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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反腐第一人:雍正皇帝是如何反腐的?

談起歷史上的反腐英雄,宋朝包拯、明朝朱元璋、清朝彭玉麟和雍正是一個永遠也繞不開的話題。雍正皇帝在位期間,清朝吏治最為廉明,康熙朝以來的貪腐現象得到很大的遏制,因此,他堪稱大清王朝反腐第一人。那麼,雍正爺是何如進行反腐的呢?

第一、派遣欽差大臣清理各地虧空。凡是在官場上混,總得靠點關係才行,巴結上司、勾結中央高官是常用的手段,總而言之就是搞「抱團」、「聯盟」,官官相護。因此,要想治理地方腐敗現象,靠地方官員是萬萬不行的,因為他們本身就腐敗,可謂是蛇鼠一窩。官場的這些潛規則,雍正自然是知道的,所以他並不指望地方官去解決貪腐問題,而是把希望寄托在欽差大臣的身上。原因有二,其一、欽差大臣直屬皇帝,只對皇帝負責。皇帝所選派的欽差大臣,一般都是臨時任命的,與地方沒有任何關係,他們在清查地方賬目時自然也就不用看地方官的臉色辦事。其二、欽差大臣為低權重,敢作敢為。欽差大臣一般都是由職位比較低的官員擔任,這樣一來他們就會對皇帝的知遇之恩感恩戴德,全心全意為皇上辦事。此外,跟隨欽差大臣後面的還有一大批候補官員,每查出一個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職,再根據罪狀審判,從調查候補官員當中選一個同級官員接任,補上貪官免職後的空缺。這一招,極大地提高官員反腐的積極性,因為他們可以從反腐中得到很大的利益。

第二、所借豪強錢糧全部充公。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地方官員為了應對欽差大臣突如其來的檢查,便從當地富戶借錢糧來填補虧空,掩蓋貪污現象,並趁機邀功請賞。貪官們打著官借的幌子向富豪戶借錢糧,富豪戶們即便不是很願意借,但也不敢得罪這些地方官,再加上官借的利息高、信譽較好,便借給他們。地方官的這一招,堪稱一絕,把富戶綁到自己這輛貪腐的列車,一起躲避欽差的清查。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貪官們的這些小伎倆並沒有逃過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欽差大臣的同時,也對當地下令: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借錢糧給官府,否則,所借錢糧將歸國家所有,用以充公,一概不退還。

第三、針對小費報銷,成立「會考府」。會考府成立於雍正元年正月十四日,是一個獨立的核查審計機關,主要負責的是經過檢查核實中央各部院的錢糧奏銷。從此,各地方上繳稅銀或報銷開支,各部院動用錢糧和報銷經費,都要通過會考府檢查核實,這樣就大大避免了那些貪官從中做手腳。

第四、耗羨歸公,建立養廉銀制。雍正是個熟讀歷史的帝王,對明朝滅亡於貪腐的教訓是有深刻認識的,即官員俸祿太低,為了維持日常生活和人際往來,他們只能想方設法去撈錢,去盤剝百姓和勒索商旅;朱元璋曾大力反腐,甚至還搞出「剝皮實草」這一招,但效果不佳,原因就在此。清朝初年,文官的俸祿基本上沿襲了明代的做法,工資低得可憐,縣令也就月俸6兩銀子,在通貨膨脹面前,連維持基本生活都相當困難,這也是清朝初年官吏腐敗的主要原因之一。對此,雍正即位後,便發布詔令,把「耗羨」所得之銀兩歸公,實行養廉銀制度,即在正常的俸祿之外,還給予高額的補貼,通常為薪水的10倍到100倍。《清全典事例》記載:總督為13,000至20,000兩,巡撫為10,000至15,000兩,布政使為5,000至9,000兩,按察使為3,000至8,444兩。有了高薪,官員自然很少會冒著生命危險去到處搜刮,以免丟失了頭上的烏紗帽。

經過雍正的改革,康熙晚年以來國庫虧空的現象得以扭轉,存銀積累到六千多萬兩;同時吏治好轉,為康乾盛世的到來做出巨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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