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頻繁互相家暴:我們該如何正確面對家暴?
情感
01-25
【夫妻倆頻繁互相家暴,這是一種什麼體驗?】
夫妻倆頻繁互相家暴,法院給他倆都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近日,廣東惠州一男子到法院申請和妻子離婚,妻子不從,並立即反訴稱遭丈夫家暴,要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丈夫駁斥,稱自己才是家暴受害者。法官竟走訪了解,掌握了夫妻倆近3年來均存在頻繁互相實施家庭暴力、毆打情況的證據。遂開出了一份針對夫妻雙方的「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禁止雙方對對方實施家暴、騷擾等...
正確認識家暴,要防止這些誤區。
夫妻倆頻繁互相家暴家暴只是家庭中臨時的小吵小鬧;忍一忍,家暴就過去了;大多數受暴者自己也有過錯;家庭暴力是個人隱私;受害婦女是沒用的弱者;為了孩子要忍耐不離婚。這些都是誤區!家庭暴力在健康的伴侶關係中是不會發生的。暴力沒有理由!
1.他們一起過得了,別禍害別人。
2.不是冤家不聚頭。
3.棋逢對手,將遇良才。
4.以前是在下愚鈍,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互相傷害了吧。
5.想起來一個朋友,父母都是練家子,在當地很有號召力,兩個人離婚之前,簡直就是轟動地區的群架……各自帶一群人開打,後來親戚覺得這樣太不好了,把兩個人綁在一間屋子裡的暖氣管上,綁手綁腳的罵了三天三夜,才把婚離了……
6.如果倆個人在一起過的這麼痛苦,當初就不應該結婚了?
7.這樣相互家暴,作為他們的兒女受的傷害才大,為什麼不直接離婚呢~
8.這不就是互歐嗎?然後這次丈夫沒打贏,氣不過就提出離婚。
9.我覺的夫妻在一起生活,還是要多互相理解和包容,這樣日子過得才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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