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兩國政府將就相互派遣駐外員工達成新社保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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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環球網報道 記者 王歡】為解決相互派往對方國家的駐外員工社保金二次支付問題,中日兩國政府將簽署一份新的「社會保障協定」。日本外相河野太郎將於1月27日-28日訪華,屆時雙方將就新社保協定的簽署事宜進行最後協調。
日本《讀賣新聞》1月25日報道稱,多名中日外交相關人士透露了上述消息,預計中日雙方將會在2018年內最終完成新協定的簽署工作。新協定簽署後,在中國工作的大約7萬名日企駐外員工將會受益,而日方也可達到每年節省400多億日元的減負效果。
報道稱,圍繞新社保協定的磋商過程,中日兩國最初於2011年開始接觸,但日本政府於2012年對釣魚島實施所謂的「國有化」政策引發中方強烈不滿,相關磋商工作中斷至今已有3年多。不過由於中日關係近期出現回暖勢頭,磋商工作近期出現大幅度進展。2017年10月,中日雙方在東京進行了第8次磋商,就新社保協定的主要分歧點達成了一致。
按照以往的規定,日企派往中國的駐外員工除了要向中方相關部門繳納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保金外,還需向日方繳納部分保險金,而中資企業派往日本的員工同樣遵循此規定。對於中日兩國政府而言,社保金的負擔都會涉及巨額支出。鑒於此,新協定中規定,入職未滿5年被派往對方國家的駐外員工,可不再向對方國繳納社保,只適用於本國繳納社保金制度;入職超過5年被派往對方國家的駐外員工,原則上規定將按照對方國家的社保制度繳納社保。《讀賣新聞》稱,目前中日兩國政府已就此達成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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