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菩薩要怎麼樣來學習正確的四依法(上)
《瑜伽師地論》:菩薩要怎麼樣來學習正確的四依法(上)
文|觀諸法如
曹魏三藏法師康僧鎧譯《大寶積經》卷第八十二:「解空不驚、無相不怖、無願不怯,心不執有,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法不依人、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長者!是名出家菩薩住沙門法。」
《瑜伽師地論》卷第四十五:
云何菩薩修正四依?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十一(之上):「十五門中前五已訖,自下第六明修四依。分之為三,初明修正四依,二明略現四量,三明修功能。
前中,景雲:四依次第經論不同,略有五種:
一、觀入次第,如《成論》說。第一依法不依人,第二依了義不依不了經,第三依義不依語,第四依智不依識,此就聞思修等觀入次第。初依法不依人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簡非取是習成聞慧。第三依義不依語,簡非取是習成思慧。第四依諸賢聖智行之法習成修慧。
第二、從本起末作用次第,如《涅槃》說。第一依法不依人者,法是真如理體。第二依義不依語者,義是佛果,所謂般若解脫法身,依理成德故次辯之。第三依智不依識,智是佛智即是用,聞依德起用故次辨之。第四依了義經不依不了者,依智起說故後辨之。
第三、舉果尋因以明次第,亦如《涅槃經》說。第一依義,義即般若解脫法身,此是佛德是以先論。第二依法不依人者,法是真如之理,果依理成故次辨之。第三依智不依識,智是了因,由智顯如故次辨之。第四依了義經不依不了者,由依了義經教漸修習故方成證理之智,故次辨之。
第四、舉深尋淺次第,如《維摩經法供養品》說。第一依義,義是二空所顯真如。第二依智,智是證智,依理方起故次辨。第三依了義經,經是義詮,前所辯義由詮故顯故次辨之。第四依法,法謂地前行法,依於行法修習方得證理之智。
第五、依義道理起修次第,如此中說。初依義不依語,即用教下所詮一切義以為所依不依於語。,雖復依義,義若與彼四道理法不相違者,方可得依,是故次辯依。第二法,法是四種道理之法,此上二種依義道理以明次第,後之二種起修次第。第三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即詮三性教法為了義經,余教不了不可為依,由依了義教故修成證智。是故第四次辨依智不依聞思。
基雲:依諸經論次第不同。如《涅槃經》從果推因說次第。謂真如是果,可依真果不可依人。即緣如智名義,可依此義不可依語。即因此智起後得說法,可依此智不可依識。既聞法已可依了義不可依不了義。又卻推從因至果,即以法為證真如。智即是因義。為真如即是果可依了義。即先觀因後方觀智不依於識。合此五重不能煩記。今此文即為第三重也。
測雲:此四依中前二明攝法次第,義能成行故先為依義為理也。義藉詮顯故次依法法為教也。後二明起修次第,依前教法修習正解故。次第三依了義經,依理義修習起行故。次第四明其依智。」
一、依義
謂諸菩薩為求義故,從他聽法;不為求世藻飾文辭。菩薩求義不為求文而聽法時,雖遇常流言音說法;但依於義,恭敬聽受。
依義,這句話說全了就是「依義不依語」。
「謂諸菩薩為求義故」,諸菩薩學習佛法的目的,是為了希求勝義,所以從他人聽聞佛法。「不為求世藻飾文辭」,並不是希求世間美妙的文辭。文辭的美妙也是人之所歡喜的,但是學習佛法的菩薩,目的是學習勝義。「菩薩求義不為求文而聽法」的時候,「雖遇常流言音說法;但依於義,恭敬聽受」,菩薩為求勝義,不求文釆而聽聞佛法的時候,雖然有的時候遇到「常流言音」,就是一般性的語言,沒有文釆,這樣的言辭說法。「但依於義,恭敬聽受」,這個時候菩薩的內心是怎麼樣呢?是「但依於義」,只是尊重所求的勝義,尊重所說的勝義,而恭敬的聽受所說的法。菩薩應該是這樣的態度。
修學佛法、開大智慧、解脫生死大苦,要通達勝義才能滿足你的所願的。如果不明白勝義,只是文辭很美,是不能滿足的。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一:「法又二種:謂文及義。唯義是依,非文。何以故?不應但聞即為究竟;要須於義,思惟籌量審觀察故。」
「法又二種:謂文和義」,「唯義」才是可依靠的,不是文。「何以故?不應但聞即為究竟」,「但聞即為究竟」那就只在文字上的事情。「要須於義思惟籌量」,我們佛教徒學習佛法,一定要在文字所詮的義,在義上去思惟、去籌量、去觀察,這樣子叫作「審觀察故」,就是深入的、認真的去觀察,我們才能解決問題;文字好沒有用。文字的作用只是能表示義,而我們在義上去思惟觀察,才能夠解決這生死大事。光是文字好沒有用,對生死大事不能發生作用。但是文字好令人生歡喜心,那也有點好處,生了歡喜心然後學習文裡面的義,還是由「依義得解脫」,還不是依文。若是執著文而忽略了義,那還是不能解決問題。
二、依法
又諸菩薩如實了知闇說大說;如實知已,以理為依,不由耆長眾所知識補特伽羅,若佛若僧所說法故,即便信受:是故不依補特伽羅。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十一(之上):「闇說大說者。測云:謂勝論等外道所說名闇,諸佛所說名大說。正慧了此說已以道理聖法為依。不同莊嚴論唯用教法為依。」
依法,就是「依法不依人」。
「又諸菩薩如實了知闇說大說」,這位菩薩應該是學習佛法有一段時期了,所以他能夠如實的了知小乘佛法和大乘佛法。「如實知已,以理為依」,真實的通達了大小乘佛法以後,還是「以理為依」,以理為準,這「依」是「准」的意思,這「依」也有「愛好」的意思,愛好勝義之理。「不由耆長眾所知識補特伽羅,若佛若僧所說法故,即便信受」,不會因為這個人年紀大了、他老了,這個人名望很高「眾所知識」,「補特伽羅」就是這個人。這個人是誰?或者是佛「若佛」,或者是佛弟子「若僧」,「所說法故,即便信受」,把佛也放在裡面。「是故不依補特伽羅」,所以不依據補特伽羅來作憑準,來作準則。以理為依,這就是依法不依人了。
韓清凈《披尋記》:「如實了知闇說大說者:於聲聞乘不了義說,是名闇說。於大乘中了義宣說,是名大說。前說菩薩於法正思,如實了知默說、大說,譯文少別,然義實同。」
「如實了知闇說大說者:於聲聞乘不了義說,是名闇說」,這個「闇說」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聲聞乘的出世間的聖道,這一部分的佛法,是佛為這一類的眾生說了一部分的道理,沒有完全說,沒有全部的說明白,所以不了義,還有的地方不明了,是名叫「闇說」,就是一部分說了,一部分還沒說,所說的道理沒有完全明白,所以叫做「闇」。「於大乘中了義宣說,是名大說」,在大乘佛法裡面,是完全的說明了;這生死的緣起、涅槃的緣起,完全說明白了,這是究竟圓滿的佛法,是名叫「大說」。「前說菩薩於法正思如實了知默說大說,譯文少別,然義實同。」在這一段文的前面說:「菩薩於法正思」,是「如實」的「了知默說大說」,前面的文叫「默說大說」,這裡說叫「闇說大說」,這翻譯的文句少少的不同,然義實在是一樣的。
如是菩薩以理為依,補特伽羅非所依故;於真實義心不動搖,於正法中他緣匪奪。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十一(之上):「於真實義者,謂於四種真實理。法毘奈耶者,此有兩釋。一云:法是二藏,毘奈耶即是毘奈耶藏。二法是三藏。即是三藏滅惡之用通名毘奈耶。」
「如是菩薩以理為依」,這位有大智慧的菩薩,他是以佛法中的真理做他的尊重處。「補特伽羅非所依故」,說法的人不是他所依據的、所相信的。「於真實義心不動搖」,這位菩薩,因為尊重勝義,所以對勝義、真實義,他能夠用了很多的精神時間去思惟觀察,能達到心不動搖的程度。這不動搖,淺白的解釋就是信心堅定,心裡不動搖。「於正法中他緣匪奪」,在佛的正法的真實義,其他的因緣不能影響他,他是決定相信無疑了。
「依法不依人」,人當然是不一樣,就是佛、菩薩、阿羅漢,乃至其他的這些人,也都可以宣揚佛法。但是,有的是不及格,那麼菩薩不能完全相信,所以叫做「依法不依人」。如果是佛,那當然還是可以相信的。
韓清凈《披尋記》:「於真實義心不動搖等者:於一切法離言自性,善正思惟、善正籌量、善正觀察,由是為因,無惑無疑,遠離二路,逮得升進,是名於真實義心不動搖。於佛善說法毗奈耶深生勝解,不為外道異論之所引奪,是名於正法中他緣匪奪。」
「於真實義心不動搖」這句話怎麼講呢?「於一切法離言自性」,依他起和圓成實是離言的,那裡面沒有名相,所以不能用語言文字思惟分別。「善正思惟」,依他起就是緣起,圓成實是法性,對這兩部分的佛法「善正思惟」,這位有智慧的菩薩,「善」者「能」也,能夠正思惟。「正思惟」初開始學習的時候就是聞所成慧,「聞所成慧」就是依文也依義,去思惟觀察佛說的法句和裡面的義。到了思慧的時候,智慧高了,亦依於文、亦不依文。若到修所成慧的時候,那是大自在的境界。逐漸的由淺而深的進步,這樣去思惟觀察。「思惟觀察」或者這樣分別;「善正思惟」通一切法的共相,「善正籌量」就是能正思惟、籌量諸法的別義,「善正觀察」就是諸法的甚深義。前面思惟籌量都是淺義,善正觀察就是深義了。
「由是為因無惑無疑」,由於能夠善正思惟、籌量、觀察的因緣故,所以對於離言自性「無惑無疑」,能達到這個程度。「遠離二路逮得升進」,遠離了兩條路;若是兩條路的時候,走到這裡、心裏面就疑惑了:「我走那條路才對呢?」所以就是疑惑的意思。「遠離二路」就是遠離疑惑。「逮得升進」,這時候就成就了無疑惑的境界,進步到這個程度。「是名於真實義、心不動搖」。「於佛善說法毗奈耶深生勝解」,對於佛所宣說的法和毗奈耶「深生勝解」,生起甚深的、深刻的勝解。決定性的認識,而不動搖了,叫「勝解」。「不為外道異論之所引奪」,他對佛法的認識達到的程度,就是外道的異論不能引奪他對佛法的信心。「是名於正法中他緣匪奪」,這句話就是這麼意思。
對佛法要善正思惟、善正籌量、善正觀察,才能達到這個程度。若是我們學習佛法的時候,我們沒能夠善正思惟、籌量、觀察,我們是不是能這樣呢?「於真實義心不動搖,於正法中他緣匪奪」,能達到那個程度嗎?
這一段文是說依法不依人。
文章 | 觀諸法如
圖源 | 網路
校勘 | 如義
編輯 | 如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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