條件的自戀宣言。這個行李箱常常因為塞了太多東西根本關不上。先要搞明白哪些細節是不酷的,這樣才能了解怎麼樣才能酷。絕對不要把自己搞得太學究氣,或者跟某個家族扯上關係。也不要張口傳統閉口過去,死守著古老的價值觀不放。

一個很酷的人會享受事物輕鬆的一面,活在當下,熱衷毒品、麗派朵軟鞋以及羅克西音樂樂隊。


 


如果是男生,他會騎摩托車,並且不戴頭盔,抽著大麻,無論天氣好壞都穿一身飛行夾克,戴雷朋墨鏡,跟朋友們約在「皇宮」門口碰面。他的模仿對象介於80年代的伊天·達荷(Etienne Daho)與60年代的塞爾日·甘斯布(Serge Gainsbourg)之間,但他們僅限於表淺層面的相似。






Serge Gainsbourg and Jane Birkin 1960年





80年代的伊天·達荷(Etienne Daho),右




如果是女生,會像金髮美女樂團那樣把頭髮堅起來,貼身穿一條熒光緞面短裙,一雙粗跟淺口圓頭鞋(這種鞋在50年代消失後又奇蹟般再度流行)。她們的參考人物是誰?派蒂·史密斯(Patti Smith)或者瑪麗安娜·菲斯福爾(Marianne Faithfull),但要比她們更性感。酷的女生必須幽默,跟那兩位女性正好相反,她們都夠美但也夠悶。當然,酷的人不分男女,如果彼此看上眼,認識兩小時後就上床,他或者她是不會為了分手而煩惱的,分起手來坦坦蕩蕩,也不會影響睡眠。






瑪麗安娜·菲斯福爾




酷的人愛笑,愛玩樂,無憂無慮,喜歡熬夜,而且性格淡定。

另外,沒腦子並不妨礙他們過著淺薄可笑的生活。酷的人以啤酒、花生,以及正經來路的大麻為生,不結婚,不投入家庭生活。因為未來是老人們為老人們發明的混亂概念。酷的人即使年過六十,依然覺得自己永遠年輕。這種說法的依據何在?流行文化學家讓·鮑德里亞(Jean Baudrillard)晚年寫了一篇不合常理的論文,叫《酷的回憶錄》。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在他的有生之年一直想獲得一張訪客卡:這位《神話學》的作者雖然吸引了成群的狂熱書迷前往法蘭西學院聆聽他的研討會,卻不願錯過「皇宮」的徹夜狂歡,或者聽B52樂隊演唱的機會。






《酷的回憶錄》




法比斯顯然經營得十分成功。他的夜總會兼具迪廳、宿舍、煙館的功能,向所有人開放。這場世代與美學的融合運動,時髦嬉皮的寬容,與商業的完美結合(每晚入場人數都刷新記錄),讓「皇宮」成為一個大熔爐,一個奢華的大集市。在迪斯科與朋克的背景音樂下,男女老少,魚龍混雜。伯爵夫人和小白臉、變裝皇后與蕩婦、VIP與VRP、同性戀與異性戀、花花公子與小明星,還有造型酷炫的新海盜。只此一家,別無分號。


 


「皇宮」的第一張邀請卡上,將酷進行到底的法比斯建議受邀者「穿燕尾服、長裙或隨意。」這位八面玲瓏的前主持人瞬間就領會多風格打扮伴隨社會階層間的隔閡消除的這一現象。這是一種精神的消散和肉體的騷動。有錢人奉行多元文化主義,提倡種族融合。貴族圈不再根據血統來甄選,而是依據個人才華。這是前所未有的現象。黛安·馮·芙絲汀寶(Diane Von Furstenberg)敢為天下先,這位性格活潑的幾何專家創造出裹身裙,這種方便又性感的裙子吸引所有活潑的女人們爭相購買。






黛安·馮·芙絲汀寶




一位著名的社交晚會策劃人表示:「

突然間,混搭變成最重要的事。

上流社會的晚宴里,除了應該看到藝術家、記者、演員之外,還有我們喜歡的人。我們喜歡這些人只是因為他們的率性,以及他們所做的事。

」露露·德·拉法雷斯(Loulou de la Falaise)在1978年3月23日就採用了這種新的社交法則。她和她的畫家先生泰德·克羅斯基(Thadee Klossowski)在「皇宮」舉辦了一場時尚頹廢的化妝舞會,單從舞會的名字就能看出這個夜晚註定要極盡狂歡。這在場名為「天使、魔鬼與奇蹟」的混亂中,拉格菲打扮成魔法師梅林,卡斯泰爾巴雅克化妝成吸血鬼德古拉公爵,而小天使露露當然少不了一對翅膀。


 




泰德·克羅斯基(Thadee Klossowski)




高緹耶也過著放蕩不羈的夜生活嗎?他是常常開派對,還是偶爾,或者完全沒有?關於這個問題的答案眾說紛雲。他自己則不容置疑地表示:「弗朗西斯和我從來不出去玩,沒這個時間,我們不停地工作!」




在巴黎的時尚圈裡,金髮的菲德莉克·洛卡屬於「精力旺盛的搞笑美女」那一類型。她跟法麗達·克爾發(Farida Khelfa)、竹子、以及小弗列德一眾死黨,極受夜貓子一族的歡迎。菲德利克父親美容院的客人都是當紅名流。她白天在索邦大學文學院勤學苦讀,晚上則到「皇宮」孜孜不倦。香奈兒試衣模特這份工作把她帶壞了。菲德莉克說:「那個年代的人特別看重外表。人們會去跳蚤市場或者舊衣攤搶購衣服。






法麗達·克爾發(Farida Khelfa)




女孩子們打電話時會互相詢問:『你今晚穿什麼?怎麼打扮?』法比斯在「皇宮」里營造出狂熱的氛圍,將當時的知名設計師一網打盡。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拉格菲、艾德薇姬(Edwige)、穆勒、蒙塔納與普通人一起在舞池裡摩肩接踵。我們根本不把那些名人放在眼裡。法比斯讓我們免費進場,因為跟法麗達還有另外兩個有趣的女孩一起,我們總能引起話題。那裡真是一片混亂,沒有貴賓包間,明星們都喜歡這種打成一片的氣氛。




有天晚上,高緹耶和他的朋友弗朗西斯來找我。我當時壓根沒想到他們是服裝設計師。我以為遇到了兩個可愛的學生,完全不像服裝設計師。當時的時尚紅人是穆勒。至於高緹耶,他還在探索自己的風格。」


 




90年代高緹耶秀台上的模特們




如果說辛苦的工作是在無人知曉的倉庫默默進行,那麼時尚則每晚在「皇宮」上演。高緹耶也會現身,但不裝模作樣。菲德莉克繼續說:「違法的事從來就無人過問。深陷毒癮的年輕人多得無法想像。性、毒品和搖滾,這不是說說而已。高緹耶絕不會墮落到那種地步。他可以做些傻事,但他從來不想這樣,他的理智勝過一切。首先他有弗朗西斯奮力保護著他,他們是完美的一對。而且高緹耶也並沒有那麼熱衷派對。我從沒感覺他是個無憂無慮或者豪放洒脫的人,而且在那個時候,他已經是個工作狂了。」


 


跟菲德莉克、竹子、法麗達和艾德薇姬一樣,高緹耶只有一個敵人:嬉皮。他跟嬉皮風毫無共鳴,他設計的長褲除外。不然還能怎麼辦?牛仔褲早已所向披靡,社會各階層都穿,不分性別、時間、場合、季節。1973年一共賣出了50億條牛仔褲,李維斯(Levi』s)成為億萬富豪。每個品牌都做牛仔褲,聖羅蘭也不能免俗。高緹耶是激進的反嬉皮者,卻不否認對隨性的風格懷有幾分喜愛,這是從美國引進的高雅運動服飾風尚。安妮·霍爾(Annie Hall)有著中性的外表,時尚優雅,跟黛安·基頓(Diane Keaton)一樣穿美國東岸優雅的代言勞夫·羅倫(Ralph Lauren)的服裝。高緹耶什麼也不放過。他和所有擅長模仿的藝術家一樣,在他的資料庫里加入伍迪·艾倫(Woody Allen)電影里出現的弔帶、特大號西裝,以及女主角佩戴的貝雷帽。時尚就像拼貼,就是綉、拼、車縫,最後再壓縫。







高緹耶1991年的大秀「1+1=1」




菲德莉克觀察高緹耶玩這個遊戲,覺得無人能出其右:「

他一定要把看到的東西甄選、銘記、分類,然後抓住重點。高緹耶很靈活,會混搭,最後創造出讓人驚艷的效果。他見解獨到,而且要求極其嚴苛。高緹耶當時很喜歡的朋克態度,最大的特點就是放縱,作城市裡的野孩子。有趣的是,他自己完全是另一種人。


 


他是一個整潔的孩子,是喝著牛奶,吃蛋白質和兒童營養品長大的。一個嬰兒潮時代出生的小孩,漂亮又乾淨。強大的自制力確保他不沾染那個年代的陋習。當時很流行吸毒、共擔風險、憂鬱症及自我毀滅。他不抽煙,不喝酒,晚上出門也會早早回家。他有良好的家教。高緹耶對夜晚世界有著敏銳的洞察力,對邊緣人群也興趣十足。但他懂得剋制,不會跨過那條橫在放縱世界前面的警戒線。





Martin Margiela & Jean Paul Gaultier




他崇尚打破規則,從中獲得的靈感都表現在草圖中。阿爾克伊的生活,外祖母和他的童年夥伴都有助於他自我剋制。高緹耶不害怕但也不加入縱情玩樂的行列。他每周末都要去倫敦。這位研究邊緣人群的專家將卡納比街上的奇葩們悉數納入他的收藏冊中,他在私人文檔里拆解朋克,清除變裝皇后的雜質。安全別針、皮夾克、馬丁靴,以及刺蝟頭都刺激著他的視覺。碰撞樂隊和性手槍讓他全面了解到絕望的年輕人面對渺茫的前途如何宣洩怒吼。他吸收、同化,但不加入其中。他在草稿中不是簡單的複製粘貼,而是有著遊戲諧仿風格的再創作。






高緹耶極具朋克風格的服飾設計




這些頹廢的人們經過他的重新詮釋,一掃原來的憂鬱病態,而變得充滿童稚。高緹耶根本不在乎正不正統。他借用了他們身上的拉鏈、皮衣皮褲、破T恤,但這些基本元素疊加在一起,變得耳目一新,讓人歡欣雀躍,與原型差距極大。高緹耶分析朋克運動時,對這個運動作出如下精妙定義:「

這是最後一場完全屬於無產者的達達主義風潮。



 


既不朋克也不夠酷的高緹耶機智風趣,詳細記錄下這群流行前沿年輕人的道德觀,他很喜歡這樣做。他就像潛伏在一旁的格勞喬·馬克斯(Groucho Marx),既身在其中又置身其外,處於一種模稜兩可的狀態。笑容是他的護身符。他渾然天成的魅力,帶著郊區人的熱情和沒有惡意的嘲諷,讓他很快獲得成功。






高緹耶服裝設計手繪




高緹耶迅速成為時尚編輯的寵兒,媒體也給他同樣的優待。在80年代,這便意味著無往不利。幸好,他不拘泥於事物表象的訊息能打動觀眾。那些時髦的娘娘腔,裝腔傷勢的貴族派,還有那些趕時時髦的粉絲們,不知道自己正淪為高緹耶的嘲諷對象。他的設計折射出一個極度自戀的時代,而他抨擊這些放縱。






高緹耶與麥當娜




高緹耶的態度曖昧,人們永遠也無法確定他抨擊的是誰。那些阿諛奉承的人、狂熱的記者、誇張的寄生蟲、自以為是故作優雅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已經淪為被嘲諷的目標。這些人都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一幅巨大漫畫的一部分,而這些被嘲笑者也大笑著,由衷地喜歡這种放肆剖析的畫風。


 


本文由出版社授權轉載,節選自《讓-保羅?高緹耶》-<朋克藝術和很酷的回憶>




《讓-保羅?高緹耶》


(法)伊麗莎白 · 高斯蘭 / 著 潘娥、廖雨辰 / 譯


重慶大學出版社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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