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罵在大多數時候是不動聽的,說多了反而沒有效果
孩子在飯桌上不肯好好吃飯,父母教訓了她兩句,孩子故意把飯菜弄得到處都是。父母拍了她兩下,還大聲呵斥孩子:你再哭,父母不要你了!兩歲左右的孩子,對別人情緒的理解很有限,他們往往通過別人的面部表情、外部行為去認知別人的情緒,而對成人一些複雜的內心體驗他們難以理解,他們會把父母的離開,當成是真的離開。這個被很多家長慣用的假裝遺棄孩子的招數,對孩子的心理發展有很大傷害,大大破壞了孩子的安全感。
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對父母的強烈依戀關係會讓他們的心理得到安全保障,他們在探索外部世界時,會有一種安全感做支持。如果假裝遺棄孩子,那孩子會認為,最值得信賴的人都不要自己了,保護自己的人沒有了,這對他們幼小的心靈是很大的傷害。依戀關係遭到破壞的孩子,均會出現行為退縮、敏感、情緒不穩定、難以與人建立親密關係等表現。
超市裡,西西不停地要這要那,爸爸不答應,西西一屁股坐在地上哭。爸爸覺得很沒面子,便揚起手來嚇晚西西:「再不聽話打你了!」西西不但沒止住哭,反而哭得更厲害。有時候,孩子的表現確實令父母很生氣,氣憤至極的父母經常在動手前警告:再不聽話我要打人了。這一類空洞的話,只會降低父母的威信,不會有可實際效果。另外,恐嚇還不利於孩子塑造良好的個人品質,反而會造成膽小、怯懦、軟弱的個性。孩子做出種種挑畔的行為激怒父母,如果真的挨了打,孩子會在內心裡說:你雖然把我打疼了,但是你生氣了,我感到滿足。如果一時氣憤難以忍耐,那麼打罵將宣告你的失敗。
顯然,只要孩子能夠認錯並願意改正就可以了,要知道,打罵在大多數時候是不動聽的,說多了反而沒有效果。父母在孩子做錯事時,單純發一頓脾氣,或者罵一頓是無法教育好孩子的。在責罵孩子時,父母應該說清道理,指出孩子錯在哪裡,為什麼不應該做,使孩子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自覺地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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